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二批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推薦工作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開展第二批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推薦工作的通知

2021-08-16 出處 /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知識產權局:

為加強智慧財產權執法保護業務指導,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開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19〕24號)有關要求和工作安排,現將徵集推薦第二批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以下簡稱指導案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推薦的指導案例應為近年來體現全面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導向,具有良好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對專利、商標、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工作具有指導作用的案例,並應當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社會廣泛關注;

(二)法律規定適用較為原則,需要進一步細化;

(三)疑難複雜或新類型;

(四)具有典型性;

(五)其他在事實認定、證據收集、法律適用等方面對處理類似案件具有普遍指導作用。

推薦的指導案例應當是行政決定作出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覆議、行政訴訟或提起行政覆議、行政訴訟但後續法律程式已完結的案件。

二、推薦程式

廣泛徵集近年來轄區內具有指導意義的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案例,認真組織審查,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評審推薦,各省級知識產權局可推薦1—5個案例。社會公眾對認為符合要求的案件,可以向案件承辦機關提出建議,承辦機關經審核後向省級知識產權局報送。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視指導案例推薦工作,廣泛徵集,嚴格把關,認真填寫《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案例推薦表》,於2021年9月15日前將推薦表蓋章件報送我局知識產權保護司,推薦表電子版和案卷掃描件等電子件發送至郵箱zhifa@cnipa.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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