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智慧局「有關俄羅斯政府決定俄羅斯不須向「不友好國家」之專利持有人支付智慧財產權費用之事」公告

智慧局「有關俄羅斯政府決定俄羅斯不須向「不友好國家」之專利持有人支付智慧財產權費用之事」公告

2022-03-23 出處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主旨:有關俄羅斯政府決定俄羅斯不須向「不友好國家」之專利持有人支付智慧財產權費用事,敬請卓參。 


說明:

 一、

本局接獲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經濟組回報,駐地媒體報導(如附件)俄羅斯政府本(111)年3月7日簽署一項法令,倘專利持有人來自「不友好國家」,則俄羅斯使用人未經權利人同意,使用相關發明、新型或工業設計進行生產、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服務時,須向權利人支付權利金為前述活動所產生實際收益之0%。另該政府亦對西方國家對其採取之制裁持續研議反制措施,其中一項可能是取消俄羅斯人使用「支持制裁之國家」盜版軟體之刑事與行政責任。 
二、

俄羅斯政府已將我國列入「不友好國家」名單中,請貴會周知會員,預做準備以降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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