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無印良品商業詆毀案”二審宣判,日本無印良品被判賠償20萬人民幣

“無印良品商業詆毀案”二審宣判,日本無印良品被判賠償20萬人民幣

2022-09-26 出處 / 北京青年報

因認為日本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在網店及線下實體門店中發佈聲明,稱“被其他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導致公眾認為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搶注了“無印良品”商標,誤認為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棉田公司以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構成商業詆毀起訴到法院。
一審法院判決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30萬人民幣(下同)元及維權合理開支10萬元,無印良品公司不服上訴。近日,北京審判資訊網公佈了該案的二審判決書。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判決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公司賠償棉田公司經濟損失10萬元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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