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無形資產價值與貢獻程度 將是稅務機關查核重點

無形資產價值與貢獻程度 將是稅務機關查核重點

2022-07-26 出處 /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 /即時報導

台灣為銜接國際間反避稅趨勢,財政部依照OECD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計畫8-10「確保移轉訂價結果與價值創造一致」成果報告(BEPS 8-10),及2017年修正「跨國企業與稅捐機關移轉訂價指導原則」(TP指導原則),於2021年12月28日正式公布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移轉訂價查核準則),引進無形資產相關移轉訂價分析。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張宗銘今(26)提醒,雖然無形資產移轉訂價分析自2020年度開始適用,台灣稅務機關於近期移轉訂價專案審查過程中已參採相關規定,開始落實關係企業間無形資產交易合理性之查核。

 

觀察目前常見的無形資產交易樣態中,有以下三種樣態勢最具爭議:第一種,技術提供給集團子公司使用時是否需要收取權利金;第二種,集團母公司外派員工至海外子公司服務時,其是否屬於技術外溢之範疇,還是僅單純視為服務之提供;第三種,無形資產交易容易與產品銷售、服務提供互相影響,無形資產的價值是集團成員一起共同開發或由母公司創造產生。由此可見,無形資產交易的複雜程度相較於其他交易類型,難以辨識且不容易衡量價值。

 

針對上述企業內有母公司外派員工之情形,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副總經理周宗慶指出,台灣稅務機關近期對於集團母公司外派員工,屬於服務提供還是無形資產使用狀況,於移轉訂價專案審查過程中,開始進行細節釐清,包含:外派員工的職級、集團無形資產登記狀況與集團子公司使用情形,並輔以辨識、功能風險分析以及DEMPE(即為開發、提升、維護、保護及利用)分析,若涉及技術外溢情事,稅務機關將採可比性分析與差異調整模式設算權利金進行稅務調整,且分析方法亦有重大方向調整。由於相關潛在稅額調整金額重大,集團企業不得不慎。

 

面對2023年台灣即將實施的CFC制度,周宗慶說明,配合CFC與境外公司經濟實質議題,智慧財產權集中管理會是未來重要課題,當所有權人與使用權人不同時將存在潛在稅務風險,而無形資產的價值有多少、集團成員貢獻度為何、是否反映在成員利潤創造等,將會是未來徵納雙方持續爭論之議題。鑒於稅務查核環境越趨複雜,集團內部員工可能無法自行面對與處理,如何向稅務機關解釋、抗辯與驗證分析方法使用,達到降低潛在移轉訂價稅務風險,建議需要由全方面的稅務專家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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