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又一部浦東新區法規出爐:智慧財產權加大懲戒,侵權者最高賠十倍或1000萬元人民幣

又一部浦東新區法規出爐:智慧財產權加大懲戒,侵權者最高賠十倍或1000萬元人民幣

2021-11-01 出處 / IPRdaily綜合上海人大、上觀新聞

近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浦東新區建立高水準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若干規定》。這也意味著浦東率先構建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浦東新區高水準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在智慧財產權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確要求,包括“建立高水準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實施更大力度的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支持浦東設立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站”等等。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說,當前,浦東新區正按照《引領區意見》的精神,開展智慧財產權領域綜合管理改革,率先構建制度完備、體系健全、環境優越的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強化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制度型開放,都需要以法治引領創新,提高智慧財產權法治化水準。
此次立法進一步深化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和綜合執法改革。明確浦東新區知識產權部門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綜合行使相關部門在智慧財產權領域的行政執法權。明確浦東新區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立健全“一站式”保護機制,推動國家智慧財產權事務在浦東新區“一網通辦”。
在智慧財產權“快保護”方面,《若干規定》提出了相關創新舉措。包括推行專利快速預審服務、創新專利侵權責任判斷規則、建立履行調解協定後處罰適當減免的特別規定等。此次立法在智慧財產權“嚴保護”方面加大了懲戒力度。比如加大“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行為”的處罰力度,“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最高不超過五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此外,加強了地理標誌和商業秘密保護力度,並進一步壓實會展舉辦單位智慧財產權保護責任。
在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的基礎上,此次立法結合浦東發展的實際情況規定了更大力度的懲罰性賠償和多次違法處罰。《若干規定》明確,故意侵犯智慧財產權,情節特別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許可使用費或者權利使用費倍數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許可使用費或者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一千萬元以下的賠償。專利侵權糾紛司法判決、行政裁決生效後,再次侵犯同一專利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違法經營額難以計算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方面,此次立法也探索了一些創新舉措。比如支持法院建立專家陪審員制度,探索“書狀先行”的庭審模式和支援檢察機關探索開展公益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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