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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侵犯老東家商業秘密被判刑

2023-11-07 出處 / 揚子晚報

從溧陽法院獲悉,溧陽法院高新法庭公開宣判一起侵犯商業秘密罪刑事案件,認定被告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八萬元(下同)。 該案系溧陽法院審理的首例侵犯商業秘密罪刑事案件。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先後擔任A公司技術部職員、副部長,並與公司簽訂保密協定等。 A公司在內部管理過程中,針對產品技術圖紙,採取了與相關員工簽訂保密協定、制定公司圖紙管理規程、對電子版圖紙進行加密和審批解鎖等保密措施。 2015年起,被告人通過私自拷貝、夾帶等不正當方式從A公司竊取了大量技術圖紙、產品配件的技術資料和重量等技術參數,后以私人郵箱、QQ、微信、直接拷貝、電話告知等方式提供給他人,説明他人生產與A公司類似產品獲利。 經鑒定,上述資訊屬於“不為公眾所知悉”的經營和技術資訊,其中技術資訊與A公司主張的技術秘密點構成實質相同。 被告人上述行為給A公司造成損失,情節嚴重,應當以侵犯商業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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