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無障礙格式版服務機構備案結果(第二批)

無障礙格式版服務機構備案結果(第二批)

2024-08-09 出處 / 國家版權局

《以無障礙方式向閱讀障礙者提供作品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無障礙格式版服務機構(含跨境交換機構)實行告知性備案,相關機構應依據備案指南向國家版權局備案。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8月8日,共有46家無障礙格式版服務機構依規定向國家版權局報送了備案資料。經核查,現將完成告知性備案的無障礙格式版服務機構相關資訊予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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