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知局《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7月1日實施

國知局《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7月1日實施

2023-02-21 出處 / 中國市場監管報

2月21日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了解到,《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將於2023年7月1日實施。該標準是我國首個明確規定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管理的推薦性國家標準。


國家知識產權局自2014年起推動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建設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全國共有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115家。2021年,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明確提出“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國家規範”。研究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部署,是完善商貿流通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製度的重要內容,也是優化營商環境的有力舉措。


《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結合我國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實際,在充分借鑒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化市場建設已有經驗的基礎上製定形成。該標準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管理職責、運營管理、知識產權侵權處理、資源保障、評價與改進等8章,適用於商品交易市場活動的相關方,包括建立並持續完善商品市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的市場經營管理者,為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提供諮詢的服務機構,針對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提供評測的第三方機構。


《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第4章“管理職責”明確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管理者責任,包括最高管理者、要求商戶作出承諾、知識產權保護方針、知識產權保護目標以及知識產權保護體係等5方面內容。第5章“運營管理”對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提出具體要求,包括總體要求、市場准入、商品採購及銷售管理、知識產權誠信管理等4方面內容。明確商戶入駐環節、商戶在商品採購及銷售環節的具體要求,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管理者制定知識產權誠信制度。《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第6章“知識產權侵權處理”包括侵權通知發出、侵權通知受理與處置、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等4方面內容,規範侵權通知發出的流程、渠道和要求,明確侵權通知處置及結論處理措施,推動商品交易市場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解決機制和維權援助機制。《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第7章“資源保障”明確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管理者應提供相關配套的資源,保障知識產權工作的有效實施,包括總體要求、組織保障。第8章“評價與改進”包括概述、內部評審、改進與提高等3方面內容。明確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者應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評價制度,定期對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自我評估,也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著重評價知識產權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


《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範》國家標準實體內容重點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管理者主體責任和義務,既兼顧實體市場與電商平台等不同類型市場的知識產權保護實際,又積極回應全球治理體系的複雜變化對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提出的新要求,將對我國市場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國家知識產權局將加強業務指導,加大央地協同力度,積極引導各市場主體貫徹實施此標準,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進一步改善,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