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北京互聯網法院聲音侵權案宣判,AI不能「當小偷”

北京互聯網法院聲音侵權案宣判,AI不能「當小偷”

2024-05-25 出處 / 人民法院報 | 作者:郭元鵬

4月23日上午,北京互聯網法院對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作為配音師的原告,其聲音權益及於案涉AI聲音,被告方使用原告聲音、開發案涉AI文本轉語音產品未獲得合法授權,構成侵權,書面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5萬元。

AI聲音侵權案件的宣判,引發了眾多配音行業從業者的關注。 法官指出,聲音作為一種人格權益,具有人身專屬性,任何自然人的聲音均應受到法律的保護,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許可他人使用錄音製品中的聲音,構成侵權。

其實,隨意克隆、AI化人類的聲音,並運用在商業當中的現象並非個例。 在許多AI軟體上,都有模仿知名主持人、知名藝人聲音的情況。 在遊戲《上古卷軸》的社區中,就有玩家發現有人使用了真實配音演員的聲音輸入AI。 去年,引發社會各界討論的“AI孫燕姿”如今仍然活躍在視頻平臺,玩梗和侵權爭議也一直沒有停止。

AI技術越來越成熟,AI軟體也越來越多。 可以說AI是一個嶄新的藍海、寬闊的藍海。 人工智慧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隨之而來的法律和倫理問題也日益凸顯。 AI應該是「創造師」而不應該是「搬運工」」模仿者“”抄襲者“。

在AI技術的輔助下,我們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創造出前所未有的價值。 但是,這一切必須在尊重和保護原創作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 作為智慧軟體的開發者和使用者,應當意識到,每一項技術的進步都不應該脫離道德和法律的約束。 AI聲音侵權案宣判不僅是對一起具體案件的裁決,更是對整個智慧軟體行業的一次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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