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知局: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72件官方標誌初步納入保護

國知局: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72件官方標誌初步納入保護

2024-05-13 出處 / 國家知識產權局

中國大陸加入《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相關規定,現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於2024年3月28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72件官方標誌初步納入保護。

相關單位或個人對於上述官方標誌納入保護如有異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書面提出,並隨附證據說明理由。

上述官方標誌與在先申請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人和利害關係人可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書面提出異議,並隨附證據說明理由。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業務受理廳(註明:官方標示)


郵遞區號:100088

聯絡電話:010—62086534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3月28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72件政府間國際組織徽章、名稱、名稱縮寫等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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