智慧財產權電子報(1452020/04/25)

國際資訊

超全匯總!51個海外智慧財產權機構疫情期間相關政策措施

官宣!世界五大局專利審查資料

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World IP Day

產權組織為PATENTSCOPE資料庫推出新檢索工具, 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相關創新工作

歐專局稱應採取行動使統一專利法院成為現實

數位技術在歐洲專利申請中名列前茅

JPO更新J-PlatPat專利資訊平台

助武漢肺炎研究,英特爾、Mozilla、學界發起開放智慧財產活動

大陸資訊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舉行視訊會議 研討疫情期間智慧財產權機構應對措施 申長雨出席會議並介紹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方案

關於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第350號)

以全球化視野加強自主創新

首批10家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獲准設立

世界級裝備製造中心再提速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啟動建設

2019年中國法院10大智慧財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例

明確!北京高院發佈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裁判標準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關於公佈2020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指南的通知

江蘇部署啟動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建設

四川明確今年知識產權服務促進重點工作

河北啟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建設專案申報

深圳市2019年度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報告

申長雨與韓國特許廳廳長朴原住舉行視訊會議 共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專利資訊服務合作

戰疫·創新|AI專利相助時出擊

關於調整專利費減備案業務辦理方式的通知

廣東強化專利導航引導疫情防控相關行業創新發展

深圳五項專利核心指標全國居首

青海召開全省專利代理行業工作座談會

《杭州市專利試點、示範企業認定和管理辦法》修訂

武漢開發區企業獲得第一份電子專利證書

蘇州助力新冠肺炎疫苗發明專利申請提速

專利!濱州出臺獎勵新辦法,獎金最高可達高達20萬元!

關於更新《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務專案名稱的通知

商標局全面推進商標評審智慧新模式

關於發佈《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354號)

陝西:譜寫新時代著作權建設新篇章

內蒙古首次編制著作權作品登記年度統計報告

6年專利拉鋸後和解,光峰科技“逼平”卡西歐

仿美克家傢俱出現在app上被判侵犯專利權,賠償126

“掌上型智慧終端機”專利案塵埃落定

櫻花SAKURA商標又起紛爭 櫻花家電訴國家知識產權局

“抖音”拒做“抖商”,一審獲賠200萬元

6年商標無效之爭告終!New Balance在華維權再獲關鍵勝利

全國首例涉微信截圖生成軟體著作權侵權案宣判

北京隆諾律師事務所-《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審判動態跟蹤》第三期

國內資訊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新冠肺炎國際上臨床試驗藥物之我國相關專利資訊

夏普告OPPO 連續發起專利訴訟

觸控面板大廠宸鴻集團員工 洩密給大陸天馬公司被訴

營業秘密法過關 防二度洩密

「殿堂級」可頌爆商標糾紛!負責人控前夫開設「八月本舖」侵權

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各界書面意見綜合回應說明

楓林網等盜版網站被抄,合法 OTT 流量成 35%

 

 

 

 

國際資訊

超全匯總51個海外智慧財產權機構情期間相關政策措施

依據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0403日報導,當前,部分國家和地區智慧財產權主管部門,以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國際組織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出臺了一系列臨時政策和救濟措施。為便於中國使用者瞭解相關資訊,及時處理智慧財產權事宜,現進行匯總以供參考(截止到331日),具體要求和規定以外方官方通知為准。

為落實公共衛生當局遏制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擴大的指導方針,317日起,位於瑞士日內瓦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總部僅留有少數工作人員,非必要工作人員無法出入辦公場所,對所有其他人員作出了遠端辦公安排;所有會議推遲到4月底或取消,後續還將繼續更新。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已經啟動其業務連續性方案,並轉移到幾乎完全虛擬的工作環境。期間,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繼續開展《專利合作條約》(PCT)、商標國際註冊馬德里體系、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海牙體系、地理標誌國際註冊里斯本體系的業務,並在繼續管理其他智慧財產權和相關系統。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中心(AMC)也在繼續處理統一功能變數名稱爭議解決政策(UDRP)下的功能變數名稱爭議和其他替代性爭議解決案件方面的重要工作。

  全球智慧財產權體系以及AMC的用戶可在其網站查詢相關資訊。對於智慧財產權局和成員國,淨額清算以及月度和年度分配繳款都如期進行。必要時的進一步更新將在財務網頁上提供。產權組織將致力於確保將流程中的使用者、智慧財產權局和任何其他利益關方所經歷的任何過渡問題減至最少。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詳細連結請點 https://mp.weixin.qq.com/s/KPdKj44YWHbRkRf8L3UW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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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世界五大局專利審查資料

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於2020419日表示,《2018年世界五大智慧財產權局統計報告》已於日前發佈。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歐洲專利局(EPO)、日本特許廳(JPO)、韓國特許廳(KIPO),五局受理了世界80%以上的專利申請和95%以上的PCT專利申請。該報告公佈了2018年度五局的專利授權率、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下稱“一通”)週期和審查週期資料。

詳:https://mp.weixin.qq.com/s/LK_gVpPAxNNVFsaNCWCtpA

(來源: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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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World IP Day

2020413日,智慧財產局消息指出,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於2000年通過以「建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生效日426日,定為「世界智慧財產權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自2001年起每年慶祝這個特別的日子。讓人們有機會認真思考智慧財產在人類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著作權如何幫助人們聽到音樂、欣賞藝術、電影及文學作品,工業產品設計幫助人類設計自己的世界,商標協助人們辨別產品質量,專利則有助於催生天才發明,讓我們意識到智慧財產使生活更加便利、安全,甚至完全改變人類生活方式。

世界許多國家在426日這一天都會配合WIPO公布的主題,以貼近日常生活的方式舉辦各種慶祝活動,今(2020)年智慧財產權日的活動主題為「Innovate for a Green Future(為綠色未來而創新)」,活動主題將創新及支持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作為打造綠色未來的核心,經由不同面向切入,探討智慧財產權如何激勵綠色經濟的發展,促進自然環境的保護,並將其推向市場,進而吸引消費者。

    為與世界同步慶祝智慧財產權日,智慧財產局以臉書進行系列報導,並擴大舉辦臉書徵獎活動,民眾可以參與禮券抽獎,並有機會獲得環保標章或專利保護的綠色環保相關之抽獎品,希望能讓更多人實際體驗智慧財產權在人們生活中的角色。

(來源: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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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組織為PATENTSCOPE資料庫推出新檢索工具, 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相關創新工作

2020421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產權組織)於為其全球專利資料庫PATENTSCOPE推出了項新的檢索功能,以便對已發佈專利文獻中所含資訊進行定位和檢索,這些資訊可能對創新者開發抗擊新冠肺炎大流行的新技術有所助益。

產權組織的新冠肺炎PATENTSCOPE檢索工具將為科學家、工程師、公共衛生政策制定者、行業行為體和公眾提供易於獲取的情報來源,以改善新型冠狀病毒等疾病的檢測、預防和治療。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對人類健康和福祉的巨大影響,全世界需要便捷管道來獲取每一點可用資訊,以在尋求疫苗、治療和治癒方法中成功創新。專利文獻是人類過去若干世紀所獲專門技術知識的豐富來源,產權組織總幹事高銳說。“產權組織的新專利檢索工具將有助於傳播可為全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提供基礎的技術資訊。”

在發佈時,新的PATENTSCOPE檢索工具提供了數十種由專利資訊專家特別制定的檢索查詢,專家確定了與新冠肺炎檢測、預防和治療有關的技術領域

(來源:WIPO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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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專局稱應採取行動使統一專利法院成為現實

2020326日,德國聯邦司法和消費者保護部部長克裡斯汀·蘭佈雷希特Christine Lambrecht)在關於德國批准《統一專利法院(UPC)協議》的聲明中表示,她打算認真評估聯邦憲法法院的裁決,並研究改進目前立法階段內已發現的不足之處的可能性。

  歐洲專利局(EPO)對德國政府宣佈繼續支持在歐洲採用統一專利制度表示歡迎。

  EPO局長安東尼奧·坎普諾斯(António Campinos)在對上述聲明發表評論時指出:“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每年所創造的價值占到歐盟成員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總量的45%,占所有就業崗位的39%。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大爆發預計會對就業發展和經濟增長產生十分嚴重的影響。因此,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採取措施來支援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的發展,這一點尤為重要。統一專利(UP)和UPC能夠為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的發展提供支援,從而降低成本、簡化管理並提高法律的確定性。”

  他還補充道:“德國政府的聲明清楚地表明,其仍有可能會批准UPC協議。因此,現在應該採取行動來使令人期待已久的UPC變成現實。這不僅會為我們的創新部門帶來益處,同時還有利於經濟的發展。”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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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技術在歐洲專利申請中名列前茅

歐洲專利局(EPO)312日發布2019年專利指數報告顯示,2019EPO共受理約18.1萬專利申請,與2018年相比成長4%,再創歷史新高(1)。成長動力主要來自中國大陸(+29.2%)、美國(+5.5%)、韓國(+14.1%)EPO會員國,顯示歐洲市場仍是全球經濟數位化轉型的關鍵。

5GAI是成長動力

2019年向EPO申請的歐洲專利熱門技術領域以數位通訊(Digital communication)14,175件最多,其次是醫療技術(Medical technology)13,833件、電腦技術(Computer technology)12,774件,其中以數位通訊(+19.6%)及電腦技術(+10.2%)成長最迅速,此兩項技術領域在各個產業進行數位轉型的過程中發揮關鍵作用(2)

數位通訊的申請量在過去十年首次超越醫療技術(+0.9%)領域,反映了5G相關技術的發展。2019年中國大陸企業(+64.6%)在該領域的成長最顯著,緊隨在後的是美國企業(+14.6)和韓國企業(+36.1),相比之下,歐洲企業(+3.1的成長較緩慢。就占比而言,中國大陸、美國及歐洲現是共同領導者,各占約該領域申請量的四分之一。前五大申請人依序為華為、愛立信、高通、三星及LG

2019年第二快速成長的是電腦技術領域,推動成長的因素與人工智慧(AI)有關,特別是機器學習與圖形識別、圖像資料處理與生成,及資料檢索等領域。美國企業在電腦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占比最多,將近40%,比2018年成長13.6%,其次是EPO會員國約占30%,成長9.3%,而中國大陸僅占約10%,成長18.7%。前五大申請人依序為Alphabet(谷歌)、微軟、三星、華為及英特爾,其中還有很大一部分是來自小型企業申請人和新的參與者。

歐洲企業在運輸領域領先

2019EPO具穩健成長的領域包括,運輸(transport)(+6.6%,含汽車領域)、電子機械能源裝置(electrical machinery, apparatus and energy)(+5.5%,包括清潔能源的發明),及藥物(pharmaceuticals)(+4.4%)等。歐洲企業在運輸、測量(measurement)、有機精密化學(organic fine chemistry)及其他特殊機械(other special machines)(:該領域的技術包括各產業的機械工具及3D列印)等領域專利申請占比最大。

幾乎每地區的專利申請皆成長,中國大陸成長快速

技術趨勢也反映在各國專利資料中。2019年前五大申請國依序為美國占25%,其次是德國(15%)、日本(12%)、中國大陸(7%)和法國(6%)。過去十年,中國大陸向EPO提交的專利申請成長近六2019年為12,247件,2010年為2,061件)。主要工業領域的申請量在2019年多呈上升趨勢,只有日本連續兩年成長後小幅下降(-2.3%)。

EPO 38個會員國的專利申請量連續第三年成長(+1.1%)。歐洲國家地區的專利申請的占比持續下滑,自2009年的51%下降至2019年的45%,這是因為越來越多歐洲地區以外的企業,特別是亞洲,在歐洲市場尋求專利保護持續增加。

其他有明顯成長的國家包括加拿大(+14.5%)、以色列(+6.8%),及專利申請量較少的沙烏地阿拉伯(+38.3%)和巴西(+18.8%)

歐洲趨勢:德國穩定,瑞典、英國和西班牙穩健成長

整體而言EPO會員國的專利申請保持穩定發展,多數企業提交的專利申請都比2018年來的多。瑞典(+8%)成長最多,主要成長動力來自數位通訊和電腦技術相關的專利申請,英國(+6.9%)和瑞士(+3.6%)也持續大幅增加,義大利則成長1.2%。德國是歐洲國家最大的申請國,經過兩年的連續成長後,2019年保持穩定(+0.5%),法國(-2.9%)和荷蘭(-2.6%)則有所下降。法國申請量衰退主要是因為在數位通訊和汽車領域的申請量減少,荷蘭則是因為在醫療技術及生物科技(Biotechnology)領域申請量較低。

中等專利量的歐洲經濟體中,西班牙的申請量(+6.0%)穩步成長,比利時(+3.2%)、奧地利(+2.6%)和丹麥(+0.8%)的申請量與2018年持平,而芬蘭則進一步下降(-1.4%)。

專利申請量較少的國家如愛爾蘭(+6.3%)和挪威(+3.6%)也有顯著成長。另申請量較低的葡萄牙(+23.1%)和希臘(+15.8%),也呈現連續三年成長。

華為位列專利申請人第一

企業的專利申請量排序,反映了數位科技的迅速成長。EPO的專利申請人排名中,華為以3,524件專利申請位列第一,韓國的三星和LG分別以2,858件和2,817件位列第二和第三,美國聯合技術公司在第四位,2018年申請量最多的西門子公司則為第五位,日本申請量最多的是索尼(自第十一位上升至第九位),歐洲企業主要的申請人為愛立信(上升至第七位)、飛利浦(第八位)和博世(第十位)。前十大申請人來自歐洲有四家、韓國兩家、美國兩家,中國大陸及日本各一家。

中小企業占歐洲專利申請的五分之一

針對來自歐洲國家的專利申請案進行分析顯示,大型企業的專利申請占72%,中小企業或個人發明人占18%,大學及公立研究機構占10%,顯示EPO仍有一大部分申請人是來自較小個體。

