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兩岸商標法制與實務發展

兩岸商標法制與實務發展

2025-02-01 出處 / 工業總會-智慧財產委員會/文:張遠博

本文摘錄了由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主辦、台灣商標協會協辦的「第四屆兩岸商標實務論壇」中的精彩分享與案例,旨在深化兩岸商標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本次論壇匯聚各界專家,共同探討新時代下商標法規的發展趨勢、實務經驗以及企業所面臨的挑戰。

 

兩岸綠色商標及相關法制發展

 

智慧財產局指出,近年來綠色商標的申請量持續增加,顯示企業對環保議題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綠色商標的申請與保護涵蓋多個面向。在台灣的修法方向上,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新增商標代理人登錄管理機制,規範商標代理人的資格、登錄、管理及違規處罰,旨在提升代理人的專業素質;其次,為配合產業發展並保障申請人權益,新增加速審查機制,使符合條件的申請案能更快速獲得商標權;此外,為提高審查品質,還引入了第三人意見書制度,允許利害關係人參與商標審查程序,提供意見與相關證據作為參考。

 

在台灣商標申請的條件方面,申請者應注意以下幾點:商標圖樣的設計應避免使用過於描述性的文字或圖形,以確保商標具有識別性;商品或服務類別的選擇需與實際經營或計劃經營的項目相符,避免範圍過於寬泛而遭到駁回;如果商標圖樣中包含描述性文字,應聲明不專用,並提供相關證據以證明其環保特性。此外,企業應避免過度誇大或不實的綠色行銷,避免損害消費者信任及自身商譽。關於加速申請及綠色商標的案例,講者舉以下兩個案例。第一,「穿透行銷有限公司」因公司名稱遭盜用而申請加速審查。該公司發現,有人冒用其名義,在網站上發布遠端創作者助理職缺廣告,並使用了其擬註冊的商標圖樣及「共創穿透行銷的新里程」等宣傳文字來吸引求職者,因此提出加速審查申請。第二,「淨零智慧」商標案例中,商標圖樣中的「淨零智慧」及其相對應的英文被視為國際間淨零排放的固定用語,屬於描述性文字。智慧財產局認為該商標強調以 AI 技術實現淨零排放,其描述性文字特性明顯,因此要求申請人聲明不專用。

 

而在中國大陸,修法主要依據《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著重於商標保護及行政執法,並未針對綠色商標或特定產業進行專門修訂。討論的重點包括以下幾方面:商標侵權的行政查處與刑事追訴,大陸採用雙軌制處理商標侵權,對情節嚴重的案件可追究刑事責任;電商平台被要求積極履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義務,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行為;此外,兩岸在商標權耗盡原則的適用範圍上存在差異,需進一步探討如何在保護商標權人利益的同時,兼顧消費者權益;最後,大陸近年來不斷完善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以提高侵權成本,遏制侵權行為。此外,論壇分享了幾個案例,其中包括假冒「星巴克」咖啡店加盟案,行政機關接獲星巴克公司的投訴,指出有多家店鋪假冒星巴克名稱進行營運;以及「勞斯萊斯」侵權商品出租案,涉及上海地區的婚車租賃服務。兩家公司——上海續林事業有限公司和上海蜜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在大眾點評平台上設立網路店面,提供標榜為勞斯萊斯品牌的車輛租賃服務,但實際上所提供的車輛並非真正的勞斯萊斯品牌。

 

兩岸商標實務分享--海外商標布局與平台應對策略

 

阿里巴巴集團法務及合規部知識產權專家劉小芬女士強調,海外商標布局對企業國際化發展至關重要。由於各國法律體系和商標制度存在差異,企業在進行海外商標布局時應注意以下事項:首先,事先進行商標檢索,了解目標市場的商標註冊情況,避免與現有商標發生衝突;其次,需遵守各國法律法規,例如部分國家禁止使用特定圖案或顏色作為商標;還需了解不同國家的司法制度,有些國家採用「先使用原則」,而有些國家採用「先申請原則」。此外,企業應優先申請英文文字商標或圖文組合商標,因為中文字在許多國家被視為圖形,無法保護其讀音或涵義。企業還需精準選擇商品和服務範圍,避免過於寬泛的分類,否則可能引起審查委員的質疑;同時,熟悉各國的審查機制及提交使用證據的要求,並考慮申請區域性商標註冊,例如歐盟商標或馬德里商標,以降低成本。

 

在應對海外商標侵權風險方面,劉女士建議企業採取以下策略:第一,切勿默許侵權行為,而應依賴已在其他國家註冊的商標,提交全球使用證據以證明商標的著名程度,或提供證據證明對方惡意註冊,進而推翻對方的申請;第二,保存商標使用的相關證據,確保在遇到侵權時能快速提供資料;第三,建立定期監控和預警機制,隨時了解市場上是否有惡意搶註者,並對其進行有效監控;第四,若無法直接擊退侵權者,可考慮透過協商談判,以較低成本取回自身商標權。針對常見侵權情形,包括搶註商標、線上侵權及近似名稱或店名等問題,劉女士建議企業分別採取對策,例如建立有效監控機制、對社交媒體上的侵權內容進行投訴、發出警告函,並在必要時提出不正當競爭訴訟,以保障自身權益。

 

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公司法務主任楊瀚中先生分享了電商平台在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時面臨的挑戰與應對策略。他指出,網路平台的運作涉及司法管轄權、被告適格性及銷售模式等多方面問題,並非如外界所認為的,平台能夠全面判斷所有內容是否侵權。另,關於商標權耗盡原則的適用範圍,最高法院的見解已將其擴大至外國商標權人,講者亦提醒跨國企業,在台灣主張商標侵權時,需注意台灣《商標法》已承認真品平行輸入的合法性。此外,跨國企業的行銷策略可能會影響商標權是否耗盡的判定。因此,企業應謹慎考量行銷方式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影響。最後,針對網路時代下的國內外侵權情形,楊先生建議電商平台積極應對侵權行為,並持續對平台及市場進行商標監控與預警(如建立惡意搶註黑名單)。同時,他強調保存使用證據的重要性,以便根據不同國家的法律程序提出有效救濟。

 

第四屆兩岸商標實務論壇圓滿落幕,其中聚焦綠色商標、法規修訂、國際布局與智慧財產保護,並提升企業商標保護意識,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應對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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