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廣告收入大縮水 無線電視促降公播費

廣告收入大縮水 無線電視促降公播費

2022-09-29 出處 / 自由時報/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

最早費率為12年前制定 又有新的音樂集管團體成立 4家無線台盼重審
因廣告營收大衰退,民視、台視、華視與中視四家無線電視台不滿十二年前訂定的「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過高,加上國內有新的音樂集管團體成立,近期向經濟部智慧局遞件,申請MÜST(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ACMA(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兩家音樂集管團體的費率審議;因攸關權利人與利用人利益,審議期估計半年起跳。

音樂集管團體協助音樂權利人授權、收取權利金等,因利用的型態多元,對無線電視台、衛星電視台、購物頻道等都有不同的費率標準;智慧局官員表示,無線台又有音樂、商業、新聞、體育等頻道,通常因音樂使用率高,費率就會訂比較高,以MÜST收費標準來看,音樂頻道的費率最高達一%、新聞、體育頻道約○.一五%。

此次四家無線台聯手對兩大集管團體提費率重審,因MÜST是台灣歷史最悠久的集管團體,上次費率制定已是十二年前,無線台要求MÜST的現行費率砍半;而ACMA成立近五年,近期才訂出費率標準,但無線台也申請費率審議。

業者在申請理由書中提到,無線電視產業整體廣告收入從二○一一年約四十九億元,到去年減縮至二十八億元,減幅超過四成,而費率卻是十二年前制定,當時是廣告收入輝煌年代,強調「今非昔比」。

官員表示,近年確實收視大環境改變,收視人口多外流到網路、OTT串流平台等,導致電視廣告營收下滑;但集管團體要維護著作權人權益,也不會輕易讓步。

智慧局估審議期至少半年
智慧局將先蒐集資料,並召開意見交流會,請雙方闡述意見,再由學者、專家等組成的「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討論決定,智慧局尊重市場機制、委員會決議,但因涉及利用人與權利人的重大利益,估計至少需半年到一年時間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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