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行政訴訟調解制度8/15施行 在公法領域開啟「訴訟外紛爭解決」新紀元

行政訴訟調解制度8/15施行 在公法領域開啟「訴訟外紛爭解決」新紀元

2023-07-18 出處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司法院今(18)日舉行例行記者會,由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就「行政訴訟調解制度—開啟公法領域訴訟外紛爭解決的新紀元」進行專題報告。張國勳表示,將於今(112)年8月15日施行的行政訴訟新制已正式引入調解機制,期能達成建構堅實第一審新制、紓減訟源及減輕法官負荷的目標。

      張國勳說明,當事人在行政訴訟調解制度中,尋得具有共識的解決方案,不但減輕行政法院案件負擔、提高訴訟效率,使行政機關瞭解民眾不服決定的真正原因,避免紛爭再燃;民眾也可避免花費過多訴訟成本,達成三贏局面。行政訴訟新制參考外國法上「公法上調解制度」的成功實踐經驗,回應國內學界與實務界之關切。新制中行政訴訟調解範圍不限於本案訴訟標的,必要時,如經行政法院許可,也可就訴訟標的以外事項,併予調解。參與者除當事人外,訴訟標的與第三人權利或義務有關,或有第三人參與必要,該第三人經行政法院許可,也可參加調解。調解程序的主持人原則上為調解委員,若法官認為適當時,也可由法官主持。

      張國勳進一步表示,新制中調解委員是行政訴訟調解程序中的重要角色,各行政法院目前擬聘任的調解委員來自各界菁英,包括行政法院退休庭長法官、各大專院校公法領域學者、各機關單位首長及專業委員等,透過來自各專業領域的調解委員協助,可直指紛爭核心,有效為當事人解決紛爭。

      張國勳並介紹曾經達成訴訟上和解的重要案例類型,希望行政機關與人民能夠瞭解調解的好處,對於各種類型的調解,都能抱持更積極開放的態度,並呼籲行政機關及人民均能善加利用,達成三贏局面。

訂閱電子報

每月寄送一次,提供智財權發展與
新知讓您完整掌握最新消息、國際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