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兩公司擅自使用“小度”商標並進行虛假宣傳,上海知產法院: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兩公司擅自使用“小度”商標並進行虛假宣傳,上海知產法院: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2022-12-21 出處 / 人民法院報


日前,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對百度公司與沃璽公司、雅蘭公司侵犯商標權及虛假宣傳案作出二審判決,駁回沃璽公司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
百度公司對“小度Xiao Du”“小度機器人”“小度在家”“小度”等多個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2019年,沃璽公司在其經營的“Anysay語音智慧生活”微信公眾號及商業網站中銷售“AnysayX3語音智控機器人”產品時多次以“小度”“小度機器人”等詞語作為標語和產品介紹進行宣傳,並使用“Anysay機智小度”“Anysay|小度”“Anysay懂你的小度”等標識,同時以“小度小度”作為其產品的喚醒詞。雅蘭公司在其運營的“小度AI智慧家居”微信小程式平臺中銷售沃璽公司的語音智控機器人產品。同時,二者在產品廣告宣傳中自稱其為“全球首款百度語音智控機器人”“最強大腦機器人”“小度機器人創始人”。因此,百度公司將沃璽公司和雅蘭公司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主張兩公司侵犯其商標權並構成虛假宣傳。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從產品的功能和用途、產品的銷售物件和管道,以及“小度”商標的知名度等諸多方面綜合分析,被訴侵權商品與涉案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多類商品均構成類似商品。沃璽公司在類似商品的宣傳中使用與百度公司權利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雅蘭公司銷售沃璽公司生產的涉案產品,在宣傳中使用與百度公司權利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均構成對百度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沃璽公司在宣傳中稱其產品為“最強大腦機器人”,且其在文章配圖中使用了“Anysay|小度”標識,該宣傳內容系攀附百度公司品牌的知名度,使消費者對兩者的產品產生混淆。在沃璽公司主辦的“Anysay”產品發佈會邀請函中宣稱主講嘉賓即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為“Anysay小度機器人創始人”,頭銜為“小度機器人董事長創始人”等,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沃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與百度公司或者百度公司產品具有特定聯繫。
一審法院判令沃璽公司和雅蘭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沃璽公司賠償百度公司經濟損失350萬元,雅蘭公司對其中2000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沃璽公司、雅蘭公司分別賠償百度公司因虛假宣傳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10萬元、1萬元;沃璽公司、雅蘭公司分別賠償百度公司合理費用12萬元、2萬元;沃璽公司在公開發行的報紙上、連續十日在其微信公眾號“Anysay語音智慧生活”刊登聲明,雅蘭公司連續十日在其微信小程式“小度AI智慧家居”刊登聲明,消除因商標侵權及虛假宣傳行為給百度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
沃璽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上海知產法院提起上訴。最終上海知產法院依法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