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11月1日起! 《天津市專利促進條例》施行

11月1日起! 《天津市專利促進條例》施行

2025-09-25 出處 / (來源:津雲新聞)

2025年9月24日,天津市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天津市專利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佈施行,將進一步激發各類主體創新活力和專利轉化動力,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這對於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天津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

 

《條例》支持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港保稅區、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開高教科創園等依照國家授權和本市有關規定,探索專利促進的改革創新措施,創造可複製推廣的經驗。 明確本市加強與北京市、河北省以及其他地區專利促進工作的交流和協作。 市人民政府應當拓寬與有關國家、地區、國際組織的專利交流合作管道。

 

在促進專利高質量創造方面,支持和引導企業等創新主體培育和形成高價值專利、專利組合和專利密集型產品。 建立專利導航制度和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形成專利的聲明制度。 推動建立健全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 推動智慧晶元、類腦智慧計算、生成式大模型、腦機交互、虛擬實境、具身智慧等領域的專利培育,促進人工智慧相關技術的專利申請。

 

為促進專利高效益運用,《條例》鼓勵擁有關聯專利的單位和個人建立專利聯盟、組建重點產業專利池; 推動專利技術與標準的有效融合; 建立專利合規性承諾制度; 依法實施專利開放許可; 建立專利公開實施清單制度; 鼓勵單位和個人委託專業機構進行專利實施調查; 建立健全專利分析評議制度。

 

在激勵性措施方面,《條例》規定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應當對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給予獎勵、報酬; 鼓勵被授予專利權的單位通過制定規定或者書面約定的方式,明確職務發明的收益分配比例、轉化決策機制、轉化費用分擔、專利維持費用等內容。

 

為做好專利促進工作,《條例》明確要加強專利人才培養,鼓勵支援建立健全專利管理人員、實務人員的培養和激勵機制,鼓勵探索培養或者引進技術經理人; 健全完善智慧財產權職稱評價制度。 明確要加強專利資訊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智慧財產權部門支持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建立各類專業專利信息資料庫。

 

同時,鼓勵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以基本許可費加提成的方式計算專利許可費。 明確鼓勵和引導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可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推動專利權質押融資等金融創新,健全完善多元資本投入機制。

 

另外,《條例》明確支援企業申請國外專利,提升國際競爭力。 市知識產權部門應當建立海外專利糾紛應對指導和維權援助機制,對企業、行業協會、智慧財產權中介機構等提供指導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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