           (來源: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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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O更新J-PlatPat專利資訊平台

日本特許廳(JPO)為滿足使用者對IP資訊複雜且多樣化的需求,針對日本專利資訊平台(J-PlatPat)進行功能優化。JPO前於201957日發布,將更新J-PlatPat及改進使用者介面1

為因應日本意匠法等法令的修訂並進一步提高便利性,JPO將改善其功能。

擬改進功能如下:

一、新增樹狀圖顯示相關設計功能。
二、增加圖像、建築物與室內設計的意匠新分類等檢索服務2
三、增加商店等外觀及室內設計的立體商標的圖形新分類對應檢索3
四、於專利權期間延長(Patent Term Extension Registration)申請案,增加以文字檢索申請人、專利權人與政府規定內容(如藥品名稱或許可號碼)等申請資訊的功能。
五、公報檢索結果列表中,新增下載多個PDF格式檔案的功能4
六、新增「審決日(Trial Decision date)」檢索的優化功能。

 新功能訊息的發布2020323日。

  1. 有關201957日的更新資訊,請參閱日本專利資訊平台(J-PlatPat)的更新訊息
  2. 圖像、建築物與室內設計的意匠新分類等,於意匠公報或出版物發布新分類後,即提供檢索服務。
  3. 20202月已發布修正商店等外觀及室內設計的立體商標新圖形分類之商標圖形要素分類表。
  4. 公報一次最多可下載五個PDF檔案。

(來源: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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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武漢肺炎研究,英特爾、Mozilla、學界發起開放智慧財產活動

202049日,科學家、法律學家和產業界聯合發起COVID開放宣言(Open COVID Pledge),呼籲各界免費開放其智慧財產,協助推動武漢肺炎的科學研究包括英特爾、MozillaCreative Commons及學界人士發起COVID開放宣言(Open COVID Pledge),並呼籲各界免費開放其智慧財產(IP),以協助防治武漢肺炎的科學研究。這項活動由科學家、法律學家和產業界聯合發起,目前成員包括英特爾、DLA PIPER事務所、MozillaCreative Commons、史丹佛大學,以及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等單位。這個聯盟指出,COVID-19的防治及病患治療需要立即行動,有必要讓所有的工具可以任意使用,以便無礙且大規模發展及部署科技,號召產業或學界透過開放授權,免費開放智財作為防治COVID-19的研究之用。

英特爾宣布,將開放COVID-19的科學家及研究人員,免費使用該公司全球智財,以拯救人命,該公司也宣布捐出5千萬美元協助抗

希望加入這項宣示活動的單位,可以在官網站貼出公開聲明。之後可透過Open COVID License來開放,目的在確保研究單位未來免於侵權官司。

Open COVID License授權自2019121日生效,直到衛(WHO)宣布武漢肺炎結束後一年。大會表示,各成員也可以依需求修改授權,而等情結束後,各公司將共商一個合理的商業授權,但廠商也可以重新主張其智財。

(來源:iThome科技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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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資訊

智慧財產權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舉行視訊會議 研討情期間智慧財產權機構應對措施 申長雨出席會議並介紹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方案

北京時間202046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舉行視訊會議,研討情期間智慧財產權機構相關應對措施。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出席會議,並介紹了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應對情採取的相關舉措。

  申長雨表示,疫情無國界,新冠病毒是人類共同的敵人。自新冠病毒情暴發以來,中國在習近平主席親自指揮下,經過艱苦努力,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目前,疫情在全球多點暴發,形勢令人擔憂。WIPO此時舉行視訊會議,加強各國智慧財產權領域在應對情方面的經驗共用,有利於全球創新主體更加及時有效地應對情帶來的挑戰。

  申長雨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為落實國家防控疫情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智慧財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一時間作出安排,發佈《關於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受疫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第350號)》,明確相關智慧財產權救濟程式。近日根據全球情形勢,再次發佈公告,明確上述救濟措施適用於所有受情影響的國家和地區的當事人,受到國內外高度評價。

  此外,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還採取有力措施,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專利申請、商標註冊,依請求予以優先審查辦理。支持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緩解資金困難,收到良好效果。

  申長雨強調,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對全球創新主體帶來巨大挑戰。中方建議各國應在WIPO支援下加強資訊溝通和經驗分享。中方願同各國分享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應對疫情的有益做法,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攜手贏得這場人類同重大傳染性疾病的鬥爭。

  此次視訊會議由WIPO總幹事法蘭西斯·高主持。中、美、歐、日、韓等近20個國家和地區智慧財產權機構分享了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而造成的智慧財產權法定期限延長及費用寬限問題所採取的措施,分析了智慧財產權制度促進醫藥領域創新以及藥品可及性問題,提出了對情期間保障《專利合作條約》(PCT)等國際智慧財產權體系運行的建議。

  來自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韓國、俄羅斯、新加坡、瑞士、英國、美國等國智慧財產權機構及歐盟智慧財產局、歐洲專利局的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並發言。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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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受情影響相關期限事項的公告(第350號)

20203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三五零號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受情影響的當事人辦理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事務的合法權益,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現對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事務辦理的相關期限事項公告如下:

一、當事人因情相關原因延誤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適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請求恢復權利。請求恢復權利的,無需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但需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附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

二、當事人因情相關原因延誤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不能正常辦理相關商標事務的,相關期限自權利行使障礙產生之日起中止,待權利行使障礙消除之日繼續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權利行使障礙導致其商標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權利行使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提出書面申請,說明理由,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請求恢復權利。

三、當事人因情相關原因延誤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適用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請求恢復權利。請求恢復權利的,無需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但需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附具相應的證明材料,同時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

四、辦理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事務的各類期限,屆滿日在2020年春節假期期間的,期限屆滿日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春節假期的安排順延至假期結束後第一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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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球化視野加強自主創新

2020413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發佈會,公佈了2019年專利、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資料。資料顯示,2019年,中國通過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了5.899萬件專利申請,超過美國(5.784萬件)躍升至第一位,成為提交國際專利申請量最多的國家。“以PCT國際專利申請為代表的顛覆性創新技術,正深刻影響全球各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是一個國家綜合競爭力提升的重要標誌。在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充分尊重市場經濟的規律和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以全球化的視野加強自主創新,加大開放合作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重要。” 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單曉光表示。

  融入國際規則體系

  資料顯示,2019年全球各項智慧財產權資料再創新高。2019年,全球通過PCT途徑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量為26.5800萬件,增長率為5.2%。其中,PCT國際專利申請量排名前五位的國家為:中國(5.899萬件)、美國(5.784萬件)、日本(5.266萬件)、德國(1.9353萬件)和韓國(1.9085萬件)。“中國這一成績的取得,充分說明了中國已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智慧財產權大國,並穩步走在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的新征程上。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逐步建立了與國際接軌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尤其是中國加入WTO以來的智慧財產權制度建設的成就,有力地助推了我國的社會經濟的發展。”單曉光表示,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並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背景下,我國形成了龐大而富有生氣的科創新力量,並在人才培養、學科建設、國際合作等方面展開了積極探索,從而集聚了更多懂得國際法律和國際慣例的複合型人才,這讓我國在國際智慧財產權合作方面有了十足的底氣

  從資料可以看出,我國創新者高度重視國際市場專利佈局,而經過改革開放40餘年的發展,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中國越發重視國際智慧財產權交流與合作,也越來越強調尊重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和規則。實際上,近年來,由於對創新的重視和投入,強調創新驅動發展和智慧財產權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中國致力於發展更多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使得中國具備了高科技研發的基礎,並在某些領域開始形成競爭力。資料顯示,近年來,中國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在全社會牢固樹立起“保護智慧財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在不斷加大創新和研發投入的同時,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積極營造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創造良好創新生態環境。“中國努力建設世界智慧財產權強國的經驗和遵守全球化市場經濟規則的經歷告訴我們,良好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將為我國進一步擴大改革開放和實現經濟高品質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單曉光表示,放眼世界,立足中國,中國智慧財產權的高品質發展,必將是我們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機遇,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制勝法寶。

  推動創新成果轉化

  資料顯示,按照PCT國際專利申請人分類,中國企業和高校的表現十分搶眼。2019年,中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4411PCT國際專利申請排名第一,中國廣東歐珀移動通信有限公司(1927件)位列第五,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864件)和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691件)分別位列第六、第八。排名前十的企業申請人中包括4家中國企業,一批國內企業正在憑藉自主創新和智慧財產權在國際市場上脫穎而出。“作為平安集團直屬的科技子公司,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集團的支持下一直十分重視科技研發和海外智慧財產權保護。平安集團每年將企業收入的1%投入到科技研發當中,近10年來,平安集團在科技領域的投入已經超過500億元,集團擁有3.5萬名研發人員,在人工智慧、區塊鏈、雲等方面均取得重大科突破,在業內形成了有影響力的技術優勢。”平安集團知識產權團隊負責人田甜表示。

  據田甜介紹,近年來,平安集團先後在人臉識別、智慧讀片區塊鏈AI作曲、智慧環保、機器閱讀理解等多個領域開展PCT國際專利的全球佈局。截至2019年底,集團累計提交PCT國際專利申請3680件,在境外國家和地區提交專利申請累計1165件,覆蓋13個國家和地區。“積極進行海外智慧財產權佈局,是中國企業成功實現‘走出去’的先決條件,也是中國企業在全球市場上站穩腳跟的根本。”田甜說。

  此外,資料顯示,在高校方面,清華大學(265件)位列第二,深圳大學(247件)位列第三,華南理工大學(164件)位列第五,大連理工大學(141件)位列第七。排名前十的高校中,有4所來自中國,中國高校PCT國際專利申請量的增長著實令人欣喜。“PCT國際專利申請,在提升高校智慧財產權品質,支撐高校科成果國際應用方面具有重要意義。當前,清華大學進一步提升智慧財產權品質,突出轉化應用導向,並選擇具有學科優勢、科成果突出、市場應用前景廣闊的技術領域作為專利佈局的重點,在新材料、高端裝備、人工智慧、生命健康等重點領域持續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WIPO發佈的資料中,相當一部分PCT國際專利申請是圍繞以上領域研發佈局的。”清華大學技術轉移研究院院長金獻勤告訴記者。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體制機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清華大學校堅持改革創新,加強頂層設計,先後制定了《清華大學知識產權管理規定》《清華大學科技成果評估處置與利益分配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設立了智慧財產權管理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學校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成立了技術轉移研究院歸口負責學校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組建了一支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專業隊伍,形成了一套較為完善的智慧財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並在推動學校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和轉化應用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據悉,今年2月,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聯合發佈了《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品質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明確4個方面10條任務,以專利為突破口,優化專利資助獎勵政策和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專業化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切實提升專利等科技成果品質,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目前,我們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輪改革方案,包括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機制、優化智慧財產權收益分配機制、提升智慧財產權和成果轉化專業服務能力等措施。”金獻勤表示,清華大學將以此為契機,對具有較大產業應用潛力的重點研究方向和優秀科成果開展海外專利佈局,力促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向國際化方向邁進。

  “智慧財產權日益成為全球競爭的核心。” 可以預見,未來,中國將繼續推動創新發展,融入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體系,進一步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注重創新研發和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更大力度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合作,促進全球創新和智慧財產權發展,為國際智慧財產權合作貢獻“中國智慧”。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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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10家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獲准設立

202048日,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第一批(10家)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2024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按照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設安排,在各地區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同意北京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等10家單位(名單見附件)設立為第一批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下稱“地方分中心”)。

建設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的重要舉措。各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地方分中心重要作用,加大資源投入,聚焦企業需求,對接優質資源,服務區域發展,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和糾紛應對服務。要加強對地方分中心建設的組織指導,加強條件保障,及時協調解決建設中出現的困難及問題,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建設進展情況。

各地方分中心要從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資訊收集與報送、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業務指導、涉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培訓與宣傳、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資源協調等方面切實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積極配合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建立資源分享、資訊報送、協調聯動和培訓指導機制,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溝通交流,探索形成有效的業務運行模式。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持續加強對地方分中心建設的工作指導,推動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加強對地方分中心建設的全方位支持。同時,也將依據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對地方分中心的業務考核結果,督促不合格的地方分中心改進工作。限期不能改進或連續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設立資格。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048

附件:http://www.cnipa.gov.cn/docs/20200409101859177256.pdf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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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級裝備製造中心再提速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啟動建設

2020226日,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准建設,該中心主要面向智慧製造裝備產業開展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324日,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全面啟動,預計年內將建成並驗收。

目前,全國獲批建設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共有30家,其中地級市有13家。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設立,對提升徐州在國家創新佈局中的戰略地位,吸引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型企業、高端研發等優質資源向徐州聚集,推動徐州市智慧裝備製造產業向高端化、品牌化和國際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將有利於徐州市進一步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裝備製造品牌企業,建設優勢突出的智慧製造產業基地,完善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打造一流智慧製造名城和世界級裝備製造業中心。

據瞭解,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將圍繞促進徐州智慧財產權國際國內競爭力的提升,在智慧製造裝備產業形成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為一體的協同保護機制,將成為功能健全、管理規範、服務專業、協調聯動、國內一流的智慧財產權公益服務載體。中心建成後,將極大縮短企業創新成果的轉化和維權週期,相關發明專利授權週期由原來的平均22個月縮短為3-6個月,實用新型專利授權週期由原來的7-8個月縮短為1-2個月,外觀設計授權週期則縮短為5-7個工作日。中國(徐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的設立,將進一步提高徐州智慧製造裝備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充分釋放各類創新要素的活力動力,大幅度減少企業營運成本,有效保護智慧財產權,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倍增放大產業集聚效應,極大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國際競爭力,加速打造世界級裝備製造中心。

來源:徐報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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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國法院10大智慧財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例

