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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門:保護種業智慧財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

2022-03-28 出處 / 中新經緯APP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25日消息,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門發佈《關於保護種業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營造種業振興良好環境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加強種子企業和市場檢查,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意見》指出,力爭到2023年,建立起較為完備的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體系,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到2025年,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能力顯著提升,種業自主創新環境持續優化。
《意見》要求,加快法律法規制修訂,夯實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基礎。
推動修訂法律法規及配套規章。貫徹實施新修改的種子法,推進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研究制定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的實施步驟和方法,提高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水準。研究修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等配套規章,實施新修訂的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和農業植物品種命名規定,健全以植物新品種權為重點的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法規體系。
強化種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建設。研究制定加強涉種業刑事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加大對危害種業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編制種業企業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南,制定合同範本、維權流程等操作指引。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保護種業智慧財產權相關制度。
《意見》明確,加強司法保護,嚴厲打擊侵害種業智慧財產權行為。
加大種業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加強種業智慧財產權案件審判工作,深入推進種業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積極運用涉及植物新品種、專利的民事及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機制,打破地方保護主義,提高保護專業化水準。強化案件審理,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二)》。對反復侵權、侵權為業、偽造證書、違法經營等情形的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在法律範圍內從嚴懲處。充分利用舉證責任轉移等制度規定,降低維權成本,提高侵權代價。加強種業領域商業秘密保護,完善犯罪行為認定標準。強化案例指導,促進裁判規則統一。深入研究嚴重侵害植物新品種權行為入刑問題。
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單位的溝通銜接,建立健全資訊共用、案情通報、案件移送機制,聯合開展重大案件督查督辦。加快制定出臺農產品品質安全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依法嚴懲種業違法犯罪行為。推進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標準協調銜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證據標準。提高假劣種子檢驗鑒定水準,公佈有資質的種子檢測機構名單,強化刑事打擊技術支撐。建立健全損失認定和涉案物品保管、處置機制。
《意見》提出,嚴格行政執法,加大種業違法案件查處力度。
持續開展種業監管執法活動。組織開展常態化專項整治行動,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突出重要品種、重點環節和關鍵時節,加強種子企業和市場檢查,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檢查發現問題及投訴舉報集中或多次受到處罰的企業,加大檢查抽查頻次。以制種企業生產備案、委託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制種基地檢查,利用大資料手段強化制種基地監管,嚴厲打擊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積極探索實施種子品質認證制度。加強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和品質檢測,強化凍精等畜禽遺傳物質監管。
加大重大案件查處力度。以假冒偽劣、套牌侵權、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對於跨區域、重大複雜案件由部級掛牌督辦、省級組織查處,做到一處發現、全國通報、各地聯查。加大對電商網路銷售種子監管力度,加快建立分工明確、處置及時、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對群眾反映集中、社會關注度高、套牌侵權多發的重點區域和環節,要重拳出擊、整治到底、震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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