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英業達董座卓桐華防洩密 限8律師「外用」訴訟資料

英業達董座卓桐華防洩密 限8律師「外用」訴訟資料

2021-07-14 出處 / 聯合報 / 記者王聖藜

英業達公司幹部江穎範等跳槽仁寶電腦,依營業秘密法起訴;英業達董事長卓桐華防業務機密被盜取,聲請秘密保持令;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裁定江穎範3名被告、8名律師不得將訴訟資料於訴訟外目的使用。

檢方起訴對象是英業達桃園製造中心前代處長江穎範、上海六廠測試二部前部長朱俊豪、桃園製造中心測試工程處前工程師吳忠輝,3人在英業達年資逾10年,依裁定書主文,應受限制的還有他們3人的8名律師。

江穎範、朱俊豪、吳忠輝3人2018年9月被控違反保密條款,將54億元的營業秘密帶到仁寶,依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起訴;卓桐華為防止營業秘密外洩、致智慧財產受侵犯,聲請保持令。

卓桐華聲請說,英業達為全球高端伺服器最大的原始設計製造商,伺服器2017年出貨量全球第一,佔全球市場規模28%,伺服器營收為1700億元。

聲請書指出,智財案的訴訟資料,都是用於製造高端伺服器的機密技術資料、專門知識、生產及出貨計畫、報價資料、成本分析、業務流程、組織管理、財務資料,江穎範等人已轉職到仁寶,如將營業秘密結合運用,將妨害英業達的事業。

事實上,英業達前曾三度因案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獲准,因訴訟需求,公司再提新資料,由於新資料也與營業秘密相關,因此再對11人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

法官審理認為,英業達新提出的事證若經過開示、或供訴訟外目的使用,英業達會造成巨大的危害,英業達欲保護的資料,確實可能屬於有經濟價值的營業秘密,裁准聲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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