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智財權服務網-10月1日起!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 (2025修訂)》施行

10月1日起! 《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 (2025修訂)》施行

2025-09-28 出處 / (來源: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網站)

為更好地發揮專利預審精準服務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服務支援產業創新的積極作用,規範備案主體及專利代理機構專利預審申請行為,提高專利預審審查效能,依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管理辦法》(國知辦發保字〔2023〕49號)《專利申請預審業務管理辦法(試行)》(國知辦發辦字〔2023〕25號)《規範申請專利行為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77號)《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規定》(國知發保字〔2022〕8號)等有關政策文件,結合實際制定《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 (2025修訂)》,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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