202047日,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印發2019年中國法院10大智慧財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2019年,人民法院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勇於擔當、敢於作為。依法嚴厲打擊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增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提高智慧財產權保護水準,努力營造權利受保護、侵權有代價、犯罪必懲罰的法治環境。圍繞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發揮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為持續改善營商環境、促進科技創新、文化繁榮提供有力保障。一年來,人民法院持續深化智慧財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升智慧財產權審判質效、打造過硬智慧財產權審判隊伍、樹立良好國際形象,不斷推進智慧財產權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為集中展示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成就,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導作用,經各高級人民法院推薦,結合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情況,我院選定了2019年中國法院10大智慧財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智慧財產權案例。現將案件和典型案例名單予以印發,供各級人民法院在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中參考借鑒。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202047

詳: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26511.html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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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北京高院發佈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裁判標準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20421日正式對外發佈《關於侵害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確定損害賠償的指導意見及法定賠償的裁判標準》。該意見將進一步提高侵害知識產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的審判質效,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推動建立體現智慧財產權價值的侵權損害賠償制度,著力破解“賠償低”難題。

意見共八章110條(含附則),其中按照文字作品、音樂作品、美術作品、攝影作品、視頻類作品及製品,以及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案件,分章規定了7類案件適用法定賠償時的基本裁判標準以及酌情增減賠償倍數的考量因素。法定賠償標準的確立,將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法定賠償自由裁量權的隨意性,使適用法定賠償確定的賠償數額更加有據可尋。

意見明確損害賠償原則,鼓勵適用優先次序的賠償方法。其中,確定損害賠償堅持智慧財產權市場價值導向,遵循填平原則,體現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侵權損害司法認定機制。意見明確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獲利、許可使用費及法定賠償四種基本賠償計算方法在適用上存在先後順序,但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一種或多種賠償計算方法。

“舉證難”是知識產權損害賠償數額確定難的成因之。智慧財產權的無形性及其價值的個性化等因素,使得精准計算權利人的損失或侵權人的獲利非常困難。對此,意見提出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充分適用優勢證據原則確定賠償數額,並明確在侵害智慧財產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件中均可適用舉證妨礙規則。

意見還有一大特點,即探索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規則,大力遏制嚴重侵權行為。目前,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雖已確立了懲罰性賠償制度,但相關規定較為原則,在法律適用上自由裁量的空間較大,具體的適用方法也是目前智慧財產權審判領域廣受關注的問題之。此次意見探索性地將懲罰性賠償法律條文中的“惡意”“情節嚴重”兩個適用要件進行了因素細化,以期能夠更加規範地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既要讓嚴重侵權者付出沉重的侵權代價,大力遏制惡意侵權,也要防止懲罰性賠償制度的泛化。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謝甄珂說,法官應正確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提高證據審核能力,妥善把握民事訴訟中優勢證據標準,科學合理確定損害賠償數額。

2019年,北京三級法院的收案數量相較往年繼續出現大幅上升。據統計,2019年,北京三級法院共受理各類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80 165件,同比增長35.7%,其中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共57 124件,占比71.3%;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共23 041件,占比28.7%;共審結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79 769件,同比增長42.6%,其中,審結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55 803件、智慧財產權行政案件23 966件。

“案件基數大、增長快、疑難案件多已經成為近年來北京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常態。”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民三庭長楊柏勇表示,日益增多的智慧財產權案件,既是當事人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需求的直接表現,也是社會各界認可司法保護智慧財產權主導作用的一種體現。

同日,包括“小說《錦繡未央》”侵權案、“飯友App抓取微博數據”不正當競爭案、“員工私制電錶對外銷售”侵犯商業秘密罪案在內的十個案件,入選2019年度北京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例,顯示出法院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成效。

詳:https://mp.weixin.qq.com/s/iXfGXZkoOic5MkZlDqb3tw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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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關於公佈2020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指南的通知

2020415日,北京市知識產權局關於公佈各相關單位:

為做好2020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根據《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京知局〔2019335號)的相關規定,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制定了《2020年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指南》,現予以公佈。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指南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2020415

詳:http://zscqj.beijing.gov.cn/art/2020/4/15/art_5652_516412.html

(來源:北京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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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部署啟動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建設

2020423日,江蘇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發佈《關於組織申報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的通知》,部署啟動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建設。

該通知明確,江蘇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將聯合全省八家分中心在省內經濟技術開發區或高新技術開發區園區,以及產業集聚區設立一批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著力開展十三先進製造業集群的培育發展,不斷提升江蘇省產業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能力。

工作站設立後,將面向輻射區域的重點產業提供智慧財產權諮詢、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智慧財產權宣傳培訓、智慧財產權公共資訊服務、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聯盟建設等。省維權援助中心將聯合各分中心對工作站進行工作指導,並擇優給予資訊資源和經費等支援。

近年來,江蘇省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先後設立了分中心、專業市場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重點產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等分支機,逐步完善了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級立體維權服務網,為完善江蘇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服務體系作出了積極貢獻。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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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確今年知識產權服務促進重點工作

202042日,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印發了《2020年全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工作要點》(下稱《工作要點》),安排部署了2020年重點工作。

  《工作要點》明確,要將2020年作為“基礎建設年”,在積極探索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的有效路徑和方式、大力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全面提升智慧財產權開放合作整體水準、大力推動區域智慧財產權協調發展、加快構建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構建智慧財產權綜合保護工作體系、強化智慧財產權文化建設和人才培養、全面推動機關黨建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等8個方面,推進24項重點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工作。

  《工作要點》提出,要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工作體系,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重點規劃實施與研究,深化職務發明、金融生態等智慧財產權改革創新,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放管服”改革;要助力四川五大支柱產業高品質發展,實施智慧財產權助力鄉村產業振興行動,實施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高品質發展計畫;要舉辦“創新者之夜2020·四川省專利獎頒獎活動”、“2020·天府知識產權峰會暨中華地標品牌與產業發展國際研討會”等重大智慧財產權活動。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維權服務;要搶抓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重大國家戰略契機,唱好成渝智慧財產權“雙城記”。加強五大片區智慧財產權資源分享和資訊互通,統籌區域智慧財產權協調發展。深化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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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啟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建設專案申報

202048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20年度河北省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建設專案申報指南。河北省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註冊、獨立承擔責任的高校、科機構、企業和服務機構,滿足“一定的用戶群體,具有2年以上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工作基礎;具有知識產權背景的專職工作人員5人以上;管理規範,規章制度健全,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條件的皆可申報。

指南明確,通過專案建設,推動河北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運營機制。運營平要建立健全知識產權運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團隊,加強知識產權運營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加快形成與評估機構、金融機構、行業協會等社會各方的協同運營機制,逐步提高運營管理能力,推動產業或區域知識產權運營工作規範化、高效率開展。

指南指出,通過專案建設,提升河北省知識產權運營水準。運營平要不斷擴大註冊用戶數量,加強與國家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的資源對接,通過諮詢服務、宣傳培訓、展示對接等措施,積極探索運營新模式、新管道,推動產業或區域內整體知識產權運營效益提升,促進河北省知識產權運營服務能力提升。

據悉,河北省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建設專案旨在引導河北省內高等學校、科機構、企業和服務機構建設一批省級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實施知識產權許可、轉讓、託管、質押融資、專利導航等多種方式積極盤活知識產權資源,促進智慧財產權資源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切實發揮運營服務平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支撐作用。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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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9年度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報告

2020421日深圳市知識產權局發布統計分析報告

*資料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資料庫、TechGlory專利資料庫

主辦單位: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識產權局)

技術支持:深圳德高行知識產權資料技術有限公司

詳:http://www.tek-glory.cn/

(來源:深圳市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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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相關

申長雨與韓國特許廳廳長原住舉行視訊會議 共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強專利資訊服務合作

202049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與韓國特許廳廳長原住舉行視訊會議,就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專利資訊服務、知識產權五局合作局長系列會議延期、深化雙邊智慧財產權合作,以及雙方共同關心的議題深入交換了意見。

申長雨表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抗形勢十分嚴峻。此時通過視訊會議的方式保持兩局間的高層交流,體現了中韓雙方加強智慧財產權領域合作的真誠願望。為支援疫情防控科研攻關和企業復工產,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業務骨幹,圍繞化學藥、中藥、生物藥、疫苗、檢測方法、檢測儀器和醫用口罩等關鍵領域,開發上線專利資訊共用平,發佈多份專利資訊分析報告,收到良好效果。希望中韓雙方加強在專利資訊方面的合作,共同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作出更多貢獻。

原住表示,自從新冠肺炎情發生以來,韓中兩國保持了密切合作,互相提供口罩、藥品等醫療物資,同舟共濟、共克時艱。韓國特許廳近期開設了應對新冠肺炎專利資訊導航網站,向使用者提供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的最新發明和潛在治療方法,有效助力疫情防控。希望雙方在專利資訊分享等方面開展更加緊密的合作,為共同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提供有力支撐。

雙方還就智慧財產權五局合作和雙邊合作有關事宜進行了交流。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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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AI專利相助時出擊

2020410日據中國知識產權報導指出,人工智慧(AI)助力復工學有序推進,智慧翻譯協助社區工作者篩查境外輸入病例,圖片識別輔助醫生快速診斷,電話機器人加速社區篩查摸排,虛擬主播即時播報情新聞……在馳援一線抗“疫”中,AI技術迅速披掛上崗,與“逆行者”一道衝鋒陷陣,化身為翻譯官、影像科醫生、社區工作者、新聞主播,與時間賽跑,與魔戰鬥。這些多重身份的背後離不開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大訊飛)20多年來不斷修煉的技術基本功和專利“金鐘罩”,得以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源源不斷的“戰士”和“武器彈藥”。

  復工學,有序推進

  7日早上9點,“開考鈴聲”準時在武漢市江岸區高三學生家中響起,近4000名考生開始在家“雲答卷”。學生線上答題、老師遠端監考、家長陪同監督,技術人員即時線上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考生在網上答題時,選擇題手動選擇選項,填空題和簡答題拍照上傳答案。待考試結束後,系統對客觀題自動評分,而主觀題則由教師在網上批閱。閱卷結束後系統自動統計分數,並進行資料分析,作出不同維度的考情報告,供學校參考調整接下來的備考計畫。在期間,科大訊飛建立專項工作組,保障湖北省和其他地區中小學生在情期間“停課不停學”,已先後在湖北、安徽、河北、江西、廣東等19個省、31個區域提供人工智慧教育產品和服務。

  當前,各地迎來了復工產,但大規模返程人流,讓防疫管理工作面臨壓力。科大訊飛城市超腦通過利用人工智慧技術,智慧監測、預警超過5人的人員聚集,並通過12345熱線迅速提醒周邊巡邏的工作人員,及時疏導人流。此外,為助力企業線上辦公,科大訊飛的訊飛聽見L1依託語音辨識及多語種翻譯技術,面向所有用戶免費開放視訊會議、轉寫翻譯服務,為異地同步線上辦公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已服務50萬人次。不僅如此,科大訊飛還推出面試機器人——AI得賢招聘官幫助企業和求職者“雲”對接。這款AI視頻面試系統基於篇章級的語義識別演算法對候選人回答內容進行分析,並通過電腦視覺和聲音演算法對候選人的表情和聲音特質進行判斷,綜合多模態的AI決策推薦演算法輔助企業遴選合適的人才。

  作為深圳國際化先導社區的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轄區內居住著來自全球45個國家1698名外籍人士,該社區的防疫工作是深圳嚴防境外輸入病例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難的就是語言溝通”,面對語言障礙帶來的防疫困難,該街道辦找到了應對之策:社區人員手持人工智慧翻譯機,逐一對轄區內的外籍人員進行防疫排查與政策說明,幫助他們順利度過隔離期。

  翻譯機在人工智慧多件專利技術的加持下即時完成翻譯任務,覆蓋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語言,讓排查溝通工作更加順暢。“手持翻譯機,社區防疫工作人員可以更順暢地與外籍人員交流,隨時掌握他們的最新情況,做好境外輸入病例的防控工作。”該街道辦主任表示。除了香蜜湖街道之外,訊飛翻譯機還在深圳的其他政務崗位“上崗”幫助基層工作人員進行對外交流,比如在福田區政務服務大廳,工作人員借助訊飛翻譯機與前來辦事的外籍人員溝通。

  科技戰“疫”,披掛上崗

  期間,胸部CT影像作為新冠肺炎診斷的依據之一,是篩查病人的重要手段。而影像科醫生每診斷一個病例需要515分鐘對CT的數百張切片逐層分析,情初期任務重、時間緊、壓力大,一線醫生超負荷工作,及時確診病例非常困難。為科學應對情,擁有醫學影像識別和輔助診療等人工智慧技術以及豐富產品應用體系的科大訊飛立即參與到科技攻關中,3天內便快速實現負責完成新冠肺炎影像輔助診斷平建設,並通過資料反覆運算與演算法優化保證系統每日升級。

  該平從醫生實際工作需求設計功能,輔助醫生開展新冠肺炎快速診斷工作,極大提高了醫生工作效率,同時有效降低漏診誤診。相較于傳統閱片工具,該平臺提供的4D對比分析功能,實現多期影像中的病灶數量、病灶體積變化、病灶密度變化等量化對比分析功能,使醫生能夠快速掌握病灶變化情況,大幅提高醫生工作效率。

  “家裡的溫度計壞了!老伴兒不太舒服,頭昏、不精神。”這段語音在智助理電話機器人的後中心被轉寫成文字記錄,即時回饋到武漢市東湖高新區政務部門,社區工作人隨即上門查看並配送體溫計。武漢市集中拉網式大排查一啟動,科大訊飛湖北區域智慧醫療客戶經理劉佳的手機鈴聲就未停歇過。211日晚,劉佳接到武漢市東湖高新區政務服務局緊急電話,需執行覆蓋54個社區約20萬戶的電話隨訪任務。專案小組迅速回應,兩天助理電話機器人正式啟用排查並統計發熱病人。

