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關於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33件標誌初步納入官方標誌保護的公告(第604號)

關於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33件標誌初步納入官方標誌保護的公告(第604號)

2024-10-25 出處 /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為履行我國加入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現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於2024年9月30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通報的33件標誌初步納入官方標誌保護。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於上述標誌納入官方標誌保護如有異議,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有關規定,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書面提出,並隨附證據說明理由。

上述標誌與在先申請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人和利害關係人可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書面提出異議,並隨附證據說明理由。

位址:北京市海澱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業務受理大廳(註明:官方標誌)

郵遞區:100088
聯繫電話:010—62086534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4年9月30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3件徽章、官方檢驗印章、國徽等國家徽記
2.2024年9月30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通報的30件政府間國際組織徽記、名稱、名稱縮寫等徽記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4年10月25日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