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關於對南陽艾等3個產品予以地理標示產品初步認定的公告(第586號)

關於對南陽艾等3個產品予以地理標示產品初步認定的公告(第586號)

2024-06-13 出處 /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根據《地理標示產品保護辦法》相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南陽艾、彭州蒜薹、沙雅小刀等3個產品予以地理標示產品初步認定,現予公告。


 


有關單位或個人對上述初步認定的地理標示產品如有異議,可自公告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薊門橋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業務受理處(地理標示)。

郵遞區號:100088。


附件:
1. 南陽艾地理標示產品保護要求
2. 彭州蒜薹地理標示產品保護要求
3. 沙雅小刀地理標示產品保護要求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24年6月13日

(複製連結至瀏覽器查看附件: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6/27/art_575_193390.html?xxgkh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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