  智助理電話機器人是通過語音辨識、語音合成、自然語言理解等人工智慧技術,進行人機交互無障礙溝通。在機器人聲音的處理上,科大訊飛運用語音合成等專利技術,高度模擬人類語音、語調、斷句等特點,使用者仿佛在與真人對話。智助理電話機器人在普查發熱病人時,訪錄音自動記錄並生成表格回饋給社區工作者,根據回饋的重點資訊,統計體溫異常等特殊情況的居民,再由工作人員持續跟進,目前已在安徽、北京、浙江、吉林、湖北等30個省市地區進行了2263萬人次隨訪

  媲美真人、發音自然的AI虛擬主播小晴近日在多家媒體上線亮相,在情期間為民眾播報最新的新聞資訊。AI虛擬主播小晴是建立在對真人主播的聲音、形象採集的基礎上,結合科大訊飛的機器深度學習、語音合成、機器翻譯等多項人工智慧技術,實現多語言的新聞自動播報。只需在後輸入文本,即可生成一段主播播報新聞的視頻畫面,根據文字內容自動預測表情,即時合成唇形,會說16種語言,且能夠不間斷地進行播報,為新聞節目製作播報提供便利。

  佈局專利,“疫”時出擊

  事實上,科大訊飛能夠在此次疫情中迅速出擊,得益於20多年來積累的技術基本功以及專利“金鐘罩”。“擁有核心技術才能擁有話語權”“沒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人工智慧,就像建在別人沙灘上的樓閣,隨時都會坍塌”這樣的話語經常掛在科大訊飛董事長劉慶峰的嘴邊。

  從1999年成立以來,科大訊飛始終堅持技術創新為導向,不斷投入大量科經費,曾連續5年研發投入占比25%,處在全行業較高水準。此外,科大訊飛以智慧財產權部門為依託,為源源不斷的創新成果提供系統性保障。團隊從項目立項起便加入智慧財產權風險評估和預警,重要業務進行全行業產權搜索監控,將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入考核,並制定保護激勵措施等,構建智慧財產權護城河。目前該公司核心技術和產品均有專利佈局,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累計擁有全球有效專利1000餘件。

  “人工智慧應用被卡住脖子,不僅會影響到經濟發展,甚至會威脅到國計民生。”劉慶峰表示。正是基於重視研發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科大訊飛近幾年來多次在機器翻譯、自然語言理解、圖像識別、圖像理解、知識圖譜、知識發現、機器推理等各項國際評測中取得較好的成績。在堅持源頭技術創新的同時,科大訊飛積極推動人工智慧落地化應用,以人工智慧技術為教育、醫療、城市管理及生活賦能,並在應用場景下不斷擴大資料規模,從而實現了從研究到產品到應用到資料的閉環反覆運算。得益持續不斷的科創新積情暴發後科大訊飛才能迅速部署,利用自身在人工智慧領域的技術優勢和專利成果,緊急攻關快速落地應用,為早日戰勝情增添助力。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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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專利費減備案業務辦理方式的通知

為方便申請人辦理費減備案業務,簡化相關業務流程,自202047日起, 申請人在提交費減備案請求時,可以電子形式上傳證明檔,無需寄交或面交至審核機構。特此通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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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強化專利導航引導疫情防控相關行業創新發展

2020326日,為助力與情相關的重點行業高品質發展,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組織東、珠海、佛山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中心分別開展了廣東省口罩生產設備、紅外體溫檢測儀、隔離醫療器械設備等疫情防控相關行業專利導航工作,並通過網路視頻直播的方式公開發佈了該批專利導航成果。

本批專利導航成果聚焦當前防疫相關重點行業,以《廣東省專利導航工作指南》為指引,通過建立行業專利資訊資料庫,分析口罩生產設備、紅外體溫檢測儀、隔離醫療器械設備等行業的全球核心專利分佈及專利競爭格局,全景揭示整個行業的結構調整方向、市場需求熱點方向、技術發展重點方向;研究行業結構及專利佈局的現狀與趨勢,開展行業發展路徑導航,形成專利導航研究報告,提出具體、明確、可行的推動行業創新發展的對策建議;圍繞創新發展、商務貿易、資產管理與運營、管理決策等具體發展需要,建立企業和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專利導航協同推進工作機制,支撐企業專利工作順利實施,進一步引導企業有針對性地培育一批高品質專利,促進形成高價值專利組合,提高企業專利培育與轉化運營能力。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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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五項專利核心指標全國居首

2020421日,在第20個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以“智慧財產權與健康中國”為主題的智慧財產權文化宣傳周活動,發佈了《深圳市2019年度知識產權統計分析報告》《深圳市2019年知識產權發展狀況白皮書》。

  記者獲悉,2019年,深圳全市專利申請量、授權量、授權量增速、有效發明專利五年以上維持率、PCT國際專利申請量等五項核心指標位居全國第一。其中,國內專利申請261502件,同比增長14.4%;其中發明專利申請82852件,同比增長18.4%。國內專利授權166609件,同比增長18.8%;其中發明專利授權26051件,同比增長22.3%。華為、騰訊的發明專利授權量分別為4510件和2146件,分別排名全國第一位、第五位。

  截至2019年底,深圳累計有效發明專利量達138534件,同比增長16.5%。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106.3件,為全國平均水準的8倍。南山區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396.9件,全國第一。截至2019年底,深圳有效發明專利五年以上維持率85.2%,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

  2019年,深圳PCT國際專利申請量17459件,連續16年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約占全國申請總量的30.6%,占廣東省總量的70.6%。其中華為4637件位居全球企業第一。

  深圳各區中,去年南山區的專利申請量、授權量、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均居全市首位,光明區的PCT國際專利申請量增速達114.1%,為全市第一。鹽田區的有效發明專利五年以上維持率94.2%,為全市第一。

  2019年,深圳市商標申請和註冊量保持增長,全市商標申請量500905件,商標註冊量395243件,都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二位。截至2019年底,深圳累計有效注冊商標量1396734件,同比增長36.1%增速居全國大中城市首位。

  2019年,深圳智慧財產權創新成果頗為顯著。第二十一屆中國專利獎評審公示中,我市初步獲金獎5項,其中中國專利金獎3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2項,占全國獲獎總數(40項)的12.5%,金獎獲獎數量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專利銀獎4項,外觀設計銀獎2項,專利優秀獎、外觀設計優秀獎分別為55項和4項。

  邁瑞、中興、信立泰分別獲中國專利金獎各1項,比亞迪、大疆創新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各1項,雅昌文化(集團)有限公司獲2019年度“全國版權示範單位”稱號,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獲2019年度“全國版權示範單位(軟體正版化)”稱號。華為、中興、大疆等23家企業獲得2019年度深圳市專利獎。(記者 李佳佳)

  2019年度深圳市專利獎獲獎企業名單

  1.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2.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

  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深圳市商湯科技有限公司

  7.瑞聲聲學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8.深圳市柔宇科技有限公司

  9.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10.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11.深圳市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深圳邁瑞生物醫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3.深圳市冠旭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4.深圳市優必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深圳市易事達電子有限公司

  16.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

  17.深圳市泰康製藥有限公司

  18.深圳雲天勵飛技術有限公司

  19.深圳市英威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20.深圳市英維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2.深圳創維數位技術有限公司

  23.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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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召開全省專利代理行業工作座談會

202043日,青海省專利代理行業工作座談會在西寧市召開。青海省知識產權局、西寧市知識產權局相關負責人以及省內各專利代理機構負責人及專利代理師代表參加了會議。

會議通報了2019年青海省專利代理工作總體情況,安排部署了2020年專利代理工作任務。各專利代理機構交流了專利代理工作經驗,介紹了應對疫情助力企業復工產和推進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的舉措。

會議對下一步推進青海省專利代理行業的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加強專利代理機構的監管力度,規範專利代理行為和行業秩序,繼續深入開展“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專利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提升監管效率,以監管促發展,引導專利代理行業進入健康快速發展軌道。二是著眼長遠,從戰略高度謀劃機構發展,圍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優兩高”戰略和統籌“五個示範省”建設、強化“四種經濟形態”引領的要求,不斷提升專利代理服務品質,拓寬服務領域和業務範圍,培養新的增長點,助力青海省經濟發展。三是提升行業能力,加強機構品牌建設和專利代理人才培養,強化培訓,提升業務能力素質。四是強化自律,維護行業整體利益,紀守法,守住法律和道德底線,開創青海省專利代理行業高品質發展新局面,營造更好的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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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專利試點、示範企業認定和管理辦法》修訂

2020414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杭州市專利試點、示範企業認定和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將於51日開始實施。

  新修訂的辦法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一是杭州市專利試點企業和示範企業覆核週期與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和優勢企業、浙江省專利示範企業覆核週期保持一致,均為三年;二是杭州市專利試點企業且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範認證為認定“杭州市專利示範企業”的必要條件;三是專利技術產業化是企業專利工作重中之重,本次修訂結合杭州實際,科學制定專利試點企業和示範企業認定管理指標體系;四是更加凸顯高價值專利組合的作用,進一步完善產品獲得中國專利獎、浙江省專利獎和“市長杯”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創新創意大賽獎專利折算得分規定;五是本次修訂還體現了國家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大市場監管機構改革最新要求,綜合運用智慧財產權保護、商事制度改革、信用監管、企業監管等諸多法律政策措施。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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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開發區企業獲得第一份電子專利證書

202042日,位於武漢開發區的武漢維盾專利事務所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出的第一份電子發明專利證書。據瞭解,電子專利證書與紙質專利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果,還具有制證時間縮短、節約能源、實現電子化資料庫管理等優點。

據介紹,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發佈《關於電子專利證書和專利電子申請通知書電子印章相關事項的公告(第349號)》要求,對於授權公告日在202033日(含當日)之後的專利電子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通過專利電子申請系統頒發電子專利證書,不再頒發紙質專利證書。如有需要,電子申請註冊使用者可以通過電子申請網站提出請求,獲取一份紙質專利證書。  

武漢開發區是華中地區最大的先進製造業中心、綜合實力位居中西部第一的國家級開發區、全國汽車產業集聚度最高區域之。開發區在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營、保護、管理和服務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創新成果。截至目前,該區每萬人口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51件。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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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助力新冠肺炎疫苗發明專利申請提速

202047日,為助力新冠肺炎治療檢測相關產品的專利保護,中國(蘇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及時推出疫情防控期間惠企相關措施,為新冠肺炎治療檢測相關專利的預審開通綠色通道。近日,該中心通過了蘇州某醫藥科技公司提交的一份關於新冠肺炎疫苗發明專利的快速預審請求。  

據瞭解,收到蘇州某醫藥科技公司提交的一份關於新冠肺炎疫苗發明專利快速預審請求後,中國(蘇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迅速採取專案跟蹤、專人負責、及時回饋的模式,快速組織預審員開展預審工作,僅在兩個工作日內便出具了預審意見通知書。為進一步壓縮預審週期,提高溝通效率,該中心預審員通過點對點電話聯繫等有效方式和途徑,向蘇州某醫藥科技公司提供了相關修改建議。目前,該專利申請通過了中國(蘇州)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預審,已正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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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濱州出臺獎勵新辦法,獎金最高可達高達20萬元!

2020410日,記者從濱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濱州市政府制定發佈了新的《濱州市專利獎勵辦法》,將於202055日正式實施,這是濱州市在2014年《專利獎勵辦法》基礎上的又一次優化升級,新辦法在市專利獎的獎項設置、獎金額度、評審程式等方面都進行了全新調整。新辦法規定,獲獎項目可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專利獎、省專利獎等,重大專利獎的獎金額度每項高達20萬元。

此次印發的新的《濱州市專利獎勵辦法》主要目的是優化專利獎勵制度,鼓勵大眾創新創造的積極性,修改完善是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特點,十強產業集群高速發展的需要,是保障專利獎勵政策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需要,更是落實建設“創新型城市”和“富強濱州”的迫切需要。

新《辦法》規定,專利獎授獎總數有所壓減。市專利獎每年授獎總數不超過50項,比老《辦法》減少20項。獎金額度進一步提高。新《辦法》規定市專利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獎金分別為每項3萬元、2萬元、1萬元人民幣。較老《辦法》規定的每項2萬元、1萬元、2千元有較大提高。評審組織管理機構做了優化合併。參照《山東省專利獎勵辦法》規定,將市專利獎勵委員會和市專利獎勵評審委員會合併為市專利獎勵委員會一個評審組織管理機構。專利獎申報管道全面拓寬。推薦單位增加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萬人計畫”傑出人才、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市級行業協會。評審工作程式簡便優化。老辦法規定先公示擬獎勵名單,後召開專利獎勵委員會審議,公示期30。新辦法規定市專利獎勵委員會審查確定擬獎勵名單後在媒體上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據悉,濱州市自2010年就設立了市專利獎勵制度,制定印發了首部《濱州市專利獎勵辦法》,2014年進行了一次完善調整。

(來源:IPRdaily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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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地理標誌

關於更新《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務專案名稱的通知

202042日,據知識產權局商標局表示:為貫徹落實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要求,進一步方便申請人,商標局定期更新《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務專案名稱並對外公佈。2020年第二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務專案名稱已在中國商標網商標查詢欄目和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公佈,申請人可線上查詢和填報。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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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全面推進商標評審智慧新模式

2020326日,據商標局表示:疫情防控期間,商標局商標評審部積極配合法院打造非接觸式智慧財產權審理新模式,大力開展商標評審遠端訴訟,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自217日配合法院對涉及雙方當事人的商標行政案件開展遠程訴訟以來已參與遠程訴訟240餘件。

商標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多、類型複雜,遠端審判較傳統模式更為高效便捷,情期間更顯其非接觸”“少流動”“不聚集的優勢。為助力疫情防控,提高應訴效率,商標評審部全力配合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加強遠端審判平建設。

