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台版晶片法案」三讀通過 研發投資抵減最高50%

「台版晶片法案」三讀通過 研發投資抵減最高50%

2023-01-07 出處 / 記者陳政宇/自由財經

為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優勢,立法院院會今(7)日三讀通過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各給25%、5%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兩者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50%,這也是我國史上最高的研發及設備投資抵減方案。

歐美日各國掀起半導體生產製造在地化,競相推動各項補助案,吸引產業界投資建廠。鑒於全球供應鏈重組帶來新的競爭壓力,行政院會去年11月通過修訂「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及第72條修正草案」,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去年12月聯席審查並完成初審,今年1月5日經立院朝野黨團協商後,院會今日三讀通過。

關於適用對象,經濟部說明,不會獨厚特定公司與產業,只要在國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於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符合要件者均可申請適用。三讀條文規範,適用要件為︰一、研發費用及研發密度達一定規模。二、有效稅率達一定比率,2023年為12%,2024年起為15%。三、購置先進製程設備達一定規模。

針對優惠項目,三讀條文明定,前瞻研發支出可抵減25%;先進製程設備支出抵減5%,且購置設備金額無上限,兩者抵減各自上限為不得超過當年度營所稅30%,兩項合計則為不超過50%。施行期間自今年元旦起至2029年12月31日。

完成立法程序後,立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發言表示,國民黨團對這樣的立法全力支持,因為積體電路(IC)是我國和全球非常重要的關鍵產業。但是,除了給這些產業租稅優惠以外,也希望中小企業能獲得更多協助,因為世界每個國家都要拉攏台積電等IC產業。

曾銘宗認為,只有提供租稅優惠是不夠的,政府必須拿出整體方案,把台積電留在台灣,因此國民黨團提出附帶決議,請經濟部在本條例修正通過後,在三個月內提出租稅優惠以外的具體方案,並建立產業關鍵技術的保護機制,確保國內半導體產能及供應鏈產業完整性,落實根留台灣的修法目的。

時代力量黨團副總召陳椒華指出,不論從經濟發展和國家安全,時代力量支持高科技產業根留台灣,但也提醒政府與經濟部,台灣土地與水資源有限,應該要珍惜有限的天然資源,促進真正的競爭力,有企業社會責任的廠商投資生產,國際不只重視可信任的供應鏈,也重視供應鏈的企業社會責任,在獎勵產業的同時,也要避免「劣幣逐良幣」超過整體國土的環境承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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