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光谷出臺“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十條措施

光谷出臺“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十條措施

2021-09-06 出處 / 長江日報

光谷出臺“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10條措施”,用利好政策及真金白銀支援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創新,同時適應企業在專利高價值培育,應對上市風險、海外風險等方面需求。《“光谷”說明: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簡稱“東湖高新區”,別稱“中國光谷”》

據悉,該措施是2019年出臺的《關於促進知識產權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升級版,進一步滿足企業在專利高價值培育、應對上市風險、337調查等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更高層次的需求。首次支持企業購買海外專利保險。

條款的第2條到第11條(共10條)為主要內容。第2—4條重點從高價值智慧財產權培育、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推行保護新險種和智慧財產權證券化四個方面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

如條款規定:企業有效發明專利20件以上,且圍繞專利培育項目新申請發明專利15件以上或新申請國外發明專利5件以上,該項目相關專利運用收益(含實施、轉讓、許可、融資等)達8000萬元以上;或該專案參與國家、省、市、區重大技術專案並取得階段性成果。每項給予最低30萬元、最高300萬元資助。

第5—8條聚焦企業上市、應對337調查、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業高端發展等痛點難點,解決企業、服務機構當前面臨的實際問題。

如對在上市過程中因維護合法權益發生的智慧財產權侵權、確權及合同糾紛,按照實際發生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件案件最高支持8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支持300萬元。

企業在對外貿易、跨境並購等過程中因智慧財產權訴訟、仲裁、不實侵權指控等法律糾紛進行維權的,按照實際發生的案件受理費、律師費等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件海外維權案件最高支持200萬元,同一企業每年最高支持300萬元。

第9—11條從糾紛解決、平臺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政策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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