近日,原告深圳某公司商標駁回審行政糾紛一案通過北京雲法庭系統線上開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該案當事人迫切希望儘快開庭,並且該案代理人不便到京開庭。接到法院提前開庭通知後,為了確保線上庭審效果,應訴覆議處周密準備應訴前期工作,整理案卷,核實案情,撰寫答辯狀,調試設備,準備場地,安排專人參加遠端開庭,順利實現了多方視頻開庭、多平互聯、線上筆錄確認等線上功能,打破了空間限制,實現了遠端訴訟,維護了當事人合法權益。

下一步,商標評審部將以開展遠程應訴為契機,加快推動評審案件全類型網上申請、全流程線上審理、全鏈條線上應訴,實現評審審理方式與互聯網、大資料等科技的深度融合,發揮雲評審模式智慧化、移動化和便捷化的積極作用,多線推進智慧評審早日落地。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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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第354號)

202041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三五四號

  為加強我國地理標誌保護,統一和規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制定《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043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條 為加強我國地理標誌保護,統一和規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和管理辦法》《國外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是指適用在按照相關標準、管理規範或者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的地理標誌產品上的官方標誌。

  第三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統一制定發佈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管理要求,組織實施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監督管理。地方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的日常監管。

  第四條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合法使用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如下義務:

  (一)按照相關標準、管理規範和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地理標誌產品;

  (二)按照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使用要求,規範標示地理標誌專用標誌;

  (三)及時向社會公開並定期向所在地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報送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情況。

  第五條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合法使用人包括下列主體:

  (一)經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生產者;

  (二)經公告地理標誌已作為集體商標註冊的註冊人的集體成員;

  (三)經公告備案的已作為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的被許可人;

  (四)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的其他使用人。

  第六條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使用要求如下:

  (一)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和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指定位置標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國外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指定位置標注經銷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圖樣如下:

  (二)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同時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和地理標誌名稱,並在產品標籤或包裝物上標注所執行的地理標誌標準代號或批准公告號。

  (三)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應同時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和該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並加注商標註冊號。

  第七條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合法使用人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下載基本圖案向量圖。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向量圖可按比例縮放,標注應清晰可識,不得更改專用標誌的圖案形狀、構成、文字字體、圖文比例、色值等。

  第八條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合法使用人可採用的地理標誌專用標誌標示方法有:

  (一)採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地理標誌專用標誌附著在產品本身、產品包裝、容器、標籤等上;

  (二)使用在產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等上;

  (三)使用在廣播、電視、公開發行的出版物等媒體上,包括以看板、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地理標誌進行的廣告宣傳;

  (四)使用在展覽會、博覽會上,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印刷品及其他資料;

  (五)將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於電子商務網站、微信、微信公眾號、微博、二維碼、手機應用程式等互聯網載體;

  (六)其他合乎法律法規規定的標示方法。

  第九條 地理標誌專用標誌合法使用人未按相應標準、管理規範或相關使用管理規則組織生產的,或者在2年內未在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上使用專用標誌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停止其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資格。

  第十條 對於未經公告擅自使用或偽造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的;或者使用與地理標誌專用標誌相近、易產生誤解的名稱或標識及可能誤導消費者的文字或圖案標誌,使消費者將該產品誤認為地理標誌的行為,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及相關執法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 省級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應加強本轄區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日常監管,定期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上一年使用和監管資訊。鼓勵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和日常監管資訊通過地理標誌保護資訊平向社會公開。

  第十二條 原相關地理標誌專用標誌使用過渡期至20201231日。在20201231日前生產的使用原標誌的產品可以繼續在市場流通。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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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相關

陝西:譜寫新時代著作權建設新篇章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宣導創新文化,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我國經濟競爭力的最大激勵。

去年是著作權管理職能劃歸宣傳部門的第一年。陝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著作權保護工作,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論述,提高政治站位元,深化思想認識,抓好貫徹落實。各級著作權管理部門圍繞加強著作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的總體要求,積極行動,著作權行政執法監管成效顯著,軟體正版化工作得到了扎實推進,著作權公共服務不斷優化,著作權產業高品質穩步發展,各項工作邁上了新臺階。

2020年,陝西省著作權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守正創新,砥礪奮進,強化著作權行政執法監管,提高著作權公共服務能力和水準,有效推進軟體正版化,促進著作權產業高品質發展,為奮力譜寫新時代陝西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嚴格保護強化著作權執法監管

積極履行著作權行政監管職責。陝西省版權局將按照“嚴格保護、提升效能、分類監管、引導規範”的工作思路,儘快理順著作權執法工作體制機制,強化統籌協調、抓好頂層設計的同時整合各方資源,加強執法協作。

夯實基層著作權行政執法基礎。以實地指導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覆蓋各市(區)的著作權行政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基層辦案人員專業能力和水準;做好查處侵權盜版案件有功單位和個人的評選推薦工作,激發基層執法辦案積極性。

抓好“劍網”專項行動和大案要案查辦。堅持著作權日常行政監管與“劍網”專項行動相結合,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機制;建立侵權盜版失信單位和個人“黑名單”制度;建立執法辦案資訊公開制度,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通過加大對侵權盜版行為的懲治力度,提升全社會的著作權保護意識,營造和維護合法有序的著作權環境。

優化服務健全著作權社會服務體系

陝西省版權局將加大對已授牌版權服務工作站考核考評力度,充分發揮版權服務工作站作用,進一步提升著作權服務工作品質和水準。同時將著作權社會服務體系向基層延伸下,發揮各市(區)版權管理部門職能,逐步建設覆蓋全省各市(區)、重點產業園區基地的著作權社會服務網路體系。

建設著作權線上登記系統,提升著作權登記工作規範化、標準化、資訊化水準,提高著作權作品登記數量和品質,助推陝西文化資源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圍繞“4·26”世界智慧財產權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和重要展會、活動,陝西省版權局將開展形式多樣的著作權宣傳活動,加強著作權知識宣傳,提升全社會著作權保護意識,營造尊重著作權、保護著作權的良好社會氛圍。

創新思路推進著作權產業高品質發展

打造陝西著作權貿易與保護平。按照“大基礎、大平、大運行、大保護”建設的總體構想,借助雲計算、大資料、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核心技術,建設四大服務平:著作權資訊交流平、版權交易服務平、版權投融資平、版權社會服務平。有效整合陝西省內外版權市場資源和資本力量,打通“版權確權、版權授權、版權評估、版權金融、版權維權”脈絡,構建涵蓋文學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動漫遊戲等領域的著作權交易與保護綜合服務平

推進著作權示範創建活動。精心培育省級著作權示範單位、園區(基地),爭創全國著作權示範單位、園區(基地),總結宣傳推廣示範單位的先進經驗,充分發揮示範單位在誠信守法、依法經營、帶動著作權產業發展方面的示範引領作用,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進而推動經濟發展、文化繁榮。

開展以著作權輸出為主的著作權貿易活動。發揮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節點的區位優勢,推動對外著作權貿易發展,重點支持圖書出版、影視、音樂、軟體等核心著作權產業出口項目。有針對性地組織陝西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藝術等著作權相關機構參加中國國際著作權博覽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著作權授權展等國際國內大型展會,與國內外知名或特色出版、著作權機構開展深入交流合作。

並舉鞏固擴大軟體正版化工作成果

提高政治站位元,深化思想認識。抓好全省軟體正版化工作長效機制建設,全面自查整改、落實到位,完善制度、進一步制定行之有效的軟體正版化工作措施。

強化督查考核。加大力度,改進方式,採取集中督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督查和指導,拉出時間表、做實任務書,力爭在短期內使全省軟體正版化工作整體上臺階、見成效;細化考核考評標準,開展軟體正版化達標驗收工作;發揮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能作用,落實各級著作權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培訓任務。

優化軟體配置方式。加強源頭管理,積極爭取財政支持,採取統一談判、場地授權方式,為省直機關統一配置正版國產辦公軟體。

此外,陝西省版權局將注重人才培養,強化著作權隊伍建設。建立省級著作權人才庫和專業人才資訊庫。完善產學聯合培養模式,與省內相關高校聯合建設著作權人才培養基地,有計劃地培養各類著作權專業人才,重點培養企業急需的著作權管理和仲介服務人才。進一步加強著作權專業培訓和人才交流,全面提升著作權人才業務素質和能力。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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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首次編制著作權作品登記年度統計報告

202041日,經濟日報記者從國家版權局官網獲悉,日前,《內蒙古2019年版權作品登記統計》新鮮出爐,填補了內蒙古著作權作品登記年度統計報告的空白,實現了零的突破。該項工作在自治區黨委宣傳部(自治區版權局)委託和指導下進行,由內蒙古智慧財產權服務中心(自治區著作權服務工作站)承擔完成。統計報告內容翔實明瞭,圖文相襯,資料準確,分析科學,為提升全區著作權公共服務品質,加強著作權管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參考依據。

2019 ,內蒙古自治區著作權工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大局,積極適應機構改革新形勢,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加強著作權宣傳推廣,強化著作權執法監管,搞好著作權服務保障,維護良好著作權秩序,全區著作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準進一步提高。

一年來,自治區著作權工作樹立管理就是服務的理念,積極轉變職能,突出為民服務,有效提升了著作權公共服務能力和服務水準。自治區首公益類著作權服務工作站經過一年建設,實現線上線下全程服務,成為全區著作權工作標杆和品牌服務視窗。12 個盟市著作權工作站重新掛牌恢復運行,為群眾就近享有免費著作權登記等便捷高效著作權服務提供了便利條件。

通過開展著作權資源調和多項專題著作權服務,作品登記數量實現再翻一番的新突破,全區全年作品登記量達到 1411 件,同比增長 128.69%,呈現出數量品質同步快速增長的良好趨勢。內蒙古著作權建設正在形成公共服務不斷完善,執法監管不斷健全,保護力度不斷加強,社會認知不斷提高的良好機制和氛圍。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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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法審判

 

6年專利拉鋸後和解,光峰科技“逼平”卡西歐

202043日,據知識產權報報導,經過近6年的專利拉鋸戰,科創板上市企業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光峰科技)與日本卡西歐電腦株式會社(下稱卡西歐公司)之間的專利訴訟終於握手言和。近日,光峰科技發佈公告稱,其與卡西歐公司簽署《調解協定》,就雙方涉及的多個專利訴訟案件自願達成調解,各自自行撤回相關案件。

光峰科技是ALPD鐳射顯示技術的發明者,同時也是一家擁有多項原創技術和核心器件研發製造能力的鐳射顯示科技企業。卡西歐公司是日本老牌世界級企業,其在手錶、電子樂器、計算器、電子教育和移動商務解決方案等方面的技術創新和專利佈局卓有成效。兩家企業此前曾因專利糾紛爭鋒相對,如今又因簽署調解協定而握手言和。那麼,“以小博大”的光峰科技在專利方面做對了什麼?全面調解背後對我國企業有何啟發?

從專利對壘到握手言和

本報記者梳理光峰科技與卡西歐公司的專利糾紛發現,雙方之間的專利糾紛應對可謂教科書式的攻防,你來我往,見招拆招。

2014年起,兩者之間發生了多起發明專利侵權訴訟案件。其中以光峰科技作為原告的專利訴訟案件有2起,均為2018提起的涉及侵害發明專利權的案件,目前這兩起案件都在一審審理中。而以光峰科技作為被告的專利訴訟案件也有2起,均為卡西歐公司於2016年提起的涉及侵害發明專利權的案件,目前這兩起專利案件一審判決駁回原告卡西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卡西歐公司提起上述,二審仍然在審理中。此外,兩者還有多起作為第三人的行政訴訟案件。

據瞭解,光峰科技與卡西歐公司就相關訴訟案件調解的主要內容是:除(2018)京73行初2210號案件(下稱2210號案)外,雙方承諾在該協議簽訂之日起7日內就上述案件雙方均各自自行撤回,相關費用自行承擔;雙方均不得就上述案件所涉及的專利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不得就上述案件涉及的專利再行提起任何新的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也就是說,正在審理的行政案件2210號案繼續審理,但是無論案件審理結果如何,卡西歐公司承諾不以該案涉及的專利向光峰科技及其關聯公司主張任何權利。此外,雙方保證在該協議簽訂前,除2210號案外,不存在就上述案件涉及的專利所提起的在途、在審無效宣告申請,且該協議簽訂後如雙方還存在其他無效宣告請求或專利侵權訴訟案件,一併撤回。

今年2月光峰科技與卡西歐公司的相關專利侵權訴訟在北京開庭。此後沒多久,就傳出雙方達成調解協定。“對於科技企業來說,能夠調解解決處於膠著狀態的專利訴訟,不失為上策。”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專利代理人章建勤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有些專利的目的,就是為了互相交叉許可或者被訴時,能以此進行反訴,以便能夠調解,或者作為一種反制的手段。

北京思格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李中奎初步檢索發現,光峰科技在G02G03分類號下的中國發明專利為69件,正在申請中的專利數量很大;而卡西歐在這兩分類號下的中國發明專利近400件。在此情況下,光峰科技做出調解的決策,應該是對雙方整體的專利數量對比情況有所考量。對卡西歐來說,儘管其在中國的專利數量方面相對光峰科技佔優勢,但對方的涉案專利權穩定性較強,而且是本土作戰,在久決不下的情況下選擇調解是很正常的選擇。

專利先行步步為營

光峰科技與卡西歐之間的專利糾紛既有互提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也有互訴專利侵權,還有作為第三人的行政訴訟,雙方對壘歷時6年,一直處於膠著狀態。永新知識產權集團專利代理師張文達告訴記者,在專利的較量中,一方提起專利訴訟常常會伴隨著另一方的反訴以及對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這時候不僅考驗當事人的應對能力,同時還考驗涉案專利的穩定性,涉案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情形就時有發生。例如,通領科技起訴公牛集團專利侵權案、握奇公司起訴寶公司專利侵權案等,索賠額都很高,但涉案專利權均被宣告無效或部分無效,導致訴訟失敗。

那麼,在與卡西歐公司的專利較量中,光峰科技做對了什麼?

