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首次適用懲罰性賠償 四川瀘州法院持續加強酒業知識產權保護

首次適用懲罰性賠償 四川瀘州法院持續加強酒業知識產權保護

2023-11-22 出處 / 封面新聞記者 徐慶

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了瀘州中院一審的三企業故意侵犯瀘州某酒企商標專用權案件,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判決被告企業停止侵權的同時,賠償瀘州某酒企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並登報聲明消除影響。據悉,此案是瀘州法院持續加強酒業知識產權保護,審理的首例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件。

 

“瀘法麒麟”普法宣傳。圖據瀘州中院

披上“名酒”外衣牟取暴利

被罰500餘萬元

瀘州某酒企擁有的立體商標專用權,作為公司旗下一款暢銷白酒的外包裝,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使用至今,曆史上曾獲得多項榮譽,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被告陝西某酒廠、成都某酒業公司、四川某酒廠分工合作,定製生產了兩款包裝、色彩、佈局、裝飾等與瀘州某酒企擁有的立體商標十分近似的白酒,並在線上線下二十餘家平台店舖及多地實體店進行銷售。

“由於瀘州某酒企兩枚立體商標經過持續使用、宣傳,具有很強的顯著性,幾被告均為大型酒類生產或銷售企業,主觀上明知瀘州某酒企的立體商標,且在原告發送了律師函後仍繼續銷售侵權白酒,主觀惡意明顯。”本案承辦法官介紹道,被訴的兩款白酒銷售範圍廣、獲利金額大,對原告商譽影響較大,幾被告在訴訟中提交明顯與事實不符合的證據,屬情節嚴重,符合懲罰性賠償的適用要件。

結合幾被告主觀惡意及侵權情節嚴重程度,瀘州中院判決被告陝西某酒廠、被告成都某酒業公司、被告四川某酒廠承擔3倍懲罰性賠償,共計賠償原告瀘州某酒企經濟損失4869720元,合理維權費用89192.64元,銷售者被告某百貨經營部賠償原告瀘州某酒企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40000元,合計500餘萬元。

“瀘法麒麟”酒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

為瀘州酒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當前,白酒行業品牌效應日益明顯,不少企業為蹭名牌,搭便車,不惜故意侵犯他人知識產權。隨著瀘州酒業的發展,瀘州成為全省乃至全國酒業品牌密集度最大、品牌層次最高的地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優化酒業發展營商環境,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求。

據介紹,瀘州中院通過統一涉酒類知識產權案件賠償標準、開展白酒產業司法強鏈專項行動、提供“定製式”司法服務等形式,積極構建司法懲戒立體化、司法協作全面化、司法服務精準化的“瀘法麒麟”酒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進一步優化酒業法治營商環境。

2021年,瀘州中院出台了《懲罰性賠償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懲罰性賠償適用規範;今年,瀘州中院進一步出台了全國首個酒類企業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法定賠償標準的紀要,統一裁判尺度,規範酒企知識產權案件法定賠償適用標準,探索完善白酒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規範,建立符合酒企品牌市場價值的賠償規則,切實維護酒企合法權益。

“首例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件,是我們在酒業知產司法保護中落實落細懲罰性賠償制度,遏製針對名優白酒知識產權侵權,加強酒業知產保護的具體體現。”瀘州中院知產庭庭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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