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廣東省版權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發布

《廣東省版權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發布

2025-05-23 出處 / 國家版權局

廣東省版權局日前發佈《廣東省版權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從專家入庫、專家的權利與義務、專家出庫、專家的使用、責任追究等幾方面進行規範管理。

根據《版權工作“十四五”規劃》和《廣東省版權條例》制定的《辦法》,適用於以廣東省版權局名義組織開展的決策諮詢、主題宣傳、專題調研、業務培訓、專案評審等活動。 廣東省版權專家庫專家分4類(100名),分別為行政類(30名)、司法類(20名)、學術類(25名)、實務類(25名)。

專家使用範圍為:參與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版權課題或調查研究,為廣東省委、省政府、省版權局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參與研究和擬訂廣東省版權相關法規、規章、政策以及地方、行業版權戰略; 參與廣東省版權項目的評審與驗收工作; 參與重大研發、經貿投資和技術轉移活動的版權論證和預警研究,為版權運用提供法理支撐; 參與疑難版權案件或涉外重大版權糾紛與爭端研討,提出有效解決方案; 參與版權信息諮詢、宣傳普及、教育培訓、維權援助、調解仲裁等活動; 參與版權國際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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