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北京市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行動方案》發布

《北京市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行動方案》發布

2025-07-29 出處 / 中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等7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行動方案》的通知

京金髮〔2025〕210號

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版權局關於印發〈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金髮〔2025〕10號)要求,做好試點落地工作,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會同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版權局、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和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聯合制定了《 北京市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行動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

北京市版權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北京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2025年7月7日

北京市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部署,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知識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現就穩步推進北京市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發揮金融支援北京科技創新和文化發展的作用,促進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運用,提升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推進《工作方案》各項重點任務落實,推動北京市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擴面,實現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餘額、年度累放金額、年度新增融資戶數合理增長,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和融資服務質效明顯提升,綜合融資成本合理降低,形成有北京特色的智慧財產權金融運行機制、產品體系、服務模式和專業人才隊伍。

到2027年,基本建成服務便捷高效、資訊共用暢通、體制機制完備的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驗區,構建具有北京創新特色、運行良好高效的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體系,總體形成智慧財產權、產業、金融良性互動的工作局面。

二、具體任務

(一)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辦理便捷高效

1.全面推進質押登記便利化辦理。 指導北京地區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現專利權質押登記全流程無紙化線上辦理全覆蓋。 提升線下服務便利化程度,依託商業銀行營業網點、知識產權登記服務大廳等渠道設立智慧財產權金融綜合服務點,“一站式”辦理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融資諮詢等服務事項。 發佈智慧財產權質押登記操作指南。 積極配合國家版權局,推動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開通版權質押登記綠色通道,加快建設在線版權質押登記平臺、版權質押登記公示資訊平臺,優化登記流程,縮短辦理週期。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

2.推進知識產權資訊公示共用。 指導金融機構用好版權質押登記公示資訊平台,支援完善版權質押登記機制。 發揮商標權和專利權質押登記資訊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共用互通的作用,進一步提升企業動產融資便利度。 指導金融機構通過智慧財產權保護資訊平臺、知識產權數據資源公共服務系統、中國及多國專利查詢系統、中國版權登記查詢服務平臺、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公共資訊服務平臺等系統,查詢智慧財產權權屬狀態、許可使用、交易轉讓等關鍵數據資訊。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二)加強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體系建設

3.擴大推廣智慧財產權內部評估。 鼓勵商業銀行結合《專利評估指引》等知識價值評估國家標準、智能化評估模型工具、外部標準化評估報告等,建立本機構的智慧財產權價值內部評估體系。 鼓勵商業銀行對於單筆1000萬元以下的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通過內部評估或者銀企協商形式確定價值。 按照「邊試點、邊優化、邊總結」原則,優化評估方法、指標、係數,並逐步擴大內部評估適用範圍。 (責任單位: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

4.強化智慧財產權評估體系標準化建設。 指導行業協會或專業組織研究制定符合北京特點的專利、商標、版權價值評估指引或規範。 推動有關政府部門在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方面提供數據、模型和系統支援,探索建立北京地區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智慧化模型和行業評估報告,支持商業銀行提升內部評估能力。 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發揮法律、技術等專業作用,為商業銀行建立智慧財產權內部評估體系提供專業服務。 支援有條件的金融機構探索用對企業智慧財產權整體評價替代價值評估。 支援建立智慧財產權評估機構白名單、智慧財產權金融導師庫,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和專家經驗在智慧財產權評估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三)促進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升級

5.優化商業銀行內部保障機制。 指導商業銀行制定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金融業務辦法和管理制度。 鼓勵依託科技支行、文創支行或設立智慧財產權金融專門機構推廣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建立業務審批綠色通道並提供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 鼓勵商業銀行下放審批許可權,用好單列信貸計劃和監管不良率考核容忍等監管政策,配套設置專門信貸額度、風險評估審批機制、盡職免責機制、績效考核機制。 指導有條件的商業銀行探索建立盡職免責快速認定及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未免責結果申訴機制。 鼓勵商業銀行在現有績效考核機制中增設智慧財產權金融指標、加大智慧財產權金融權重或制定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金融績效考核要求,研究設立直達基層信貸人員的個人獎勵計劃。 加強智慧財產權金融專業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建設。 (責任單位:北京金融監管局)

6.豐富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 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小額信用貸款、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創新積分貸款等方式,降低初創期科技型企業、文創企業融資門檻,做好與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信易貸”)的銜接。 鼓勵商業銀行開發智慧財產權質押線上線下產品,延長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期限,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用好“無還本續貸”政策。 鼓勵保險機構為智慧財產權創新企業提供綜合保險方案,全面開展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類、海外維權類等保險業務。 鼓勵商業銀行將智慧財產權投保情況作為提高企業融資可得性的參考依據。 探索創建北京市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統一品牌,系統整合商業銀行、保險、擔保等各類金融機構產品和服務體系,實現行業統一展示、宣傳和推廣。 (責任單位: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金融管理局)

