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餐飲企業推廣加盟擅自使用盒馬商標,賠了15萬元

餐飲企業推廣加盟擅自使用盒馬商標,賠了15萬元

2022-09-06 出處 / 科技邊角料


上海盒馬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與杭州奇異鳥飲品科技連鎖有限公司,海南禹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屬、侵權糾紛一審判決結果日前公開,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判令奇異鳥飲品公司賠償盒馬公司經濟損失(含合理費用)150000元。
天眼查App顯示,盒馬在百度搜索“盒馬加盟”關鍵字,發現奇異鳥公司未獲得盒馬授權,在其經營網站擅自使用盒馬系列商標進行宣傳加盟宣傳,並且使用盒馬公司實體店照片進行宣傳,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盒馬據此索賠經濟損失50萬元。
奇異鳥公司答辯稱本案原告主張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系屬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
余杭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奇異鳥公司未經盒馬許可發佈涉及“盒馬鮮生”的加盟招商資訊的行為,屬於在相同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涉案權利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構成商標侵權,不久前一審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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