產品未動,專利先行。光峰科技成立於2006年,年後成功研發出ALPD鐳射顯示技術,並申請了原創基礎專利。在成立之後的6年多時間裡,光峰科技積極研發核心技術。資料顯示,在推出大規模產品之前的2011年和2012年,其專利佈局發展迅猛,專利申請量分別為162件和158件。此後才開始重點佈局產品領域,陸續推出鐳射拼牆、鐳射商教機、鐳射電影放映設備、鐳射電視、鐳射微投產品線。值得一提的是,其在2013年推出全球首款100英寸鐳射電視,獲得CES2013未來產品大獎。憑藉技術優勢,光峰科技在業內名聲鵲起,也為其後來的專利競爭埋下伏筆。

數量佈局,品質取勝。光峰科技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2019430日,光峰科技提交專利申請1480多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1080件,占比72.9%。其核心專利主要分佈在專利分類號G03G02F21等領域,涵蓋攝影術、電影術、利用了光波以外其他波的類似技術、電記錄術、全息攝影術、光學、照明等與其主營業務相關等技術領域。例如,“採用具有波長轉換材料的移動範本的多色照明裝置”專利號:ZL200880107739.5和“基於螢光粉提高光轉換效率的光源結構”專利號:200810065225.X是光峰科技早期核心專利,應用於該公司鐳射螢光投影產品。這兩件核心專利的出鏡率非常高,多次被卡西歐、台達電子等提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不過,相關專利目前仍然維持有效狀態。

資料顯示,2018 年該光峰科技鐳射螢光投影產品銷售額約10.6億元,占2018年銷售收入76.49%。鐳射光源租賃服務業務收入約3億元,占2018年銷售收入21.65%,兩項合計占該公司2018年銷售收入超過98%。“一旦企業的市場份額快速增長,其專利儲備的增速很容易發生與其市場份額不匹配的情況,這時候,競爭對手自然不會輕易放棄,就容易引發糾紛。”李中奎說。

積極應對,步步為營。

從公告披露的資訊來看,光峰科技與卡西歐涉及多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以及多起專利訴訟,專利戰攻守雙方都採取步步為營的方式,例如卡西歐公司對光峰科技提起專利訴訟,後者反訴前者專利侵權;光峰科技對卡西歐公司的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後者也對前者的涉案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李中奎表示,從調解協議涉及的幾個訴訟的狀態來看,光峰科技在作為被告的兩個案件中目前都是處於一審勝訴狀態,而光峰科技在作為原告的兩個案件都還沒有作出一審判決。也就是說,整體上,光峰科技處於談判中的優勢地位。

專利運用服務商業目的

多年關注專利訴訟的上海弼興律所高級合夥人王衛彬告訴本報記者,成立不到15年的科創板上市企業對抗日本老牌世界級企業,能取得全面和解,既體現了光鋒科技較強的技術水準以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也證明了技術先進、保護得當的智慧財產權是可以用來“以小博大”“後發制人”的有效武器。同時,這也說明智慧財產權是服務於企業的商業利益和目的的,智慧財產權策略的合理靈活運用對企業非常重要,智慧財產權的產生、積累、佈局、進攻、防禦諸多手段的運用和協調配合,終歸要用於實現或服務企業的商業目的。

李中奎認為,如果把專利訴訟放到商業競爭的大局裡來看,專利訴訟的輸贏固然重要,但專利訴訟背後的商業目的是否得以實現才是根本。在要不要發生訴訟,會不會發生訴訟,需要什麼樣的訴訟結果等方面的預判和掌控能力,是我國企業需要注意加強的。

“專利無效或訴訟本身的結果或輸贏未必是最重要的,所以,專利的運用不能就案論案,為訴而訴,關鍵要看背後的目的。”王衛彬表示,就本案例而言,從某種程度上說,雙方都達到了商業目的。總之,該案對於致力於創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企業都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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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美克家傢俱出現在app上被判侵犯專利權,賠償126

2020330日,上海知產法院對原告美克家居公司起訴的7起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兩被告應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對原告美克家居公司享有的7項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害,共同賠償原告美克家居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126萬元。

原告美克家居公司是名稱為“桌子套件(caracoleCLA016)”“沙發椅(B2601-2)”等7項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這7項專利權目前有效存續。20191月,原告在被告君和俊公司位於上海市滬青平公路的門店中發現,該店展示和銷售的“咖啡桌ARC20/LR/06”產品、“休閒椅ARC10/HO/03”7種產品(以下簡稱“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設計相近似,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

根據君和俊公司經營的官方網站相關資訊,原告發現全國多家LAB加盟店中展出以及銷售的產品由君和俊公司與被告周俞沈公司共同提供。20194月,原告在小紅書app中發現LAB加盟店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原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的產品。原告認為,兩被告未經原告許可,以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涉案產品,侵犯了原告享有的外觀設計專利權,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製造、許諾銷售、銷售侵犯涉案專利權的產品,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7案合計480萬元及因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費用7案合計46.9萬餘元。

兩被告辯稱,其並非涉案產品製造者,對涉案專利不知情。

上海知產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是“桌子套件(caracoleCLA016)”“沙發椅(B2601-2)”等7項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涉案專利目前處於有效狀態,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該7起案件中,被控侵權產品與專利產品屬於相同產品,兩者外觀近似,被告主張兩者形狀上的多處差異均為局部細微差異,對整體視覺效果不產生實質影響,可以認定被控侵權設計與授權外觀設計在整體視覺效果上無實質差異,構成近似設計,被控侵權產品落入原告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範圍。被告君和俊公司雖然未明確在被控侵權產品上標注其為製造商,但在被控侵權產品上標注了被告君和俊公司的商標,且其對外宣稱具備生產被控侵權產品的能力,依法應認定為被控侵權產品的製造單位。根據在案證據及兩被告當庭承認LAB加盟店由兩被告共同經營,周俞沈公司負責網站經營、批發銷售以及對全國加盟店運營管理,故上海知產法院認定被告周俞沈公司與被告君和俊公司共同製造、銷售、許諾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上海知產法院綜合考慮涉案專利權的類別、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被控侵權產品的銷售價格等因素,酌情確定兩被告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26萬。

來源:上海知識產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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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型智慧終端機”專利案塵埃落定

2020410日據人民網報導,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上海高院)就上海商米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商米公司)與深圳市勤智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勤智公司)、上海躍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躍臣公司)外觀設計專利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米公司享有的“掌上型智慧終端機(V5)”專利號:CN201530562236.X(下稱涉案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權;勤智公司賠償商米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開支3.9萬餘元。

  一審認定侵權

  據瞭解,商米公司是一家為O2O互聯網平、軟體發展商等提供專業的、高性價比的智慧商用硬體設備的創新型科技企業,且系“掌上型智慧終端機(V5)”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勤智公司是一家為商業流通領域資訊設備供應商提供各種資源整合、產品代工(OEM)及銷售服務的平型企業。躍臣公司是一家專注於餐飲娛樂、零售流通行業軟體研發的企業,銷售模式為管道銷售。

  商米公司發現勤智公司躍臣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微信朋友圈許諾銷售、銷售勤智公司生產的“移動終端機”型號:JICAIQ2對其專利產品進行抄襲,落入了涉案專利保護範圍,遂將上述二公司訴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請求判令勤智公司停止製造和銷售、躍臣公司停止銷售被控侵權產品;勤智公司銷毀庫存侵權產品及用於生產侵權產品的模具;勤智公司躍臣公司分別賠償商米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00萬元、20萬元。

  勤智公司辯稱,被控侵權產品相關部分為矩形截面,涉案專利為大的扇形截面,雖然接近於長方形,但兩者仍具有差別,勤智公司生產的產品與美國在先專利(USD626550)近似,與涉案專利不構成近似。躍臣公司辯稱,其是餐飲零售系統軟體發展商,只銷售軟體,對市場上此類手持智慧終端機做軟體介面,不牽涉硬體銷售。躍臣公司從未和商米公司主動聯繫,不存在銷售硬體的主觀故意。此外,躍臣公司只是幫助朋友出貨,沒有大量銷售被控侵權產品,無侵犯商米公司專利權的主觀惡意。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均為掌上型智慧終端機,屬於相同產品,可以進行外觀設計侵權比對。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的整體形狀非常相近,在顯示幕幕與快速列印部件的長寬比、顯示幕幕占正面的比例、螢幕周邊的邊框均基本一致,故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整體在視覺效果上無實質性差異,二者構成近似。對於被告提供的美國USD626550號專利,通過對比發現美國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整體視覺效果差別顯著,被告主張其為原告設計之在先設計,不予採納。

  綜上,判決二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權;勤智公司賠償商米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開支3.9萬餘元。

  二審維持原判

  勤智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上海高院,訴稱“顯示幕幕與快速列印部件的長寬比、顯示幕幕占正面的比例、螢幕周邊的邊框”是現有設計特徵,對產品整體視覺效果產生的影響較小,且並非商米公司的創新設計部分。此外,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相比具有諸多區別。因此,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外觀設計不構成近似。

  商米公司辯稱,勤智公司主張的不同點均屬於細微差別,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落入了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上海高院經審理認為,即使“彎折條狀塊”“正面帶有較大的螢幕”系涉案產品的常見設計,快速列印部件設置在產品上部且有一定厚度系因功能需要,但是“彎折條狀塊”的彎折角度、顯示幕幕與快速列印部件的長寬比、螢幕與快速列印部件的厚度比、顯示幕幕占正面的比例以及螢幕周邊的邊框等均可以採取諸多不同的設計,且這些設計的不同會對產品整體視覺效果產生顯著影響,一審法院的相關認定並無不當。此外,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涉案專利的外觀設計進行比對,兩者在顯示幕幕與快速列印部件的長寬比、顯示幕幕占正面的比例、螢幕周邊的邊框、正面中間的弧形凹槽以及前開蓋式的列印部件與正面構成的角度及厚度比例、列印部件的蓋片設計等設計特徵均基本相同。因此,一審法院認定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涉案專利外觀設計構成近似,並無不當。

  據此,上海高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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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SAKURA商標又起紛爭 櫻花家電訴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032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線上開庭審理了兩起涉及櫻花SAKURA”商標的行政糾紛案。

2018112日,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對武漢櫻花家電有限公司註冊的第1578677018604266櫻花SAKURA”(以下簡稱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櫻花衛廚以訴爭商標是對其第1209675櫻花SAKURA及圖馳名商標的惡意摹仿,與第767197櫻花SAKURA”商標等系列引證商標構成使用與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同時侵犯了其企業字型大小權益,具有不良的社會影響等理由,請求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的第1209675櫻花SAKURA及圖商標於訴爭商標申請日前在排油煙機、電熱水器等商品上已享有較高知名度,為相關消費者所熟知。且訴爭商標與該商標在文字構成、呼叫方式、整體識別效果等方面較為近似,易使相關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原告武漢櫻花家電有限公司不服該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櫻花衛廚(中國)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原告主張,其從其他公司受讓了註冊在洗衣機上的第1721892號商標,訴爭商標是對該枚商標的延續。訴爭商標經過原告長期使用和宣傳,在冰箱、冰櫃等商品上已經形成較為穩定的市場,且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不具有關聯性,故訴爭商標的註冊不會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

此外,原告還主張櫻花商標並非第三人所獨創,類似商標在不同的領域被很多企業和個人所擁有等理由。綜上,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辯稱: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作出程式合法。櫻花家電的訴訟請求和理由不能成立,請求法院維持被訴裁定。

此案第三人櫻花衛廚稱,其主張的馳名商標在排油煙機、電熱水器等家用電器上經長期使用,已為相關公眾所熟知,達到馳名狀態。訴爭商標系對櫻花衛廚馳名商標惡意複製、摹仿,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冰箱、冰櫃等商品與馳名商標核定使用的排油煙機、電熱水器等商品在行業屬性、功能用途、消費物件、銷售場所等方面較為接近,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誤認,致使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此外,櫻花家電還存在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及偽造納稅證明、偽造審計報告、偽造銷售發票等行為。綜上,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應以維持。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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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拒做“抖商”,一審獲賠200萬元

  202043日,據人民網報導,因認為杭州某抖商公司、杭州某抖友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等在“抖商”大會中使用“今日頭條”“抖音”等注冊商標,涉嫌構成虛假宣傳,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位元組跳動)、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微播視界)以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四被告訴至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近日,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的侵權行為成立,需賠償位元組跳動和微博視界經濟損失共計200萬元。

  該案主審法官葉勝男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新修訂的商標法中規定了懲罰性賠償條款,這不僅是對權利人的補償,也是對故意加害人的懲罰。該案在適用法定賠償的過程中,充分考量涉案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涉案品牌價值較高、涉案商標為馳名商標等懲罰性賠償因素,對惡意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該案有利於引導市場經營者通過合法經營向消費者提供更多高品質商品和服務,從而積累自有品牌的競爭優勢,引導形成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競爭秩序,也有利於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標識近似惹爭議

  20181217日,杭州某抖商公司舉辦“抖商萬人聯盟啟動大會”,在會場宣傳中多處使用注冊商標“頭條”抖音” 等標識,並邀請“神秘嘉賓”為“抖音總部高管助陣”。會議安排宣稱有“抖音總部大分享”,稱自己為“北京位元組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抖音、今日頭條、小火山”企業認證地區授權代理商。另外,某科技公司、楊某某還通過其公眾號“真某棒”及個人微博等使用了“頭條”“今日頭條”“抖音”等商標及相關標識。

  位元組跳動公司訴稱,其系“抖音”“頭條”“今日頭條”等商標的商標權人,微博視界系位元組跳動的關聯公司,杭州某抖商公司、杭州某抖友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未經允許擅自使用涉案商標,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決四被告立刻停止侵權行為,共同賠償兩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損失共計300萬元。

