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11月15日起! 《浦東新區著作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若干規定》正式施行

11月15日起! 《浦東新區著作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若干規定》正式施行

2024-10-30 出處 / (來源:浦東智慧財產權)

為健全浦東著作權侵權領域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效快速化解著作權侵權糾紛,《浦東新區著作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若干規定》於2024年10月11日正式發佈。

創設該規定,旨在通過率先試點建立著作權侵權糾紛高效、公正解決新途徑,為進一步提升浦東新區著作權侵權糾紛解決的效率、優化區域營商環境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有力保障。

規定明確了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總體要求等內容,規定了著作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應遵循合法、自願、公平、便民、高效原則,發生糾紛可向區著作權主管部門請求行政裁決或直接向法院起訴。 同時還明確了請求裁決的條件、材料提交要求、立案審查流程,以及迴避情形、中止裁決、撤銷案件、舉證責任和事實調查方式等內容,並建立行政裁決與調解的有效銜接機制,將為區內企業和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知識產權保護手段。

規定將於2024年1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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