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商標玩「諧音梗」磨「名牌」 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當心侵權或構成不正當競爭

商標玩「諧音梗」磨「名牌」 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當心侵權或構成不正當競爭

2025-06-18 出處 / 北青網

深圳新聞網2025年6月18日訊(深圳特區報記者吳梓欣)漢語文字博大精深,同音異字原本天差地別,有些商家卻打起聰明算盤,以“諧音梗”硬蹭“名牌”,企圖瞞天過海牟取利益。殊不知,這已構成商標侵權,需負賠償責任。日前,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法院就辦結了這樣一起侵害商標權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諧音梗”硬蹭“名牌”的行為被判侵權並賠償。

據悉,甲醫藥公司是國內有影響力的藥品零售連鎖集團化企業,擁有「大參林」字號,繫「大參林」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人。 2023年7月,甲醫藥公司經市場調查發現,乙藥局公司及其開設的連鎖藥局使用「大森林」字號商標,與「大參林」諧音。同時,雙方均從事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材零售服務,並有同業競爭關係,容易導致民眾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侵犯了註冊商標專用權。甲醫藥公司遂將乙藥房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損失。

最終,法院判決乙藥局公司及其連鎖藥局立即停止侵害「大參林」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立即停止使用「大森林」的企業名稱,賠償甲醫藥公司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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