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山西省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擅自使用“山西老陳醋”地理標誌產品名稱案

山西省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擅自使用“山西老陳醋”地理標誌產品名稱案

2023-05-23 出處 / 中國知識產權報

“山西老陳醋”地理標誌
摘要: 2004年8月,“山西老陳醋”獲得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人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保護範圍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小店區、迎澤區、晉源區、尖草坪區;晉中市榆次區、太谷縣、祁縣現轄行政區域。

 【案情簡介】

 2004年8月,“山西老陳醋”獲得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申請人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保護範圍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縣、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小店區、迎澤區、晉源區、尖草坪區;晉中市榆次區、太谷縣、祁縣現轄行政區域。
 2022年3月2日,山西省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投訴,對山西省陽城縣鑫時泰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11月印製帶有“山西老陳醋”等字樣的黑色禮盒1000個,印製費5.5元/個,在460個禮盒內裝入印有“李府”“五糧老陳醋”等標籤的塑料瓶裝醋,貨值金額共計2.2萬元,違法所得416元。
 2022年8月18日,晉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違反《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三條,作出沒收禮盒包裝390個、沒收違法所得416元、罰款7000元的行政處罰,監督當事人銷毀未使用的禮盒包裝540個。
 【專家點評】
 該案的查處有效保護了地理標誌產品,切實優化了營商環境,也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傳教育作用。行政保護部門適用部門規章準確、程序合法,有力打擊了地理標誌侵權違法行為,保障了地理標誌產品的質量和特色,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趙銳太原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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