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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兩會 | 代表委員聚焦智慧財產權保護

2020-06-09 出處 / 如內文所載

2020年5月27日據中國市場監管報報導,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存在商標糾紛的老字型大小企業不在少數,南北稻香村的案例具有典型意義。業內希望此案能夠加快辦理,得到公平公正的判決。對此,全國人大代表陳愛蓮提出建議:建立老字型大小長效保護機制,對老字型大小企業上市給予特別支持,同時企業要進一步增強智慧財產權的自我保護意識。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高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全國政協委員陳志列感受很深。陳志列告訴記者,他連續幾年呼籲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因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在科技創新中的推動作用是巨大的,只有把保護智慧財產權落到實處,才能讓科技工作者放下包袱、吃上“定心丸”,願意全身心投入,把自己的智慧都拿出來助力科技發展。陳志列委員說,侵犯智慧財產權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導致山寨擊垮品牌的現象經常發生,直接打擊了智慧財產權企業的發明創造熱情,阻礙了技術創新、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目前法律只給出最高5倍的懲罰性賠償條款,這個上限太低,相對于侵權收益,根本不足以形成威懾。”陳志列委員建議,至少把對智慧財產權侵權的懲罰成本上限提高到20倍。
全國人大代表史浩飛也比較關注智慧財產權保護中的處罰問題。今年,史浩飛撰寫了兩份代表建議,其中一份是關於降低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商業秘密罪定罪入刑標準等一系列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建議。
史浩飛建議,降低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的入刑標準,由原來的“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入刑標準降低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數量在1000件以上,且非法經營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15萬元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
資料來源:中國市場監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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