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中國大陸兩被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中國大陸兩被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23-11-13 出處 / 人民法院報

2019年,被告人袁某甲、袁某乙(系父女)共謀從網上下載電子書籍、文字作品,列印、裝訂成盜版書籍對外銷售以牟利。 同年,被告人袁某乙從網上購買了三套營業執照和出版經營許可證后,在“某多多”網络平臺上註冊並開設了“易學閣”“道教文化”“道醫易”三個書店店鋪,用於銷售盜版書籍。 在上述三個店鋪運營過程中,袁某乙負責從「某寶」」某多多「等網路平台購買或下載電子書籍、網店運營等工作,袁某甲負責採購原材料、列印、製作書籍、發貨等工作。 涉案複製品數量共計18055張,違法所得39670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審理后認為,袁某甲、袁某乙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其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且複製品數量18055張,屬於刑法規定的“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結合其他犯罪情節,遂判處袁某甲、袁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各處罰金12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9670元。 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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