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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系統要求」

2023-09-05 出處 /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由國家智慧財產局組織起草、國家知識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554)歸口管理的《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係要求》(GB/T 29490-2023)已於2023年8月6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將於2024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相較於上一版《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GB/T 29490-2013),此次修訂突顯了標準的合規屬性,為企業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防範智慧財產權風險、實現智慧財產權價值提供了參照標準。

一、修訂背景

國家標準《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GB/T 29490-2013)於2013年頒布實施,是我國首個智慧財產權管理領域國家標準。標準頒布以來,得到了大批企業的貫徹實施,累計超過8萬家企業通過了智慧財產權管理系統認證,有力促進了企業智慧財產權意識和管理水準的提升。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知識產權工作和企業發展的環境、形勢、特徵都發生了較大變化,為更好地滿足企業實際需要,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啟動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GB29490-2013)的修訂工作。

二、修訂依據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於2021年5月批准了修訂立項,項目編號為20210641-T-463。修訂工作的主要負責單位為國家智慧財產局。

三、修訂原則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在廣泛徵求貫標主體、專家學者、相關單位及認證機構意見的基礎上,針對現行標準與當前企業經營發展內外部環境要求不適應、不匹配的問題,對標準內容進行重點調整和系統完善,以更好滿足新時代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競爭力、支撐創新發展的需求。

二是突出務實有效。本次修訂應當前知識產權保護全面加強、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普遍提升、知識產權競爭日趨激烈的發展態勢,透過提供知識產權合規管理的標準化、全流程指引,顯著提升了標準對於企業守底線、控風險和降低信用成本的有效性。

三是強化對標協同。本次修訂對照國際組織發布的管理體系高層結構,強化與其他相關標準的協同融合,降低企業貫標難度與負擔,確保標準的順利實施與作用的有效發揮,提高企業使用標準的主動性,強化標準實施生命力。

四、修訂重點

一是調整標準名稱。本次修訂將標準名稱調整為“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係要求”,更加準確地反映出新標準以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為運行內核,以“要求”作為核心技術要素的特點,強化了與後續貫標認證相關工作的銜接。

二是強化合規要素。本修訂在標準全文系統增加知識產權合規管理相關條款,明確了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相關概念,強化了領導重視、全員參與的基本原則,將知識產權合規要求貫穿各類型知識產權管理全鏈條、企業經營管理各環節全週期,並在審核改進中將知識產權合規作為重點關注內容,同時增加了“附錄B.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典型禁止性行為列表”,旨在指導企業強化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協助企業規範智慧財產權管理、履行智慧財產權合規義務、防範智慧財產權風險、維護利益和保障發展。

三是擴大覆蓋範圍。針對前版標準將專利作為主要管理對象的情況,此次修訂強化了對知識產權類型的全面覆蓋,對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誌、商業秘密等多種類型知識產權分別提出了獲取、維護、運用、保護等管理要求,並在績效評價中針對不同類型知識產權規定了審核重點,同時,在篇末增加了“附錄A.商業秘密管理的工具與方法”,幫助企業能夠通過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繫管理好各類型智慧財產權,為核心業務保駕護航。

四是優化標準結構。本次修改架構上全面對標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提出的管理體系國際標準通用架構「高階結構」(HLS),結構更完整,系統性更強。標準內容主要由10個主要條款及其相關分條款組成,除1範圍、2規範性引用文件、3術語及定義以外,4企業環境、5領導角色、6策劃、7支持、8運行、9績效評價、10改進,依照「PDCA方式」展開。

下一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將加強與標準化工作主管機關配合,加大《企業智慧財產權合規管理體係要求》(GB/T 29490-2023)國家標準與《創新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 )國際標準的協同推廣力度,支持企業有效運用智慧財產權標準化工具,促進科技創新與風險防治能力同步提升,強化企業核心競爭力,並強力支撐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

相關連結:《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系統要求》(GB/T 2949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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