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嚴重違法失信人員,將被予以任職限制或行業禁入

中國大陸智慧財產權嚴重違法失信人員,將被予以任職限制或行業禁入

2022-08-10 出處 / 長江日報

近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與江岸區人民法院簽署加強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合作備忘錄,就共同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法院生效法律文書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和資訊共用達成共識,將智慧財產權領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此舉是為貫徹落實國家、湖北省有關要求,加快推進武漢市信用體系建設。
雙方合作目的在於強化行政司法銜接,市場監管部門對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政策檔規定需要實施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據悉,江岸區法院負責審理武漢全市範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刑事案件,市市場監管局與江岸區法院及時對接智慧財產權領域符合條件的生效法律文書,建立長效機制。
雙方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物件、送達方式、公示途徑、聯合懲戒等內容,文書送達、文書分發、信用修復等流程,以及雙方工作職責、聯繫方式進行了確定,推進智慧財產權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落地落細。
對符合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法律文書,江岸區法院在判決生效後的7個工作日內,將生效法律文書紙質件抄告市市場監管局。由市市場監管局分發給相應的區市場監管局。
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當事人,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任職限制或行業禁入,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決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通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湖北)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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