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歐盟新的統一專利制度將於2023年3月1日起進入試行階段

歐盟新的統一專利制度將於2023年3月1日起進入試行階段

2022-12-14 出處 / THE NATIONAL LAW REVIEW

新的統一專利 (UP) 和統一專利法院 (UPC) 是歐洲專利改革的主要部分。這些變化將影響:

目前授予和驗證的歐洲專利 (EP)

目前在歐洲專利局 (EPO) 待審的申請

未來的歐洲專利申請

新系統將提供:1) 一種新型專利,UP,它是在所有 UPC 締約成員國 (CMS) 中具有統一效力的 EP 和 2) UPC,一個對 UP 和 EP 具有專屬管轄權的新中央法院歐洲的專利案件,但基於國家權利的專利案件除外,在這些案件中,國家法院仍擁有專屬管轄權。

最近,UPC 將其 2023 年 1 月 1 日的日出期開放時間推遲到 2023 年 3 月 1 日,這是專利權人可以選擇退出這一新法院系統的第一個時間段。UPC 有望改變歐盟 (EU) 的專利格局,它將作為審理專利訴訟的共同歐盟法院。UPC 本身現在定於 2023 年 6 月 1 日開放。

這個新系統只對歐盟成員國開放,並非所有歐洲國家都同意加入UPC,因此對於非UPC國家會有額外的戰略考慮。截至 2022 年 10 月 27 日,已有 16 個國家批准: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葡萄牙、斯洛文尼亞和瑞典。德國必須批准這些新變化才能生效,並表示將於 2022 年 12 月批准。一旦德國批准,統一專利法院管轄範圍內將有 17 個國家,而且這個數字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加,因為至少還有其他 8 個歐盟成員國已同意加入但尚未批准的國家。

專利所有人將不會被迫選擇 UP 而不是傳統的歐洲有效專利。但是,如果希望覆蓋非 UPC 國家/地區,則需要使用現有的 EPO 驗證程序進行額外的國家驗證。

過渡措施:EPO 過渡措施的起始日期仍為 2023 年 1 月 1 日。資料來源: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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