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合辦活動隱私聲明

合辦活動隱私聲明

2021-07-05 出處 / 如內文所載

*當您填表完成報名並送出資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聲明暨同意書的所有內容,且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主辦單位/承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之效果。

一、合辦單位與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以下統稱:主辦單位)共同舉辦本次活動(以下稱本活動),為本活動/服務之目的向您蒐集、處理、利用您的資料。

二、本主辦單位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在為提供您所選購之本活動所定業務需要之必要範圍內。為提供論壇場地訊息、服務細節確認、憑證、通知及行銷宣傳、活動記錄使用之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您提供之資料,包括您的 姓名、電話、Email、產業別等,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四、主辦單位僅蒐集為執行上述特定目的所必要提供之個人資料,並在前揭特定目的存續期間及法令規定之期間內,以有利於達成前揭特定目的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腦處理、郵寄、電話、傳真),於中華民國境內及法令許可之範圍內加以處理及利用或於本公司可提供之領域服務範圍內使用。

五、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主辦單位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請求刪除。 當您行使前述權利時, 主辦單位將可能向您收取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之必要成本費用,且您行使上開權利,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之相關要件。

六、主辦單位基於上述原因而需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時,您可以選擇是否提供,惟若選擇不提供或是提供不完全時,基於法令之執行,主辦單位將可能無法提供您所需的相關訊息或服務。

七、關於您的權益如有任何疑慮,可與本委員會連絡。 會員服務專線:(02)27033500#131 傳真電話:(02)2704-2477;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7:30

八、若您未提供正確或不提供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可能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若您完成此次報名,表示本人已充分獲知且已瞭解上述主辦單位告知事項,並同意主辦單位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且同意主辦單位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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