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中國專家呼籲加速中國大陸國內立法進程,為民間文藝版權保護提供中國方案

中國專家呼籲加速中國大陸國內立法進程,為民間文藝版權保護提供中國方案

2024-02-08 出處 / 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

民間文藝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中華文化的鮮明標誌和獨特基因,是極其珍貴的文化資源。新時代背景下,如何讓民間文藝在傳承中得到更好的法律制度保護,在轉化與創新中呈現新的生機,是需要思考與解答的重要命題。

近日,在中宣部版權管理局的指導下,國家版權局國際版權研究基地聯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知識產權學院以及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江蘇省版權局分別在湖北武漢、江蘇揚州舉辦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立法研討會,深入探討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立法,就《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草案)》聽取民間文藝從業人員以及專家的意見建議。專家一致呼籲,加速推動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立法,為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意轉化和創新發展提供強大的法治保障。

立法工作在緊鑼密鼓推進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華文明源遠流長、博大精深,是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是當代中國文化的根基,是維繫全世界華人的精神紐帶,也是中國文化創新的寶藏。

「加速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立法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保護和發展的​​需要,是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和維護人民切身利益的需要,也是新技術時代展現中國負責任大國形象的需要,意義重大。」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局長王志成表示,中宣部高度重視民間文藝的版權保護工作,在民間文藝版權保護方面做了大量基礎性工作,取得了重要進展:委託幾家研究機構開展民間文藝著作權保護課題研究;在多個省區開展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為下一步《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的製定提供了主要實踐依據,也在全社會營造了保護民間文藝版權的濃厚氛圍;透過版權工作站等平台加強對民間文藝高端創意設計與管理人才的培養力度,民間文藝版權保護隊伍迅速壯大。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擁有全國唯一的智慧財產權學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也是智慧財產權學科唯一獲得國家創新引智支持的建設單位。中宣部版權管理局以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託計畫的形式委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完成《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草案)》起草工作。

「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是一個長期被關注的國際話題,但在國內仍多年未形成共識,應當爭取盡快形成共同立場。」國家版權局國際版權研究基地主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主任吳漢東提出了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中權利保護的三大目標、三大原則和三大問題。三大目標即“保護、保存、利用”,他主張在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方面採取相對保護;三大原則即“知情同意、註明出處、正當利用”,他建議這些原則應反映在未來制定的條例當中;三大問題即「客體的獨創性認定問題、主體的特殊性問題、保護期限的決定問題」。吳漢東認為這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納入著作權保護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因此要設定特別的著作權規則。

根據前期的研究情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組織法律界的專家進行討論並起草了《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草案)》。對於民間文藝作品版權立法的幾個基本原則,國家版權局國際版權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教授胡開忠進行了詳細說明:一是要處理好公法保護和私法保護的關係。民間文藝的保護應從私法的角度,用《著作權法》保護,考慮民間文藝創作者的利益,例如創作民間文藝作品的來源地居民群體的利益。二是要處理好理論繼受和創新的關係。三是要處理好理論和實務結合的關係。四是要求同存異,重點放在解決主要矛盾上,著重解決傳統民間文藝作品精神權益的保護和民間文藝衍生作品的權益保護,對其他的矛盾兼顧解決。五是要處理好民間文藝作品的創新和利用的關係。六是要處理國內保護和國際保護的關係,在保護的時候堅持對等保護。

試辦地區為推動立法提供參考

「保護文藝作品的版權與促進文化繁榮是相輔相成的,保護版權是促進文化繁榮的手段,同時文化繁榮也對版權保護提出更高的要求。」江蘇省文聯黨組成員、書記處書記何超介紹,近年來,江蘇省文聯把文藝維權作為服務文藝家的重要工作,透過舉辦江蘇省文藝界保護知識產權論壇,開展知識產權宣傳週活動,推進民間文藝作品登記,包括民間文藝家在內的廣大文藝工作者的版權意識逐漸增強,全省文藝界形成宣傳普及版權知識,依法維護版權的良好氛圍。

江蘇省揚州市於2022年11月入選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地區。一年多來,揚州堅持版權賦能、創新發展,上線揚州市民間文藝作品備案系統,成功備案民間文藝作品5萬餘件,出台《揚州市民間文藝版權保護指南》,提出《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辦法(揚州試點建議稿)》,積極探索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發展的「揚州經驗」。

在南京理工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教授梅術文看來,民間文藝版權保護與促進試點地區不僅是保護的試點,也是促進的試點,因此,不僅要保護,更要利用、促進。

對於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揚州漆藝,當地企業在版權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截至目前已在江蘇省版權登記系統中登記389件產品,獲得各項專利授權31件,在揚州市民間文藝作品備案系統中成功備案民間文藝作品1500餘件,包含企業十大工藝中的漆藝作品和白描畫稿。企業努力在保護漆藝作品版權的同時做到體系性數位化發展,同時積極尋求與各大平台、部門、企業、院校等進行版權合作。

「即使取得了這些成果,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依然面臨諸多版權保護問題。」江蘇省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中國工藝美術大師(漆器)張來喜談道,比如,漆器作品多為集體創作,歸屬問題難以確認;漆器從業人員版權保護意識淡薄;產品的創作和傳播場景多樣且分散,侵權行為難以及時發現和定位;版權保護手段落後於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等。他希望,在嚴謹明確的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充分調動社會力量,讓產業得以健康有序發展。