  對此,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辯稱,原告方第24282117號圖形商標的註冊日期是2019214日,“抖商大會”活動舉辦時間在其之前;其開抖商大會僅僅是宣傳,並不沒有任何盈利,抖音只是個概念,出於推廣目的。杭州某抖友公司辯稱,其僅為二級代理商,並未參與“抖商集團暨抖商萬人聯盟啟動大會”的組織、宣傳等。

  法院判決侵權

  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經審理認為,該案中,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分別在“抖商大會”、微信公眾號、個人微博號QQ號等平多角度進行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行為,且惡意重複侵權,侵權時間持續較久,故應當承擔懲罰性因素的賠償代價。據此,杭州互聯網法院(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判決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就訴爭商標侵權行為共同賠償位元組跳動150萬元 ,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就訴爭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位元組跳動、微播視50萬元。

  葉勝男指出,該案懲罰性賠償因素主要包括:被控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持續時間較長,被告從20181217日起開始擅自使用涉案商標,進行虛假宣傳活動;“抖音”品牌價值較高,兩原告提交“抖音”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抖音聯名卡活動的相關證據證明抖音商標在單項商業活動中被授權許可使用費高達1940萬元;(2018)蘇05民初1268號判決書中已經認定“抖音”文字商標為馳名商標;杭州某抖商公司、某科技公司、楊某某主觀惡意較大,在明知沒有商標授權許可的情況下,仍在較長時間內擅自使用涉案商標。

  “對於惡意侵權行為判以高額賠付不僅是為了制止侵權行為發生,也是為解決長期以來智慧財產權侵權違法成本低、賠償不足以遏制侵權行為繼續發生的現象。只有提高侵權人的違法成本,才能實現法律的震懾作用。該案判決有利於引導市場經營者通過合法經營向消費者提供更多高品質商品和服務,引導形成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競爭秩序,也有利於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葉勝男表示。

  葉勝男提醒培訓機構,抖商培訓不屬於抖音衍生品,各培訓機構在舉辦相關活動時應注意遵守相關法規,規避侵權風險。“在商標使用上,位元組跳動在第41類教育等服務上註冊有‘抖音’等文字及圖形商標,抖商培訓機構在培訓中使用‘抖音’等商標如果超出了合理使用的範疇,容易產生侵害商標權的風險。此外,如果培訓方與抖音沒有相關合作或協議,卻聲稱與抖音存在合作或者由抖音授權等誤導性宣傳,容易使公眾誤以為與抖音存在關聯,涉嫌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

  截至記者發稿時,該案仍在上訴期內。

  法律適用有難度

  該案一審判決引發了業界對懲罰性賠償的高度關注。據瞭解,為了加大對智慧財產權惡意侵權的打擊力度,2013年我國商標法首次引入懲罰性賠償的制度,2019年新修訂的商標法中,繼續沿用了這一制度,並將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法定賠償額提高至500萬元。

  在司法實踐中,也陸續出現了一些適用商標法懲罰性賠償的典型案例。如在樂體育有限公司與浙江中遠鞋業有限公司等商標權侵權案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認為,三被告在明知其使用涉案被訴標誌可能會給消費者造成嚴重誤導,導致商品來源混淆誤認的情況下,仍然繼續生產和銷售侵權商品,其主觀惡意明顯,侵權情節嚴重,應按照被告因侵權獲利的三倍確定賠償數額。再比如在涉某外企商標侵權案中,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在和原告簽署和解協議後繼續惡意生產銷售假冒涉案健身器材,獲利100萬元,其商標侵權行為符合商標法關於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要件,據此判決賠償原告300萬元。該案也是2013年商標法修訂以來,上海判決的首例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案件。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總體而言,在司法實踐中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例並不多見,在很多案例中權利人雖然主張懲罰性賠償,但法院還是在綜合考慮具體案件情節後,在填補損失的基礎上酌情增加賠償額度。

  對此,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資深法官宋健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這與我國不同時期的智慧財產權政策有關,隨著實施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政策,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件會有明顯增加。同時,現行商標法規定的法定賠償上限為500萬元,區間很大,因此在高位判賠時,往往要列出確定賠償額的具體酌定因素,而如果被告屬於惡意侵權、反復侵權,要加大判賠力度,就需要考慮列出懲罰性因素,這與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法律效果是一致的。

  “此外,在個案中適用懲罰性賠償也有一定的難度,主要是由於無形財產損失計算難,具體體現為:一是因現在法定賠償上限比較高,權利人為便利訴訟,有可能直接選擇較高的法定賠償;二是懲罰性賠償通常要先計算確定賠償額基數,但準確計算比較困難;三是法定賠償本身是估算,能否在確定法定賠償額基數的基礎上再考慮適用懲罰性賠償,目前沒有定論。”宋健指出。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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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商標無效之爭告終!New Balance華維權再獲關鍵勝利

2020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發出兩項再審判決,認定琪爾特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兩個仿N商標與New BalanceN字母商標構成近似,應該予以撤銷註冊。至此,這場長達6年的商標無效之爭,終於以New Balance獲勝告終。本案既是New Balance中國維權的一次具有決定性的勝利,也是中國不斷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打擊惡意商標註冊和侵權的重要一步。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出兩項再審判決,撤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早前兩項終審判決,認定琪爾特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註冊的兩個仿N商標與New BalanceN字母商標構成近似,應該予以撤銷註冊。至此,這場長達6年的商標無效之爭,終於以New Balance獲勝告終。

兩個再審案件的被申請人琪爾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琪爾公司”)於20107月在福建省晉江市設立,兩枚爭議商標6年商標無效之爭告終!New Balance華維權再獲關鍵勝利,6年商標無效之爭告終!New Balance華維權再獲關鍵勝利)由琪爾特公司的關聯公司海南琪爾特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於2010年申請註冊,指定使用的商品為第25類“服裝、運動鞋”,於2013轉讓給琪爾特公司。琪爾特公司在受讓上述商標後,其實際控制人於2014年在香港註冊成立“美國新百倫國際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在福建晉江設立新百倫(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再以“新百倫(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的名義在全國各地設立專賣店銷售帶有爭議商標標識的“New Bunren運動鞋。在實際使用商標的過程中,琪爾公司刻意使用相同顏色模糊化其注冊商標中的飄帶設計,使其運動鞋上的標識與New Balance運動鞋的標誌性N商標幾乎完全一樣。

New Balance2014年向商評委對琪公司的兩個注冊商標提出無效申請,商評委認為爭議商標與New Balance的引證商標在表現形式、構圖設計、視覺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區別,未構成近似商標,共同使用於類似商品上不致引起消費者的混淆誤認。New Balance不服商評委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北京知產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最顯著特徵均為大寫N字母,New Balance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其N字母系列商標具有相當的知名度,因此當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同時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時,可能使相關公眾對其來源產生混淆,或誤認為系同一商品提供者的系列商標,於是判決撤銷商評委裁定。商評委與琪爾特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引證商標與訴爭商標雖然均呈現大寫字母N的形態,但訴爭商標內部線條與N字母外框組合後的整體視覺效果與引證商標相比差異明顯,且構圖手法、設計風格存在較大區別,相關公眾在施以一般注意力隔離觀察時,能夠將其區分開來;且New Balance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各引證商標在訴爭商標申請日前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判決撤銷一審法院判決。

New Balance認為二審法院在認定引證商標知名度以及引證商標與爭議商標近似性兩個方面均有錯誤,因此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再審申請指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的主要識別部分均為大寫字母N,在整體視覺效果、呼叫方式等方面均高度近似,尤其是在引證商標經過長期大量使用後已經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琪爾公司在實際使用訴爭商標時也刻意模仿New Balance使用引證商標的位置和方式,極易導致混淆誤認,尤其是其刻意成立與New Balance公司的中國子公司新百倫(中國)貿易有限公司高度重名的所謂新百倫(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並以該空殼公司名義銷售運動鞋產品,在其網站宣稱其產品是來自美國的總統慢跑鞋,具有十分明顯的惡意。最高院在審查New Balance的再審申請材料後,認為二審判決確有錯誤,裁定提審本案。

再審的爭議焦點仍然是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是否構成近似。而爭議商標所有人在實際使用中的惡意是否影響商標近似的判斷,亦成為雙方辯論的焦點。最高院經審理認定,雖然訴爭商標N字母的基礎上加入線條等元素,進行了一定的藝術化處理,但是其中的N字母仍然構成顯著識別部分;對於相關公眾而言,仍然主要是以字母N來呼叫、識別訴爭商標,而引證商標的顯著識別部分也為字母N,因此二者構成近似。最高院在判決中進一步指出,New Balance公司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引證商標在訴爭商標申請日之前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琪爾公司作為同業競爭者,理應對在先商標有相當程度的瞭解,其卻在經營活動中通過關聯公司、相關網站使用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的商業標識,申請“總統慢跑鞋”商標,難謂善意,因此,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二審判決認定錯誤,本院予以糾正。

雖然最高院在判決中沒有明確指出爭議商標所有人在商標使用過程中的惡意影響了對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近似性的判斷,但是從判決書相關論述的邏輯順序上不難看出,正是因為爭議商標所有人在其經營活動中刻意追求混淆的明顯惡意,使法官在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有一定區別的情況下,得出二者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從而構成近似商標的結論。

正如在本案專家討論會上包括劉春田教授等幾位我國商標法領域權威專家所指出:在適用商標法第28條或第31條時,應當將商標註冊人的惡意作為是否可能構成混淆的重要考慮因素,特別是申請人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刻意追求混淆效果的情況下,只要存在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可能性或者不能排除混淆可能性的,就應當適用第28條或31條。這一點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負責人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答記者問中已經予以明確。在司法實踐中,考慮商標註冊人的主觀意圖是善意使用還是具有積極地追求混淆誤認的惡意,對商標近似性判斷和在先權利的保護往往具有重要影響。

如果註冊人惡意追求混淆效果,即使兩個商標在表面特徵上有一定的差別,但是由於中國的商標法沒有限定商標實際使用時的顏色,導致惡意註冊人利用這一漏洞獲得相關商標註冊,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通過改變顏色等手段使其產品上的標識更加接近知名品牌的標識,造成相關公眾特別是消費者的混淆。如果這種行為不被從商標申請的源頭制止,在先權利人將陷入無止境的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的泥潭,中國的市場、尤其是二三線城市和廣大鄉鎮地區的市場,將陷入山寨橫行的惡劣環境。

最高院在本案再審判決中所引入的近似判斷標準,為解決商標搶注和惡意註冊現象,具有非常積極的作用。因此,本案既是New Balance中國維權的一次具有決定性的勝利,也是中國不斷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打擊惡意商標註冊和侵權的重要一步。

(來源:IPRdaily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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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涉微信截圖生成軟體著作權侵權案宣判

202042日,據知識產權報記者從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下稱南山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對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統稱騰訊公司)訴深圳市某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被告)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系列案作出判決,認為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某截圖網站及涉案九款應用軟體中均提供了與騰訊公司享有權利的作品完全相同或僅有細微差別的圖案,侵犯了騰訊公司對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圖示、微信紅包詳情頁、微信紅包氣泡、微信圖示等系列美術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並且構成不正當競爭,被告需理解停止侵權,並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等共計75萬元。

  據瞭解,該系列案是全國首例認定開發、運營虛假微信截圖生成軟體構成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的案件,對應用軟體設計項目作品認定的難點問題以及互聯網企業經營模式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的新型問題提供了解決範式。

  虛構微信截圖引發爭議

  被告成立20165月,主要經營範圍包括電子商務、網路技術開發、通信技術開發等,其開發運營了微信**生成器”“*截圖截圖**”9款手機應用軟體。使用者使用這麼軟體後,可以自行編輯生成包括微信首頁微信對話微信紅包微信轉帳微信錢包、好友申請等一系列與微信場景介面相同或實質性近似的虛假介面截圖

  被告還在其運營的“*截圖網站上提供具備相同功能的網頁版截圖製作工具。在宣傳推廣這些軟體和其網站時,被告聲稱微商都在用的行銷神器聊天轉帳效果100%一致,並發佈製作虛假截圖的教學視頻或指南。此外,被告還通過向戶收取費用。在如何去圖片下面的‘*截圖浮水印中銷售的付費會員服務,季會員39元,年會員78元,終身會員98元等。

  騰訊公司認為,被告開發運營的手機應用軟體和網頁版工具所生成截圖的介面設計、圖示、表情等相關內容,均微信應用中在先創作和使用的相關元素、作品構成相同或實質性相似,極易誤導用戶,侵犯其資訊網路傳播權、構成不正當競爭。據此,騰訊公司將其起訴至南山法院。

  法院判決被告構成侵權

  庭審中,被告否認侵權,並辯,首先,被訴侵權軟體是圖片編輯軟體,原告的微信軟體是即時通訊工具,兩者的業務既不相同,也不構成競爭關係;其次,被訴侵權軟體是一種多元化的圖片工具,公眾使用該工具修改及編輯涵蓋原告元素的圖片,不能被認定侵權;再次,即便構成侵權,且獲利較少,原告主張的賠償金額過高等。