7.支持智慧財產權押品和模式創新。 鼓勵商業銀行基於各類知識產權進行組合質押融資。 鼓勵商業銀行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物範圍,結合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分佈和產業特點,重點探索將動植物新品種權、數據權益、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納入可質押智慧財產權範疇。 積極探索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的金融產品。 鼓勵金融機構探索智慧財產權資產支持證券(ABS)、資產支持票據(ABN)等業務模式,運用資本市場工具促進創新和成果轉化。 鼓勵信託公司開展智慧財產權信託,探索提供知識產權權益管理、保護、代際傳承、公益慈善等服務,實現智慧財產權安全保管和成果轉化后收益的高效管理。 (責任單位: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證監局、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市園林綠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金融管理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8.推動多元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支援產業發展。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重點環節以及「卡脖子」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金融支援力度,推出針對戰略新興產業、前沿產業、未來產業、高精尖產業的智慧財產權金融產品,定製專屬金融服務。 (責任單位: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知識財產權局、市版權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金融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9.促進信貸資源盤活。 鼓勵商業銀行用足用好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轉讓的綠色通道服務、三年內對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轉讓免收各項費用等政策,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直接轉讓、收益權轉讓等業務。 (責任單位: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

(四)健全智慧財產權交易機制

10.發揮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作用。 鼓勵北京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版權貿易基地(交易中心)提高精準服務能力,為商業銀行在產品設計、模型優化、銀企對接、押品篩選管理、權利風險控制等方面提供專業服務。 鼓勵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發揮法律、技術等專業作用,協助銀行和保險機構判斷知識產權價值。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1.提高智慧財產權交易活躍度。 發揮各知識產權運營平臺和交易機構、版權貿易基地(交易中心)在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風險定價、轉讓交易、質物處置等方面功能。 在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逐步成熟后,積極探索智慧財產權確權登記在信託、理財等資管產品名下的可行性路徑,將交易主體擴大至資管產品。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

12.推動專業化處置平台建設。 鼓勵各智慧財產權交易運營平臺和交易機構、版權貿易基地(交易中心)等設置智慧財產權質物處置專門版塊。 探索採取企業預繳質押期間專利年費等方式,避免專利權因未繳納專利費而失效。 鼓勵金融機構與北京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等智慧財產權流轉中心合作,探索知識產權處置、流轉的有效途徑和可行模式,通過集中拍賣、第三方收儲等方式,將短期處置轉換為較長週期的知識產權運營。 支援設立智慧財產權質物收儲、運營機構。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

(五)完善智慧財產權金融協作機制

13.健全完善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統籌完善市區兩級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成本補貼、風險補償和風險分擔等相關支援政策,持續優化政策兌現模式,提升企業滿意度、獲得感,提高金融機構積極性。 鼓勵組建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共同體,對新技術領域或金額較大、期限較長、風險偏高的專案探索實行“共貸、共保、共擔”,集中行業力量支持關鍵技術轉化和優勢企業培育。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財政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4.加強數據共用和金融服務賦能。 依託全市政務數據共享機制和平臺、北京金融綜合服務網與北京市智慧財產權公共資訊服務平臺等,逐步推動市場監管、稅務、智慧財產權和金融服務等資訊、數據的互聯互通。 積極探索數據賦能,基於數據資訊共用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線上辦理服務,探索打造企業融資需求發佈、質押合同登記、質物狀態查詢等的“一站式”服務平臺。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市政務和數據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金融管理局、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15.廣泛開展銀企對接活動。 優化智慧財產權企業「白名單」,鼓勵相關部門、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送重點產業專題資料庫、專利產業化樣板企業培育庫及其他智慧財產權企業白名單等資訊。 通過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入園惠企」、北京暢融工程、智慧財產權宣傳周、知識產權論壇及展會等服務交流活動,加大對科創企業、文創企業的政策宣傳和支援力度。 通過舉辦強鏈增效專場銀企對接活動等,推動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金融賦能。 鼓勵智慧財產權擁有量較大的科創企業、文創企業利用智慧財產權金融促進企業發展,提升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能力。 (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北京金融監管局、市金融管理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試點工作機制

在北京市政府統籌協調支援下,由北京市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服務高質量發展工作聯席會負責組織開展北京市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細化工作舉措,定期研究通報試點工作情況,組織加強各方交流合作,共同推動工作措施落實落地。 建立市區兩級工作機制,有能力、有意願的區(含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可向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申報區級試點,制定完善工作舉措並將智慧財產權金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標,實行責任制考核。 北京市銀行業協會、北京保險行業協會、首都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協會、北京市版權保護中心、北京市出版版權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和單位應加強對金融機構、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等主體開展工作培訓、經驗交流和案例推廣。

(二)強化金融機構試點管理和審慎監管

組織有意願、有能力、有條件的金融機構申報參與綜合試點工作,加強日常工作評價和退出管理。 指導金融機構建立行業聯合工作機制,共商共議協同推動各項重點任務落實。 完善智慧財產權金融監測分析制度,結合試點任務將各類創新試點納入數據監測,豐富智慧財產權金融內涵外延,加強數據分析和風險監測。 制定完善配套監管政策,鼓勵和支持創新,在嚴格審慎基礎上給予各機構試點工作適當監管容忍度。 對於良好做法和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困難,及時報告北京金融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市版權局。

(三)加大宣傳推廣力度

加強對智慧財產權金融生態綜合試點工作的宣傳,提升政銀企領域和社會公眾的政策知曉度。 對於試點成效明顯、表現突出的相關機構及個人,在經驗推廣或創先評優方面給予激勵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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