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會員服務條款

會員服務條款

2021-07-13 出處 / 如內文所載

歡迎您加入成為會員:

『工業總會《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係由『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所建置營運之網路資訊平台,並就其建置、營運部分提供服務予使用者 ( 以下稱會員服務 )。為避免使用者重複填寫資料及繁複之申請程序,所有申請使用會員服務之使用者 ( 以下稱會員或您 ),只需一次加入會員及同意服務條款與隱私權聲明,即可使用服務網所提供的各項會員服務。
本會員條款構成會員與『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間的契約,請您詳細閱讀本會員條款,當您完成相關基本資料提供、註冊驗證程序,開始使用會員服務時,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會員條款所有約定。
『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有權配合相關服務提供之需求,修改或變更本會員條款內容,其修改或變更將會公布在網站『『會員註冊頁』、『會員登入頁』中。『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經常推出新的服務,亦會更新服務條款及政策,如對會員個人權益較重大影響者,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將會透過會員留存的e-mail 通知,請您隨時注意相關修改與變更。

會員服務

1. 當『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完成並確認您的申請後,『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將提供予您『一般』會員服務內容有:

1. 由『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粉專所提供之服務:課程、研討會服務或其他未來可能新增之一般會員服務。
2. 由『工業總會《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所提供之服務:全文搜索、政府政策建言與討論、收藏文章、追蹤有興趣之活動或其他未來可能新增之一般會員服務。
因會員服務所提供予您之所有相關功能以及其他服務內容,其權益均屬『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會員除僅得於服務期間內依本會員條款或其他個別服務條款之約定為使用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會員權益轉讓、移轉、出租或出借予其他任何第三人。

2. 為充分服務會員,會員同意『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以e-mail、電子報eDM、活動信函、型錄、電話訪問、或透過簡訊等,不定期告知『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會員服務及各項活動及資訊。
3. 會員服務僅依當時所提供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並保留新增、修改或取消會員服務內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在使用會員服務以前,必須經過完整的註冊手續,在註冊過程中您必須填入完整、而且正確的資料。
2. 您在註冊時可以自行選擇一個您所使用的有效電子信箱作為您的登入識別,並由您自行設定密碼。在使用會員服務過程中,您必須為該登入識別完成後的所有行為負責,因此請妥善保管您的密碼。請勿重複申請帳號,並應以真實資料申請帳號;如有違反者,本網站得暫停或終止您全部或部分帳號。
3. 您如果發現或懷疑您的登入識別或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請您立即通知本會,以利本網站儘快採取適當之措施,但上述措施並不意味也不能被解釋為本網站明示或默示對您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之責任或義務。 

資料的隱私

您認知並同意當您註冊或使用會員服務時所提供或由伺服器自動蒐集之相關資訊,由『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依據中華民國法律及『工業總會《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隱私權聲明,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跨國間的傳輸與儲存,請您詳細閱讀上面的連結,以了解我們的作法。本會員服務中如有部分特定服務是與其他合作廠商或夥伴共同經營,如果您不願將個人資料揭露給其他合作伙伴,可以選擇不使用這些特定服務,但如您開始使用這些特定服務,『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將在資料蒐集或傳輸前明確告知您後,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給該特定服務之合作廠商或夥伴。

在下列情況下,『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1.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2.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3. 為維護『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4. 為保護『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關於圖檔、圖片與其他著作或資料之授權

  1. 為了提供會員更加完善之會員服務,『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將接洽其他廠商或夥伴提供各種圖檔、圖片或其他著作或資料,供會員得以瀏覽、檢索或使用。但這些圖檔、圖片及其他著作或資料均是由該個別廠商或夥伴所提供,並由該個別廠商或夥伴自行對使用者擔保其合法性。
  2. 會員上載或發表於本會員服務之資料,會員同意授權本網站得為提供本會員服務及宣傳本網站之目的為利用或授權他人利用。

服務須知

  1. 當您使用『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所有內容。本服務條款得由本會適時修訂,修訂後之內容公告於本網站或各該服務專屬網路空間,自該公告所載生效日起生效。如對您權益有重大影響者,並將以電子郵件或手機號碼向您註冊所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通或手機號碼知您。
  2. 若您未滿二十歲,您應與您的家長 ( 或監護人 ) 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修改變更後之內容,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服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 ( 或監護人 )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修改變更後之內容。
  3. 您同意您與『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間之關係,將以電子文件作為意思表示之方法,請您務必填寫正確且實際使用之電子郵件,以避免您的權益受損。
  4. 『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可能包含許多連結,這些被連結網站或網頁上的所有資訊,都是由被連結網站所提供,我們不擔保其內容之正確性、可信度或即時性。
    系統安全:
    1. 本系統不擔保使用者所上載的資料將被正常顯示、亦不擔保資料傳輸的正確性;如果使用者發現本系統有錯誤或疏失,請立即通知本會。
    2. 為系統服務之穩定性,『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會定期備份您所儲存的資料,然您也須自行備份您所提供或發表於會員服務之資料,除非本系統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者應同意本系統不用對失誤刪除的資料或備份儲存失敗的資料負責。

