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2026.9.1日起!由複審或無效宣告案件的當事人提出的優先審查請求,相關業務均應透過線上辦理|附最新《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

2026.9.1日起!由複審或無效宣告案件的當事人提出的優先審查請求,相關業務均應透過線上辦理|附最新《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

2026-08-26 出處 / 國家知識產局網站

8月26日,國家知識產局發布關於做好《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新修訂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將於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7年發布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同時廢止。 2026年9月1日起由複審或無效宣告案件的當事人提出的優先審查請求,相關業務應透過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的「專利事務服務」模組線上辦理。原「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的「複審無效」模組不再受理複審或無效宣告案件的優先審查業務。
 

 

6.1


 


 

國家知識產局關於做好《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訂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令第八十五號,以下簡稱新《辦法》)將於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2017年發布的《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原《辦法》)同時廢止。為保障新舊規章平穩過渡、優先審查業務有序銜接,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專利優先審查請求,按新《辦法》相關規定辦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經提交的,仍按照原《辦法》規定辦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複審或無效宣告案件的當事人提出的優先審查請求,相關業務均應透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的「專利事務服務」模組線上辦理。具體辦理流程詳見附件1。原「專利業務辦理系統」的「複審無效」模組不再受理複審或無效宣告案件的優先審查業務。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專利優先審查請求,適用新修訂的《專利優先審查請求書》表格,舊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詳見附件2。本次表格修訂不涉及客戶端和電子申請資料標準規範調整。
 

 

國家智慧財產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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