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為大潭電廠竊用中鼎營業秘密 他害日商三菱被科處罰金

為大潭電廠竊用中鼎營業秘密 他害日商三菱被科處罰金

2022-04-13 出處 / 聯合新聞網

姚姓男子與游姓男子因都曾受聘於中鼎公司而相互結識,兩人2018年起相繼離職,游男卻趁離職前將中鼎營業秘密「整體品質計畫」等14項文件複製到隨身碟後帶出,姚男為應徵日商三菱株式會社與日商三菱動力公司在台得標的大潭電廠案之品管經理,向游男要來文件並重製成大潭電廠案相關文書提供給三菱公司,新北地檢署今依營業秘密法起訴姚、游兩人。

檢調調查,中鼎公司2013年時承攬台電發包通霄電廠案,姚男與游男相繼進入中鼎擔任工程師,兩人2018年起相繼離職,游在離職前,未經授權便將中鼎公司「整體品質計畫」等14項屬於營業秘密範疇的機密文件已隨身碟複製帶出。

日商三菱公司2018年承包台電大潭電廠採購案,並將採購案部分工作分包給韓商現代工程公司,現代工程因兩度提交不符要求的「整體品質計畫」與「整體施工計畫」給台電被退件,遂由三菱公司找來姚男擔任品管經理,負責撰寫被退件的兩份文件。

未料姚男卻向游男要來中鼎公司「整體品質計畫」等機密文件,游男因此在新任職的公司大門前,以隨身碟將機密文件交給姚男,由姚男將機密文件修改重製成大潭電廠案「整體品質計畫」等相關文件,未料大潭電廠案在被經濟部國營會現場稽查時發現此事,日商三菱便將姚男立即調離品管經理,接受調查。

姚男與游男坦承將中鼎公司營業秘密帶出,並且重製使用,但姚男辯稱「整體品質計畫」等文件室參照工程會頒布內容、各工程契約與法條規定所製作,製作依據均為公開資料,但檢方認為各工程公司仍須依其經驗、專業等設計適用準則,加上通霄電廠當時是以營業秘密方式保護被盜取的14份文件,仍依以不正方法取得進而使用營業秘密罪起訴姚男;依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而重製、洩露營業秘密罪起訴游男。

因日商三菱公司聘請姚男執行業務時涉犯營業秘密,檢方認為三菱公司雖有要求姚男須遵守法律、不得侵權,卻無定期稽核、派員監督,因此請法院對三菱公司科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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