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全國人大代表趙超:關於“加強中醫藥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問題的建議

全國人大代表趙超:關於“加強中醫藥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問題的建議

2020-06-09 出處 / 如內文所載

一、案據
傳統醫藥領域中涉及專利保護內容非常廣泛。例如傳統中醫藥的保護包括中藥材、提取物、飲片、處方、製劑、炮製工藝、相關產品、文獻等,但由於法律體系、科學技術等方面的限制,我國對於中醫藥的保護更多採取了行政保護手段,對於技術要求較高的專利保護方法卻因為沒有足夠的科技水準和生產設備而無法涉足,並出現了由於複製、模仿而造成的資源浪費,無法得到應有的利益回報,甚至嚴重制約了中醫藥產業科研創新;而在國外也面臨著傳統中醫藥與資源被國外企業竊取、搶注專利等,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使得千年國粹淪為外國賺取中國的生財工具。
二、案由
通過走訪及調研陝西省內的中藥企業,發現中藥企業在中藥專利上的不足主要體現為以下三點:
1、 專利申請量偏低:
近幾年來專利申請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但上升趨勢緩慢。而且深入分析發現:大型企業近年來專利申請數量偏低,相對于中藥資源數量而言中藥專利申請量偏低。
2、 專利相關知識缺乏:
目前,陝西省中藥企業在智慧財產權尤其是專利方面知識的科普和教育工作十分缺乏。大部分中藥企業沒有開展過系統的智慧財產權培訓,這將導致企業整體上對專利認識不足,嚴重阻礙企業專利工作的推進。
3、 中藥企業專利的品質有待提高:
從調查資料來看,中藥企業專利申請中59%集中在技術含量較低的外觀設計專利,而且目前中藥專利申請的創造性偏低。從專利申請的類型來看複方製劑占50%左右,中藥複方製劑的發明主要保護對象是中藥配方。雖然,我國中藥複方的研發已擠入世界先進行列,但申請與獲准的專利仍以保護配方為主,多數採用普通常規製劑技術,先進的工藝方法使用較少。
三、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我們呼籲針對國內中醫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薄弱的現狀,從國家層面、地方政府層面及企業行業協會等方面給予指導及政策傾斜,主要包括如下幾點內容:
1、 建立自己的知識標準化體系
陝西省擁有製造優勢、市場優勢、技術研發優勢、人才優勢與恰逢產業升級的契機等,陝西省專利知識產權權等部門應幫助企業更新觀念,提升自主研發能力,加強企業間的技術聯盟與合作,同時給予及時的指導和扶持,建立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標準化體系。
2、 促進新領域的開發
專利作為一種財產,可以作為“商品”進行交易。專利的創造者或擁有者可以通過轉讓或出售自主的專利獲得利益,為開展該專利成果的新研究或研究開發新的專利做好經費上的準備,而且專利作為一項科技創新資訊,可以為行業內共用,可以充分運用各種手段公開一定程度的技術內容,促進新領域、新成果的開發。目前陝西省大部分中藥生產企業還處於發展階段,現階段適時引進國內外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的同時,在原基礎上進行升級轉化,謀求開發出屬於企業自身的專利,這種模式是當前中藥企業謀求快速發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3、 關於《中藥領域發明專利審查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2020年4月8日國家知識產權權局起草了該徵求意見稿,其中的“涉及專利法第五條第一款的審查”章節將“被禁止入藥的稀有中藥材(1.1.1)、毒性中藥材(1.2.1)”等作增設性駁回解釋規定,我們認為比較欠妥,作為公開發佈的全國指導性中藥專利審查意見,國家知識產權權局應審慎。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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