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惡意申請註冊“泉紅嬋”商標,罰款10000元!

惡意申請註冊“泉紅嬋”商標,罰款10000元!

2022-05-19 出處 / 廈門日報

因代理惡意申請註冊“泉紅嬋”商標,廈門市同安區一商標代理機構日前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1萬元。
今年2月25日,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函件反映,廈門市某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代理惡意申請註冊“泉紅嬋”商標的行為。經現場調查及問詢,執法人員發現,奧運健兒全紅嬋2021年8月5日奪得東京奧運會跳水冠軍後,8月30日,該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便受廈門市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委託,提交了“泉紅嬋”商標的註冊申請。
“2021年8月18日,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就發佈過重要提示,針對當時出現的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搶注商標的問題,明確‘如未獲得運動員本人或未成年運動員監護人授權,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市場監管執法人員表示。作為商標代理機構,該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有義務對所代理的商標註冊是否存在抄襲、惡意搶注及不良社會影響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的不得註冊的情形進行告知;但其在明知全紅嬋為奧運冠軍的情況下,仍受委託申請註冊“泉紅嬋”商標,屬於代理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行為。
因上述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及《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今年5月5日,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代理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予以警告,並處1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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