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兩高”將出臺司法解釋加大商業秘密司法保護

“兩高”將出臺司法解釋加大商業秘密司法保護

2022-03-02 出處 / 正義網

商業秘密是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類型,凝聚了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創造的智力成果,尤其是涉及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重要經營資訊等商業秘密,關係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關係企業生存和長遠發展,重要性日益凸顯。
近年來,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商業秘密司法保護力度。在3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的“加強新時代智慧財產權檢察,服務保障創新驅動發展”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知識產權檢察辦公室副主任宋建立向大家通報了檢察機關的辦案成果——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侵犯商業秘密犯罪57件121人,起訴人數同比增加1.42倍。
檢察機關將採取哪些措施加強商業秘密保護?對此,宋建立也進行了回應。據宋建立介紹,目前最高檢正在會同最高法聯合制定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將進一步明確侵犯商業秘密罪以及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罪的法律適用標準。
此外,檢察機關將聚焦高新技術、關鍵核心技術領域以及事關企業生存發展的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加大對採用盜竊、利誘、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侵犯商業秘密,以及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行為的打擊力度。
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往往涉及多方市場主體。宋建立表示,“檢察機關辦理此類刑事案件,要依法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加強釋法說理,促使侵權方認罪悔罪、積極賠償、爭取諒解,彌補權利人損失。落實好少捕慎訴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督促企業開展合規整改。”
“檢察機關要妥善處理依法保護與激勵創新的關係。”宋建立進一步補充稱,“要準確把握商業秘密民事侵權訴訟與刑事犯罪追訴的關係,既依法懲治侵犯商業秘密犯罪,又把握好立案追訴標準,防止隨意啟動刑事訴訟程式打壓競爭對手,干擾正當市場競爭秩序。妥善處理保護商業秘密與自由擇業、涉密者競業限制和人才合理流動的關係,維護勞動者正當就業、創業的合法權益,依法促進人才的合理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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