中國民協副主席、江蘇省民協副主席、中國工藝美術大師吳元新是藍印花布的傳承人。江蘇把全國在民間的藍印花布蒐集保護,收藏6萬多件,有20多萬個紋樣,現在正逐步整理做文化檔案。「怎麼在非遺傳承、民間工藝傳承方面進行保護,實際上很多民間工藝家、民間文藝家還是有很多困惑。」吳元新說,透過立法可以讓版權保護的意識深入基層民間工藝家、民間文藝家的心中,讓他們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意識,使非遺、民間工藝、民間文藝能夠在創作中,在版權保護中得到傳承和發展。

中國工藝美術大師(紫砂)謝強講述了他透過版權保護受益的實例。由謝強創作的「中華文明」主題系列作品,是以五千年文明為主軸,以歷史典故為素材進行專題創作而成,研究不同歷史時期的文化特徵與藝術特點,創作出紫砂作品楚辭、唐詩、宋詞、元曲等系列,並在全國各地進行巡迴展覽。得益於版權保護,在這個系列上進行的衍生性商品的開發運用也為謝強帶來了一定的經濟效益。

「個人應該是版權保護的主體,遇到集體項目也需要團隊或協會來進行支持和保護。因此,我們呼籲立法早些落地,為原創保駕護航。」謝強說。

推動立法仍面臨現實難題

民間文藝近幾年的發展受到了廣泛關注,但不可否認的是,關於民間文藝著作權保護立法目前依然面臨許多難題。

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潘魯生談了他觀察到的幾個問題:第一,創作主體集體性強。民間文藝的作者和傳承者往往都不是特定的人,無法像一般作品那樣落實具體的創作者。第二,創作和流轉的動態性強。民間文藝作品在傳播流傳過程中一直不斷演變、變化、改變、改編。第三,表現形式口頭性強,多數民間文藝作品都是心傳授口授、靠記憶保存。第四,作品內容變異性比較大。民間文藝作品大部分沒有固定腳本,同一個民間文藝作品在不同場合表現出不同的差異性。第五,超越時空的共享性。民間文藝作品自古以來都是全民共享的文化形式,可以被不同的社會群體,甚至不同的民族和國家享有。

潘魯生建議,對於民間文藝版權保護還是要從國家、團體、個體三個層面進行。處理好既有民間文藝與其他生成歷史的土壤之間的關係,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發展之間的關係;明確民間文藝現實轉場的路徑,拓展民間文藝現代化的發展空間;推動文化走出去,擴大國際影響力,最終促成民間文藝產生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高品質發展。

「民間文藝版權保護不僅是國內立法的問題,也反映中國立場的問題,關係到能不能講好中國故事。對於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要賦予特定群體一定的私權,透過賦予一定的私權和公權保護結合,最終實現文化的傳承。」對於《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草案)》,梅術文建議條文的數目盡量不要多,撰寫條文的時候對範圍和特徵進行總結,把民間文藝作品和民間文藝表達結合。明確權益人為特定群體,同時加上代表人和集體管理組織。對經濟權利採取惠益分享原則,解決保護期限的問題。

在北京大學教授劉銀良看來,一些民間文藝作品已在著作權法框架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護,但對於持續性創新的、歷史悠久的民間文學藝術作品如何保護,還涉及特殊的保護問題。

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原副院長陳錦川認同吳漢東提出的在三大原則的指導下開展民間文藝作品的版權保護問題。他認為,雖然民間文藝作品與一般作品有區別,但也有很多相同特性,可以從著作權角度來保護。

江蘇省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陳國歡在基層實踐中深刻體會到,在市場上,產業發展較好的往往版權保護意識比較強,但同時遇到的問題也較多。揚州提出的備案實踐具有代表性,有利於產業的良性發展。他建議,可以設立評估機構,預處理一些問題,解答困惑。

揚州市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陳家慶提了三個建議:在全國設立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與開發的機構;完善建立民間文藝作品登記、審核制度;建立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與發展公益基金。

國際組織期待中國的解決方案

據了解,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成立智慧財產權與遺傳資源、傳統知識和民間文學藝術政府間委員會以來,已經在國際層面歷經多年的討論,目前關於這個領域國際條約的磋商已經進入到實質階段。無論是從國際組織的期待,或是從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期待來說,都希望中國能發揮積極的引領作用。

「這就需要我們加速國內的立法進程。只有在國內有了好的解決方案,在國際層面才能更有底氣提出有建設性的中國方案,才能積極推動磋商進程。」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趙秀玲說。

對於民間文藝作品著作權保護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胡開忠從國際實踐與國內司法實踐兩個方面進行了分析。他提到,在國際交流中,經常出現發展中國家與已開發國家交往過程中遇到自己的民間文藝作品被發達國家的一些企業、個人隨意開發、利用甚至歪曲的情況,國際社會因此也一直在考慮推出保護民間文藝作品的版權公約。從我國司法實務來看,近年來在民間文藝版權保護方面也的確產生了一些案例,需要透過立法來解決。

對此,潘魯生深有同感。他認為,民間文藝是國際傳播能力建構當中的重要環節,也是提昇文化國際影響力的關鍵領域。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關於民間文藝作品版權國際治理規則建構賽局中,缺乏系統性的中國方案。因此,中國需要盡快推出法律法規,成立國際民間文藝版權組織,建立國際對話機制,與國際相關組織加強聯繫與溝通,推動文化走出去,擴大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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