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確定2023年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籌建名單的通知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確定2023年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籌建名單的通知

2023-12-04 出處 /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智慧財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國知辦發保字〔2021〕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知辦函保字〔2023〕435號)要求, 經綜合評審和公示,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了2023年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籌建名單,籌建期為3年(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 現請相關省級知識產權局指導各示範區建設承擔單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聚焦嚴格地理標誌保護,突出新發展理念,按照高標準建設、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的工作原則,推進示範區建設管理。 各級相關單位及示範區承擔單位要統籌區域資源,在夯實保護制度、健全工作體系、加大保護力度、強化保護宣傳和加強合作共贏等方面予以重點專項支援。

二、各承擔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健全組織領導和推進機制,穩妥有序把握節奏、步驟,細化示範區建設工作方案,明確示範區建設目標、工作任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營造多方支援、協同保護的良好氛圍。 在籌建期間,及時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級知識產權局報送工作方案、工作動態和年度總結。

三、各有關省級智慧財產權局應持續推進轄區內示範區建設相關工作,加強示範區建設的政策解讀、業務指導、資金人才支持和跟蹤管理,積極探索開展本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工作。 鼓勵各地先行先試,充分發揮政策激勵和典型示範作用。

四、各有關省級智慧財產權局請於2024年3月29日前匯總示範區工作方案、2024年11月15日和2025年11月15日前匯總示範區年度總結,並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備案。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對示範區建設嚴格監督管理,加強政策支援和分類指導,組織開展示範區中期評估、籌建驗收、動態調整和交流互鑒,總結宣傳典型經驗,推動具有示範效應的建設模式和改革舉措及時在全國範圍內複製推廣。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國家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示範區籌建名單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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