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中國大陸專利法實施細則等重要發布速覽

中國大陸專利法實施細則等重要發布速覽

2023-12-24 出處 / 君策Justra彙整/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熱點聚焦|專利法實施細則等重要發布速覽

 

★速覽目錄★
 

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規範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2023)

專利審查指南(2023)

《關於施行修改後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的過渡辦法》解讀

關於施行修改後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過渡辦法的公告

關於專利權期限補償和專利開放許可相關行政複議事項的公告

關於發布修訂版專利申請請求類表格和電子申請資料標準規範的通知

 

 

李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決定》主要從以下方面對專利法實施細則作了修改。一是完善專利申請制度,方便申請人取得專利。二是完善專利審查制度,提升專利審查品質。三是加強專利保護,維護專利權人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專利服務,促進專利創造轉換運用。五是新增設計國際申請特別規定,與工業設計國際註冊海牙協定(1999年文本)相銜接。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69號

 

現公佈《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總理李強

2023年12月11日
 

規範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2023)

 

國家知識產權局令

第七十七號

 

《規範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已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局長:申長雨

2023年12月21日


 

專利審查指南(2023)

 

國家知識產權局令

第七十八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制定《專利審查指南》。現公佈修訂後的《專利審查指南》,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2010年1月21日公佈的《專利審查指南》及其後公佈的相關局令、公告同時廢止。

 

局長:申長雨

2023年12月21日


 

《關於施行修改後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的過渡辦法》解讀


為保障修改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順利實施,明確其中涉及審查業務的相關條款在修改後的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生效實施前後的具體適用規則,同時考慮到與《關於施行修改後專利法的相關審查業務處理暫行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第510號公告)(以下簡稱510號公告)及《關於加入〈海牙協定〉後相關業務處理暫行辦法》(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第511號公告)(以下簡稱511號公告)的銜接,國家知識產權局起草了《關於施行修改後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的過渡辦法》(以下簡稱《過渡辦法》),現予發布。
 

關於施行修改後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過渡辦法的公告

 

為保障修改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順利實施,明確其中涉及審查業務的相關條款在修改後的專利法實施細則生效實施前後的具體適用規則,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製定《關於施行修改後的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相關審查業務處理的過渡辦法》,現已發布,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12月21日

 


 

關於專利權期限補償和專利開放許可相關行政複議事項的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

第五六〇號

 

為保障修改後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新增的專利權期限補償、專利開放許可等重要製度順利實施,現就專利權期限補償和專利開放許可有關行政復議事項公告如下,並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一、專利權人、因相關專利存在侵權糾紛或已提出相關藥品註冊申請的利害關係人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依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第二、三款作出的關於是否給予專利權期限補償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行政復議。

 

二、專利權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依專利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作出的關於專利開放許可實施期間是否予以年費減繳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行政複議;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做的關於是否予以公告專利開放授權聲明的決定不屬於行政複議範圍。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12月21日


關於發布修訂版專利申請請求類表格和電子申請資料標準規範的通知 

 

為配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決定對業務調整涉及的專利申請請求類表格、電子申請資料標準規範作出相應修訂。具體修訂內容包括:以紙件形式辦理專利業務使用的請求類表格48份,修訂清單及其相應的表格文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以電子形式辦理專利業務使用的請求類表格數據標準規範詳見附件3,對應的電子申請大量介面詳見附件4。以上修訂自2024年1月20日起啟用,對應的舊版表格​​、電子申請資料標準規格及電子申請大量介面同時停止使用。目前啟用的專利紙件申請請求類表格,當事人人均可以即時透過登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cnipa.gov.cn)「政務服務」專欄下的「表格下載」欄位查閱下載。請專利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依上述修訂,提前做好內部管理系統的技術準備。
特此通知。
附件:1. 修訂的紙件申請請求類表格清單2. 對應的請求類表格文件3. 修訂的電子申請請求類表格資料標準規範4. 相應的電子申請批量接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3年12月22日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