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商標爭議案件聽證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商標爭議案件聽證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2024-05-10 出處 / 經濟部智慧局

一、 為提供更專業及嚴謹之聽證制度,兼顧救濟時效等效能,爰修正「商標爭議案件聽證作業要點」草案(下稱本要點草案),作為案件審查依據。

二、 本要點草案修正重點包括:

  (一) 為強化聽證程序之審理功能,本要點明定聽證程序所審理之商標爭議案件,均應指派3位以上審查人員以合議方式審查。(要點3)

  (二) 增訂得視案件繁複程度舉行預備聽證。(要點5)

  (三) 聽證應以言詞公開為之,惟公開如有違背公益或對當事人造成重大損害,明定得申請聽證不公開之事由。(要點6)

  (四) 明定變更聽證期日或場所、取消聽證、或審查人員有變更者,應重新踐行通知與公告程序。(要點6)

  (五) 增訂主持人得就事實上、法律上及證據上之爭點,適度公開心證。(要點8)。

  (六) 明定聽證得採遠距視訊方式及其聽證紀錄簽章方式與法律效果。(要點9、12)

三、 對於本要點草案內容,歡迎各界於14日內提供寶貴意見(意見反映電子信箱:ipotr@tipo.gov.tw),本局將彙整相關意見後,擇期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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