  南山法院經審理認為,首先,涉案微信表情、微信支付圖示、微信紅包詳情頁、微信紅包氣泡、微信圖示在顏色與線條的搭配、比例,圖形與文字的排列組合等方面均體現出一定的個性化選擇和獨創性表達,具有審美意義,構成美術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截圖網站及涉案九款應用軟體中均提供了與兩原告享有權利的作品完全相同或僅有細微差別的圖案,使前述軟體使用者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與涉案美術作品相同或實質性近似的頁面,侵害了原告依法享有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其次,被告作為軟體的開發、運營者,利用了兩原告享有的競爭優勢和獨創性的智力成果,向消費者提供了一款虛假截圖的製作、生成工具,其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具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不正當性。被告利用兩原告已經擁有的廣大用戶群體和已經建立的真實、誠信的互動生態系統,通過提供損害兩原告、消費者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虛假截圖生成工具而獲利的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擾亂了市場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判決書顯示,對作為互聯網平提供者的原告而言,真實、誠信的微信生態系統是其核心價值,巨大的用戶數量是其盈利的基礎。被訴網站和應用軟體的出現,直接衝擊了微信以熟人、真實社交為依託的運營基礎,嚴重降低了廣大使用者對微信交互資訊的信任,破壞了微信真實、誠信的互動生態系統,長此以往將改變微信軟體的使用體驗,降低微信軟體的社會評價,導致微信用戶的流失,嚴重損害兩原告的競爭利益。同時,被告的行為亦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以及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微信用戶基於自己使用微信各項功能和功能頁面截屏的經驗,極大可能相信編輯生產的微信截圖是真實的,進而被誤導或是被欺騙。利用微信截圖偽造銷售情況,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事件,屢見不鮮。

  據此,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在涉案應用軟體中侵害原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行為,立即停止在涉案應用軟體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向兩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75萬元。

  一審宣判後,原、被告均未上訴。現該系列案已生效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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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諾律師事務所-《中國大陸知識產權審判動態跟蹤》第三期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K4pHicNmfGMHQ8WdqfHcCUb5WD-hMwG/view?usp=sharing

 

國內資訊

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情持續擴大致遲誤法定期間者,得申請回復原狀

202048日智慧財產局公布:重申專利、商標各項申請案如因天災或不可歸責於己事由造成遲誤法定期間者,得依專利法第1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或商標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專利、商標之申請人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情導致遲誤各項法定期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規定申請回復原狀,智慧財產局原則上將視個案具體情形從寬認定之。

(來源: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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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國際上臨床試驗藥物之我國相關專利資訊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於2020311宣布新冠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達全球大流行程度,而目前國內外皆對其相關診斷及治療研發投入高度關注,智慧財產局以目前於美國臨床試驗資料庫網站註冊之新冠肺炎相關臨床試驗為資料來源,整理其中揭露之小分子及大分子蛋白質試驗藥品,將其原臨床用途、取得本國藥品許可證狀態及相關主要專利資訊列於附表,其中專利資訊部分再依其申請專利範圍之標的進行分類,包含物質、組合物、用途及製法等類型。

依據附表之統整,可將其所列藥物依其主要專利之狀態分為以下三類:

1.1(淡黃色標示):基本上無專利保護,其多數為臨床上已使用多年之老藥,亦有少部分為在外國有相關專利惟未在本國申請專利之藥物。

2.2(淡藍色標示):在本國無保護藥物主要活性成分之核心專利(化合物、抗體分子),惟仍有關於該活性成分之特定鹽類、相關組合物製劑、用途或製備方法之相關專利。

3.3(粉紅色標示):在本國仍有保護藥物主要活性成分之核心專利。

依專利法第5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係及於以研究或實驗為目的實施發明之必要行為,因此實驗室中之實驗行為並不構成侵權,而對於不具有主要活性成分之核心專利之藥物,亦可嘗試進行迴避設計之藥品研發。本表可提供各界初步瞭解目前新冠肺炎於臨床試驗中之小分子及大分子藥物概況,及其於我國相關主要專利資訊,以作為參考,惟對於各專利發明之詳細內容,可至智慧財產局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進行查詢。

(來源: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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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普告OPPO 連續發起專利訴訟

鴻海集團轉投資夏普於202047日宣布,於41日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出對廣東OPPO移動通信股份有限公司(OPPO)手機進口商的專利侵權訴訟,並要求禁售相關侵害專利產品。夏普表示,在台灣銷售的OPPO手機侵犯其一件台灣專利,而該專利與LTE無線通訊技術相關。

對於夏普提告,OPPO台灣代理商昨天表示,尚未收到正式文件,法務人員正持續進行了解中。夏普近期已陸續對OPPO在德國、日本發起專利訴訟,包含在36日在德國慕尼黑法院及曼海姆區法院對OPPO提起專利侵權損害訴訟。同時,夏普也於今年36日及9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對日本OPPO公司提起專利侵權案,捍衛品牌價值及品牌權益。

據了解,夏普目前在日本智慧手機市場穩居非蘋陣營第一名,而OPPO2018年插旗日本市場,推測是夏普年初即在日本對OPPO提出專利訴訟的主因之

根據外電報導,OPPO2月底,也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夏普提出專利訴訟;同時也向日本東京法院起訴夏普侵權閃充技術相關專利。

夏普強調,目前已於全球50多國(或地區)取得6,000多件無線通訊技術標準專利,完善的專利組合為其拓展全球業務及專利授權業務主要資源,夏普為捍衛其品牌價值及品牌權益,並保障其智慧財產權免遭他人不法侵害,今後對於侵犯夏普的智慧財產權的行為,夏普將繼續採取嚴格的處理措施。

夏普近年積極轉型提升品牌價值,夏普社長兼會長戴正吳曾預告,持續強化夏普全球品牌價值,夏普和鴻海集團合資設立設立日本子公司ScienBiziP JapanSBJP)就是「專利改革」,將能提高集團的智財利用率,以智慧財產維護、服務為主,避免技術外流,以及展開相關管理與服務等項目。

(來源:經濟日報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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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面板大廠鴻集團員工 洩密給大陸天馬公司被訴

2020326日聯合報報導:國內觸控面板大廠鴻集團,旗下子公司市場行銷處莊姓副理,涉嫌將集團營業秘密「TOL -W成本V02-2015018」檔案1、「板材驗證list.pdf 檔案2,洩露給對手大陸的天馬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葉姓女採購員,經莊的上級發現報警,台中地檢署依違反營業秘密、背信等罪將他起訴。

莊姓副理(46歲)坦承傳送部分檔案給葉女,否認收受好處,辯稱為拉攏客戶、客戶要,並稱檔案屬過時的技術、不是秘密。

檢察官審酌,鴻集團(TPK集團)投入研發TOL 的固定資產成本支出,計62476萬餘元,另自2014年至20195月間,TOL Ⅱ技術運用於各類產品的銷售總額達738357萬餘元,TOL Ⅱ相關研究及技術對集團具高度經濟價值,莊所造成的損害至,犯後飾詞卸責,未見悔意,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震鴻集團旗下有香港商宸盛光電有限公司台灣公司,以及設在中國大陸廈門地區的陽光電、瑞達科技、寶科技、鴻科技等子公司,主要從事觸控感應器、觸控模組、觸控螢幕,主力產品為投射電容觸控技術的應用,屬於技術層次及造難度最高的技術,採取多層保密程序及分級分類的內部管制程序來保護。

中國大陸地區天馬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大陸國有企業中國航空技術國際控股公司的子公司,產品與TPK集團生產製造的產品相仿,兩者處於競爭關係。

莊姓男子自20142月間,受僱宸盛公司擔任副理,同年5月奉派至瑞達公司擔任專案管理、知悉屬於軟體加密「TOL -W成本V02-2015018」檔案1,再於2017年奉派至鴻公司擔任行銷部業務副理,知悉「板材驗證list.pdf 、「Plastic material list -20180201.xlsx」檔案2

大陸天馬公司為節省研發時間、人力及花費,快速進入技術領域,透過公司葉姓女職員與莊接觸,莊於20182月間,為拉攏葉女,私自應允提供「PC蓋板驗證紀錄」,為規避集團對於外發郵件的管制,佯裝轉傳分享市場內銷報告,夾帶檔案2傳給葉。

20183月間,莊應葉的要求,同意將檔案1洩露給葉,但檔案1為軟體加密管制,由莊傳給不知情的姓同事將檔案1解除加密,但驚覺可能被公司察覺,遂將檔案1更改名稱,夾帶傳給葉,但因莊的主管異動,新任林姓主管尚未核准莊外發電子郵件的權限,致莊未傳送成功。

葉向莊表示未收到,莊又於同月7日,以公務電子郵件傳送給不知情的劉姓同事,向劉表示因客戶急需資料,請劉協助轉傳外發郵件,劉將莊傳送的郵件及附近件檔案轉寄給葉。而莊的上級林姓經理審查莊外發郵件時,察覺莊的電子郵件附件檔案屬營業秘密,隨即向主管報告後訴請法務部調查局北機站偵辦

(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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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法過關 防二度洩密

立法院院會20191231日終於三讀通過科技業企盼已久的《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俗稱「科技業條款」的「偵查中秘密保持命令」,賦予檢察官在偵查相關案件時,可對偵查內容核發秘密保持令,避免營業秘密二度洩密,提高受侵害者提告意願。

立法院院會處理的營業秘密法版本,為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之提案。有於不少台灣企業的營業秘密可能外流至中國大陸,修法除增訂偵保持令制度,也新增「違反秘密保持令罪」,違者可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杜絕營業機密在偵辦過程二度洩密。

三讀條文新增「偵保令」制度,也被稱為「科技業條款」,主要是針對近年來,屢屢發生以半導體業為主的科技業洩密情事,例如許多科技業員工跳槽後,帶走公司機敏資料。

法務部指出,現行營業秘密法並無「偵查中秘密保持命令」制度,檢察官偵辦相關案件時,無法要求接觸偵查資料相關人士保密,導致營業秘密所有人憂心其營業秘密恐遭揭露,影響偵辦效率及正確性。

在修法後,不只法院能在營業秘密相關案件「起訴後」發出「秘密保持命令」,檢察官也可在「起訴前」,亦即案件偵查過程中認為有必要時,可針對原告與被告及相關人員發出「偵保令」。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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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堂級」可頌爆商標糾紛!負責人控前夫開設「八月本」侵權

2020326日聯合報報導,宣稱獨家製造的「殿堂級」可頌的知名麵包店「八月堂」,日前爆發商標糾紛。「八月堂」創辦人劉佳雯,不滿前夫吳企離婚後新開的「八月本」名稱相近,有混淆之虞,控告吳企違反著作權。台北地檢署26日依違反商標法起訴吳企鎧,另吳男父親吳登賢因僅為名義負責人,獲不起訴處分。

吳企鎧與劉佳雯2人於2016年間,在台中共同創辦「八月堂」,推出所謂「殿堂級」可頌大受歡迎而聞名全台,民眾經常得排隊12小時才買得到,因此在全台百貨商場開設多家分店。當年夫妻共同打拼,吳將「八月堂」商標登記在劉女名下,在業界蔚為佳話,但2人卻於去年3月間離婚, 協議將全台分店經營權,分別由2人經營。

但吳男將歸他經營的分店名稱,改為「八月本」,令劉女不滿,認為2人販售商品、店名相似,誤導消費者,去年4月突然在八月堂官網發出聲明,強調「有不肖業者仿冒殿堂級創始名號在外自營販售,八月堂在此鄭重澄清,品牌名稱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劉女所稱的「不肖業者」就是暗指前夫吳企鎧的新店「八月本」,並對吳企鎧及八月名義負責人吳登賢提告違反商標權。

檢方認為,雙方販售商品幾乎相同,一般民眾確實不易分辨出「八月堂」、「八月本」之間差異。吳企鎧雖曾申請註冊「八月本」商標,但遭智財局駁回,不採信吳說法,起訴吳男另吳男父親因是人頭負責人,並不知情,不起訴處分。

(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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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各界書面意見綜合回應說明

「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本(109)年130日辦理公告,並於225日舉行公聽會,迄今已陸續收到15個單位提供書面意見,針對各界所提寶貴意見,智慧局已彙整並進一步綜合回應說明如附件。

(來源:智慧財產局連結:https://www.tipo.gov.tw/tw/cp-85-874502-d1a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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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林網等盜版網站被抄,合法 OTT 流量成長 35%

202049日依據科技新報報導,台灣最大盜版追劇網站楓林網被查封,本土 OTT 業者表示,這 2 天觀察自家網站流量成長 35%,可見盜版影響多大,呼籲民眾支持正版 OTT 平台。

台灣最大盜版追劇網站楓林網(8maple)日前因為觸犯著作權法遭到刑事局電信偵察大隊查封,隨後,其餘盜版影音網站「劇迷」gimy.tv、伊莉論壇電影戲劇下載區也宣布關閉。後續包括「pttplay」、「小鴨影音」和「momovod」等網站也悄悄自動關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任秘書蕭宏對此表示,楓林網屬於非法盜版網站,因為違反著作權法而查封,目前 NCC 也有在擬「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OTT TV 專法),會納管 NetflixLINE TV OTT TV 業者。

NCC 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在立院答時說,由於本屆 NCC 委員任期到 7 31 日,希望在這任期內能提出專法。

社團法人台灣線上影視產業協會(台灣 OTT 協會)理事長錢大衛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台灣 OTT 協會曾在 2018 年底請資策會調查過「台灣盜版影響程度」,當時數據顯示,盜版的機上盒與非法的影視網站,每年對影視內容產業造成的損失高達新台幣 283 億元。

錢大衛表示,根據警方追查,楓林網背後 2 位架設網站者,不法收入所得高達上千萬元,但是這些收入只會進到個人口袋,不會幫助任何內容製作,呼籲民眾支持正版、拒絕盜版,也向非法的影視網站喊話:「夜路走多,還是會碰到鬼。」

錢大衛同時也是台灣本土影音串流平台「LiTV 立視線上影視」的董事長,他提到 LiTV 2 天流量跟上同期相比,成長 35%,從中可以看到,光是這幾個盜版網站被查封或自己關站,就影響很大。

至於武漢肺炎(2019 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期間,民眾盡量避免出門出入公共場合,帶動一波在家追劇等「宅經濟」發燒,錢大衛沒有透露平台成長的確切數字,僅證實 LiTV 這段期間付費收入增加不少,但也因為情衝擊,廣告主減少投放廣告,廣告收入下滑。

(來源: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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