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中國大陸三家公司侵權「MK」系列商標被判賠償500萬元人民幣

中國大陸三家公司侵權「MK」系列商標被判賠償500萬元人民幣

2024-12-26 出處 / 北京商報

近日,海澱法院審結了一起涉“MK”系列商標的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系輕奢時尚品牌「MICHAEL KORS」的箱包和服飾供應商。 原告發現,某皮具有限公司、某品牌管理公司、某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被告)共同生產、銷售的包品上使用了與“MK”“MICHAEL KORS”系列商標近似的侵權標識,並採用近似的包品裝潢,故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500萬元人民幣等。


海澱法院經審理,認定三被告的被訴行為侵害原告“MK”系列商標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三被告停止侵權,並全額支援了原告關於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 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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