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海南自貿港知識產權法院作出首個視聽作品禁令裁定

海南自貿港知識產權法院作出首個視聽作品禁令裁定

2021-08-11 出處 / 澎湃新聞

近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依法作出行為保全裁定,裁定被申請人某網路公司立即停止通過其運營的APP向公眾提供電視劇《誰是被害者》線上播放的行為。這是該院掛牌成立以來作出的第一份關於智慧財產權行為保全的禁令裁定。

海南某科技公司和北京某科技公司共同申請稱,申請人依法享有電視劇《誰是被害者》在中國大陸地區的資訊網路傳播權,被申請人在未經其許可的情況下,在其運營的APP同步上傳涉案電視劇內容,供公眾線上觀看,侵犯了申請人的資訊網路傳播權。在申請人發函要求被申請人停止侵權行為後,被申請人不但未停止侵權行為,還採取地域遮罩和使用者帳號等級限制的方式繼續向使用者提供涉案電視劇,並持續通過片頭廣告等形式進行獲利。為及時制止該侵權行為給申請人合法權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兩申請人提出行為保全申請,並提供了相應的擔保。

本案是海南自貿港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以來受理的首個行為保全申請,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查智慧財產權糾紛行為保全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經過多次的證據交換並充分聽取雙方意見,最終支持了申請人的申請,發出了首份行為保全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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