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數位平台引用新聞有價! 民間版分潤草案明公布 政院協調專責單位

數位平台引用新聞有價! 民間版分潤草案明公布 政院協調專責單位

2022-08-31 出處 /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

數位平台巨頭引用媒體新聞內容獲廣告利益,卻未合理分潤給媒體,有學者提出國內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草案》,明天(9月1日)將召開記者會公布條文,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今天回應說,對於民間版本都很歡迎,行政院將會協調專門單位主政。

翁柏宗解釋,分潤的立法分為兩種可能方向,一種是著作權法、另一種是競爭法。他表示,認同新聞媒體應該獲合理的分潤,像是歐盟數位著作權指令草案第15條保障「數位鄰接權(neighbouring rights)」,也就是數位平台(如搜尋引擎)要引用媒體內容,需要取得授權。對於民間有版本,都很歡迎。

翁柏宗說,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的努力應該是有價的,至於未來的主管機關,行政院還在協調,有看到數位發展部有相關規劃,但要等院裡面協調,並釐清是要朝著作權的方向或者競爭法方向訂定,最後會由行政院協調一個單位主政。

至於時間表?翁柏宗說,NCC的傳統廣電產業受到影響的調查報告期中報告也已出爐,已和行政院報告。

明天正逢九一記者節,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將說明《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草案》立法精神與草案重點,並公布所有條文。陽明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陶振超教授公布最新民調,分析民眾是否支持議價法案立場。法律學者與新聞學者共同與會,強調議價專法對市場競爭與新聞民主的重要性。

主辦單位表示,民主國家依法行政,繼澳洲、法國先後完成新聞媒體與平台議價專法後,Google、Meta在法律規範下,依法使用新聞必須付費,以補償媒體損失。

主辦單位說,該法案在擬定相關法條時,首先考量台灣特殊的媒體生態,並且參考澳洲2021年《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美國參眾議院2021年《新聞業競爭與維護法草案》等立法經驗,最後完成台灣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謝國廉、台灣大學新聞系教授林照真都將共同參與記者會,說明專法如何協助公平競爭、以及新聞在民主社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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