青少年及兒童之保護

為確保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網路的安全,並避免隱私權受到侵犯,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務時,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同意。

搜尋、檢索或找圖

會員服務內所提供之搜尋、檢索或找圖之服務或功能,僅係我們利用電腦程式系統所提供之自動化服務,由使用者自行依照所選定或設定之條件或內容,進行搜尋或檢索;因此所得之搜尋、檢索或找圖結果及相關之連結,均係由各該來源網站或相關第三人所提供,應分別由各該來源網站自行負完全之責任,與『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無涉。

使用者的行為

  1. 任何未經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2. 您必須遵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對於經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所進行的任何行為、以及所儲存的所有資料負責。您必須同意不從事以下的行為:
    1. 刊載或儲存任何誹謗、詐欺、傷害、猥褻、色情、賭博或其他一切違反法令之檔案或資料。
    2. 刊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益的資料。
    3. 未經同意收集他人電子郵件位址以及其他個人資料。
    4. 未經同意擅自摘錄或使用會員服務內任何資料庫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5. 刊載、儲存病毒、或其他任何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訊息。
    6. 破壞或干擾會員服務的系統運作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之行為。
    7. 在未經授權下進入會員服務系統或是與系統有關之網路、或冒用他人帳號。
    8. 任何妨礙或干擾其他使用者使用會員服務之行為。
    9. 任何透過不正當管道竊取會員服務之會員帳號、密碼或存取權限之行為。
    10. 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商業行為或其他不符合會員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
    11. 關於您利用會員服務之行為,若涉及著作權事宜,您同意遵守 「著作權聲明( 增加連結 )」之規範。會員服務內之各類文字、圖檔、圖片及其他著作或資料,其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均仍屬於提供該文字、圖檔、圖片及其他著作或資料之各別廠商或其他合法權利人所有,並由各別廠商或其他合法權利人依照當時所定之授權條件及範圍授權會員使用,但僅限於您個人使用,未經事前授權您不可以將這些文字、圖檔、圖片或其他著作或資料使用於:
      1. 銷售、轉讓、出租、出借、轉授權、隨書附贈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商業用途。
      2. 上載於其他任何網站、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其他人使用。
      3. 色情、侮辱、誹謗、非法交易、或其他不符合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規定之行為。
      4. 為上述使用目的所為之修改或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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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限制

  1. 會員服務均僅依各該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對於使用者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不負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擔保或保證責任。
  2. 『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不保證任何檔案或資料於傳送過程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會員應對傳送過程中或儲存時之郵件、檔案或資料遺失或電腦系統損壞自負完全責任,與『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無涉。
  3. 因『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所提供的會員服務本身之使用,所造成之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均不負任何責任,即使我們已被告知或曾明白建議者,亦同。
  4. 凡非透過『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而私下與廠商或於利用會員服務進行交易或服務行為者,『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不保障該會員應有權益。若因此造成會員產生任何損失,您應自行負擔所有責任,『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無須負責或賠償任何會員損失。

服務暫停或中斷

  1. 在下列情形,『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將暫停或中斷會員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且對使用者任何直接或間接之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
    1. 對會員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2.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政府法令或本會員條款情形;
    3.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4. 其他不可歸責於『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之事由所致之服務停止或中斷。
    5. 會員服務系統或功能『例行性』之維護、改置或變動所發生之服務暫停或中斷,『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將於該暫停或中斷前以電子郵件、公告或其他適當之方式告知會員。
  2. 因使用者違反相關法令或本使用條款、或因其他不可歸責於『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之事由,而致會員服務全部或一部暫停或中斷時,暫停或中斷期間將依規定究責。

終止服務

  1. 基於『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的運作,會員服務有可能停止提供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使用者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2. 如果您違反了本會員條款,『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保留隨時暫時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提供服務之權利,您不可以因此而要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3. 如果您在會員服務上所刊載或儲存的檔案或資料,有任何違反法令、違反本會員條款、有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保留隨時得不經通知直接加以移動、刪除或停止服務提供之權利。若『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因此受到任何損害,您應對我們負損害賠償之責。

準據法與管轄權

會員與本網站之權利義務關係,應依網路規範及中華民國法律定之;若產生任何爭議,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本網站的任何聲明、條款如有未盡完善之處,將以最大誠意,依誠實信用、平等互惠原則,共商解決之道。

本會員服務條款最近一次修改時間 2021年7月1日


以上為 『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會員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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