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首批10家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獲准設立

首批10家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獲准設立

2020-04-22 出處 / 如內文所載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第一批(10家)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的通知
國知辦函保字〔2020〕2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四川省知識產權服務促進中心:
按照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建設安排,在各地區申報的基礎上,經研究,同意北京市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等10家單位(名單見附件)設立為第一批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下稱“地方分中心”)。
建設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的重要舉措。各有關省(區、市)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地方分中心重要作用,加大資源投入,聚焦企業需求,對接優質資源,服務區域發展,為“走出去”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範和糾紛應對服務。要加強對地方分中心建設的組織指導,加強條件保障,及時協調解決建設中出現的困難及問題,並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報送建設進展情況。
各地方分中心要從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資訊收集與報送、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業務指導、涉外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培訓與宣傳、涉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資源協調等方面切實加強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積極配合國家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建立資源分享、資訊報送、協調聯動和培訓指導機制,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加強溝通交流,探索形成有效的業務運行模式。
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持續加強對地方分中心建設的工作指導,推動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加強對地方分中心建設的全方位支持。同時,也將依據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對地方分中心的業務考核結果,督促不合格的地方分中心改進工作。限期不能改進或連續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設立資格。
特此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2020年4月8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
附件:
http://www.cnipa.gov.cn/docs/20200409101859177256.pdf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